河池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
2025年度部门预算公开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河池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2025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池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组建河池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规格为正处级,加挂河池市投资促进局牌子。负责全市产业园区建设统筹协调、优化整合、高质量发展,以及招商引资等工作,划入河池市投资促进局职责。
(一)承担全市产业园区和投资促进工作。研究拟订全市产业园区和投资促进发展规划、计划及有关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市产业园区和投资促进目标任务,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二)承担重大投资促进活动策划、组织实施工作,开展以产业园区为重点的全市产业招商工作。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地区、京津冀地区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重点区域,建立全市产业园区承接产业梯度转移机制,助力加快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
(三)承担全市重点招商项目库、企业名录库、实施项目库建设,组织策划、包装、推介招商引资项目。组织开展全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洽谈、签约、跟踪、落地等工作。
(四)参与做好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的有关工作。根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分工,承担涉及职责范围内的营商环境建设投诉举报的受理、转办和结果反馈等工作。协助企业做好市场分析和开拓工作。
(五)建立与相关国际组织、国(境)内外投资促进机构、商(协)会专业机构工作联系及合作机制,协调商(协)会组织开展投资促进、以商引商活动。联系和管理驻外招商办事机构。接洽国(境)内外的重要投资考察团组及企业客商,开展国(境)内外投资促进工作。
(六)负责协助开展全市产业园区经济运行、投资促进的统计、监测和分析研究,协助开展相关督导考核、检查评估和招商引资激励等工作。拟订全市产业园区经济运行、投资促进信息化建设工作计划及相关措施。
(七)负责全市产业园区产业发展研究。研究分析国内外产业发展现状和趋势。研究重点目标企业的战略投资布局及招商引资对策建议。
(八)完成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河池市园区发展和投资促进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运转工作和党建工作。承担行政文秘、人力资源、财务资产、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对内协调及对外联络工作。
(二)经济协作科。负责统筹以全市产业园区为重点的产业招商工作。牵头举办市级层面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组织策划、包装、推介招商引资项目。负责与相关国际组织、国(境)内外投资促进机构、商(协)会组织建立工作联系及合作机制。组织开展总部经济、承接产业转移和区域经济合作工作。接洽境外的重要投资考察团组及企业客商,开展境外投资促进有关工作。
(三)招商引资科。承担对接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地区、京津冀地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及其他区域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工作以及重点招商项目库、企业名录库、实施项目库建设工作,研究拟订年度招商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产业园区和有关部门开展产业招商。承担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洽谈、签约、跟踪、落地等工作。联系和管理驻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地区、京津冀地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及其他区域招商办事机构。接洽国内重要投资考察团组及企业客商。
(四)政策研究和信息统计科。负责全市产业园区重大产业体系、产业结构、产业转移趋势研究,投资评估、政策实施评估等工作。研究分析市内外产业发展的新趋势、新赛道、新政策,跟踪研究强优企业的战略投资布局,研究提出招商引资对策建议。负责组织起草综合性重要文稿,承担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负责拟订全市产业园区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承担全市产业园区经济运行、投资促进的统计、监测、分析工作,协助开展相关督导考核、检查评估和招商引资激励等工作。拟订全市产业园区经济运行、投资促进信息化建设工作计划及相关措施。
(五)项目服务科。承担涉及职责范围内的营商环境建设投诉举报的受理、转办和结果反馈等工作。协助企业做好市场分析和开拓工作。指导全市开展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工作。协调推进重点项目落地,协调解决项目落地重大问题。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原河池市投资促进局 8 名行政编制和 7 名在职人员、1名退休人员划入河池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河池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河池市投资促进局)设主任(局长)1 名,副主任(副局长)3 名。 河池市园区发展和投资促进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0 名。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2 名。正科级领导职数 5 名,副科级领导职数 2 名。
第二部分:河池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收入736.50万元,总支出736.50万元。总收入较2024年度预算数710.90万元,增加25.60万元,上升3.60%,主要原因是单位有人员调入,基本支出增加。总支出较2024年度预算数710.90万元增加25.60万元,上升3.60%,主要原因是单位有人员调入,基本支出增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我部门总收入736.50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710.90万元,增加25.60万元,上升3.60%,主要原因是单位有人员调入,基本支出增加。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我部门总支出736.50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710.90万元,增加25.60万元,上升3.60%,主要原因是单位有人员调入,基本支出增加。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7.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40%,比上年减少10.97万元,下降1.86%。
(2)教育支出4.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59%,比上年增加0.63万元,增长17.0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16%,比上年增加31.49万元,增长54.2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
(4)卫生健康支出30.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17%,比上年减少0.60万元,下降1.92%。
