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民政部门
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年11月
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民政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民政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民政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池市民政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负责拟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指导全市民政工作。
(2)依法承担对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
(3)研究制定全市社会救助政策、健全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和实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监督查检全市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和使用。
(4)负责拟定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全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拟定全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乡(镇)、村的设立、撤销、命名、更名、政府驻地迁移、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地名管理,承办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和指导县、乡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和福利彩票事业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社会慈善、社会捐助、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7)负责指导全市民政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承办涉及港、澳、台胞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殡葬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拟定全市殡葬工作发展计划,推进殡葬改革,负责核准、审批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的建设;负责殡仪馆、火葬场、公墓建设的审核报批。指导全市国内收养登记工作,承办涉华侨、港、澳、台收养登记。负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导全市救助管理站、安置场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跨地区救助管理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全市社会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
(1)独立编制机构。
2023年,独立编制机构共9个,与上年持平。
(2)独立核算机构。
2023年,独立核算机构共4个,与上年持平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3年,年末实有人数57万人,与上年持平。
从人员性质看,年末在职人员中,行政人员12人,与上年持平。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4万人,较上年减少1人,下降6.67%;
非参公事业人员31人,比上年增加1人,增长3.3%;
经费自理单位17万人,较上年增加3人,增长21.43%。人员主要变动原因:增加聘用人员。
第二部分:河池市民政部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
第三部分:河池市民政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2542.73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17.5万元,下降7.88%,其中本年收入2177.21万元。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47.37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减少5.6万元,下降0.39%。主要原因:2023年人员较2022年人员减少1人,人员经费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6.45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9.19万元,增长7.58%,主要原因: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使政府性基金收入同比增加。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4.上级补助收入0.00 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5.事业收入0.00 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6.经营收入0.00万。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 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8.其他收入173.4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下降36.82万元,下降17.51%,主要原因是:公益岗位人员经费、落户社会福利院特困人员供养经费同比增加,经费增加37.05万元,同时河池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2年将历年其他应付款转作其他收入74.49万元,利息收入2.84万元,2023年其他收入为3.5万元,因此河池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其他收入较2022年减少73.83万元,因此民政部门其他收入减少。
9.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10.上年结转和结余365.5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17.5万元,下降7.88%,主要原因:部分项目已在本年执行完毕,不需要结转至下年继续执行。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2542.7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156.7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7.35万元,下降1.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 类)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3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3无此项经费支出。
2.教育支出(205 类)1.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培训班支出及单位职工外出培训的培训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13万元,下降8.55%,主要原因是:节约成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类)1453.2万元:主要用于:一是人头经费支出;二是公用经费及项目业务工作经费支出;三是中区直市直高龄补贴支出;四是儿童福利院运转及集中供养孤残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支出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3.46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2023年开始缴纳职业年金单位部分44.46万元,同时儿童福利项目支出总体减少13.84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210 类)71.41万元:主要用于:一是单位职工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支出;二是防艾工作经费支出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6万元,下降3.56%主要原因是:一是退休人员减少一人,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
5.城乡社区支出(212 类)28.18万元:主要用于:市养老示范中心项目被征地群众过渡安置补助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6.住房保障支出(221 类)66.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76万元,增长3.4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经费同比减少。
7.其他支出(229 类)536.49万元:主要用于:彩票公益金用于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支出、养老示范中心项目建设支出、社会福利院维修改造项目支出及儿童福利院维修改造支出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9.95万元,下降10.5%,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支出同比2022年减少。
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决算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
年末结转和结余386.02万元,主要一是结转结余落户社会福利院特困人员供养经费;二是结转结余根据相关规定缴纳不能列支的项目墙改基金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80.14万元,下降34.89%,主要原因是:结转结余安排的彩票公益金项目本年度支出。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民政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0.5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9.33万元,下降0.64%。其中:基本支出1055.93万元,项目支出394.58万元。
河池市民政局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65万元,支出决算为145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二)教育支出(205类)年初预算为7.96万元,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一是年初预算培训7.96万元,财政仅批复1.5万元培训费使用。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年初预算为1,282.68万元,支出决算为145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29%。预决算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指标导致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