(5)住房保障支出34.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9%,比上年增加5.04万元,增长17.0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531.50万元,占支出预算72.17%,比上年增加70.60万元,增长15.32%。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445.27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83.78%,比上年增加63.73万元,增长16.7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
(2)商品和服务支出61.46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11.56%,比上年增长8.11万元,增长15.2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76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4.66%,比上年减少1.25万元,下降4.81%。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05万元,占支出预算27.83%,比上年减少45万元,下降18%。其中:
(1)商品和服务支出205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100.00%,比上年减少45万元,减少18%,主要原因是:市级经费紧张,本年度项目经费缩减。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我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736.50万元,总支出736.50万元。财政拨款总收入较2024年度预算数710.90万元,增加25.60万元,上升3.6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基本支出增加。财政拨款总支出较2024年度预算数710.90万元,增加25.60万元,上升3.6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基本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736.50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710.90万元,增加25.60万元,上升3.6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基本支出增加。具体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577.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8.40%,较2024年度预算数588.36万元,减少10.97万元,下降1.86%,主要原因是:市级经费紧张,本年度项目经费缩减。
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34.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69%,较2024年度预算数29.51万元,增加5.04万元,增长17.0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
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30.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17%,较2024年度预算数31.28万元,减少0.60万元,下降1.92%。
教育支出(类)支出4.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59%,较2024年度预算数3.69万元,增加0.63万元,增长17.0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89.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2.16%,较2024年度预算数58.06万元,增加31.49万元,增长54.2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共531.50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460.90万元,增加70.60万元,增长15.3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基本支出增加。具体情况为: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45.2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3.78%,较2024年度预算数381.54万元,增加63.73万元,增长16.7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1.4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1.56%,较2024年度预算数53.35万元,增加8.11万元,增长15.2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24.7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4.66%,较2024年度预算数26.01万元,减少1.25万元万元,下降4.81%。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0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50万元,同口径较2024年度预算数3万元,增加0.50万元,增长16.67%,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变动。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安排3.00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3万元,增加0.50万元,增长16.67%,主要原因是年初有2024年度因财政紧张未能支付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共0.00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共0.00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1.46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53.35万元,增加8.11万元,增长15.2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基本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92.3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2.3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8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委托招商服务及单位本年度用复印纸。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我部门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9个,预算资金205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日常运转类项目、工资类人员经费项目和涉密项目等除外)。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一:项目名称:东盟博览会项目专用经费,预算资金34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完成2025年东盟活动相关工作。设1条数量指标:举办东盟博览会河池专场签约仪式数量=1次;设1条质量指标:举办东盟博览会河池专场签约仪式质量指标,定性为完成相关项目签约;设1条时效指标:举办东盟博览会河池专场签约仪式时间=9月;设1条成本指标:举办东盟博览会河池专场签约仪式费用≤34万元;设1条经济效益指标:举办东盟博览会河池专场签约仪式定性为完成相关项目签约;设1条可持续影响指标:举办东盟博览会河池专场签约仪式持续影响,定性为提高河池知名度、加大与客商合作可能性;设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举办东盟博览会河池专场签约仪式客商满意度≥98%。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