(四)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年初预算为74.87万元,支出决算为7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8%。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2023年中人员减少。
(五)住房保障支出(221类)年初预算为70.07万元,支出决算为66.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5%。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池市民政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5.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83.8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70.9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975.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行政人员减少一人。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30101基本工资212.97万元,30102津贴补贴98.47万元,30103奖金204.1万元,30106伙食补助费19.23万元,30107绩效工资73.07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9.29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44.46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5.82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2.97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19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71.97万元,30114医疗费0.00万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6.02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93,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减少1人,导致其他交通费、通信补贴实际支出比预算下降。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30201办公费4.2万元,30202印刷费0.00万元,30203咨询费0.00万元,30204手续费0.00万元,30205水费0.48万元,30206电费1.38万元,30207邮电费4.53万元,30208取暖费0.00万元,30209物业管理费9.84万元,30211差旅费3.84万元,30212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30213维修(护)费0.00万元,30214租赁费0.24万元,30215会议费0.00万元,30216培训费1.25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0.00万元,30218专用材料费0.00万元,30224被装购置费0.00万元,30225专用燃料费0.00万元,30226劳务费0.00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0.00万元,30228工会经费12.79万元,30229福利费0.05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5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25.8万元,30240税金及附加费用0.00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7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97%,(简要说明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因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混用,先使用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因2023年行政有一人减少,所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减少,因此结余退休人员医疗费。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30301离休费0.00万元,30302退休费0.00万元,30303退职(役)费0.00万元,30304抚恤金3.09万元,30305生活补助5.1万元,30306救济费0.01万元,30307医疗费补助0.00万元,30308助学金0.00万元,30309奖励金0.00万元,30310个人农业生产补贴0.00万元,30311代缴社会保险费0.00万元,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万元。
(四)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资本性支出1.13万元。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31001房屋建筑物购建0.00万元,31002办公设备购置1.13万元,31003专用设备购置0.00万元,31005基础设施建设0.00万元,31006大型修缮0.00万元,31007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00万元,31008物资储备0.00万元,31009土地补偿0.00万元,31010安置补助0.00万元,31011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0.00万元,31012拆迁补偿0.00万元,31013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31019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00万元,31021文物和陈列品购置0.00万元,31022无形资产购置0.00万元,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0.00万元。
(六)其他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39907国家赔偿费用支出0.00万元,39908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0.00万元,39909经常性赠与0.00万元,39910资本性赠与0.00万元,39999其他支出0.00万元。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民政部门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562.46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62.15万元,下降9.95%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562.46万元。
河池市民政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28.18万元,支出决算为562.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95.95%。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民政部门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河池市民政部门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比上年减少0.63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节约成本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7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3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00 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7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25%,比上年增加0.9万元。2023年,河池市民政局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全年运行费支出6.72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 比上年减少1.53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节约成本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1次,人次66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9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7.69万元,下降28%,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83万元,下降7.59%。主要原因是:一行政人员减少一人,物业管理费及其他交通费用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7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4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2.8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2023年共开展预算项目自评39个,共涉及项目总金额4788.88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共组织对“中直、区直、市直高龄补贴”等39个项目进行了全年预算执行数387.5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每个项目都较好地完成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任务,项目评价等级一等29个,二等9个,四等1个。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9个项目自评得分都在90分以上(含90分),9个项目评分80-90分,1个项目评分40-5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单位在2023年预算执行时,整体支出较好地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目标,但存在彩票公益金支出进度偏低现象。原因分析:一是由于财政库款紧张,未能及时支付项目款导致;二是河池市养老示范中项目进展缓慢,未能及时支出项目工程款。改进措施。一是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效能,加快项目推进建设力度,确保项目资金专项专用,确保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达效。二是积极沟通协调。积极与各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开展,全力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河池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河池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