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二、部门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结构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四)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四、专业性转强的名词解释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编制2024年预算的指导思想、依据和原则 ?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强化部门单位收入管理,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完善部门预算审核机制,着力提高年初预算细化率;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二)主要依据
《关于批复市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河财预【2024】5号)。
(三)基本原则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需要安排收入和支出,做到“量入为出”,确保人员经费开支有保障,应急管理工作可以正常开展,确保年内能够顺利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河池市应急管理局于2019年2月26日挂牌成立,为正处级行政单位。河池市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规范性文件、规程、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河池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全市应急管理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河池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配合管理上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县(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9)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全市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国家、自治区下拨和市本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河池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河池市有关部门、驻河池中直区直单位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市本级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按照自治区要求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地区救援工作。
(15)制定河池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河池市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19)有关职责分工。
1.与河池市自然资源局、河池市水利局、河池市林业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2.与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河池市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二)部门预算组成
(1)预算单位构成
河池市应急管理局局机关行政编制26名。河池市应急局直属二层事业单位5个,共53个人员编制,分别是: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事业单位(参公)编制16个;市地震监测信息中心,事业单位(参公)编制6个;市防火防汛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参公)编制7个 ;市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事业单位编制20个;市地震台网中心,事业单位编制4个。
(2)人员构成
2024年部门预算实有在职人数67人,其中:行政在职公务员22人,机关工人1人,参公在职人员21人,事业在职人员23人。
其他人员:退休人员14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3人,长期聘用人员11人。(3)车辆构成情况
河池市应急管理局日前保有3辆特种技术业务用车(安全生产执法、森林消防、地震监测),共3辆公务用车。
三、收入支出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1796.69万元,同比增加27.83万元,同比增长1.57%。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96.69万元(其中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130万元),同比增加27.83万元,同比增长1.57%。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同比不增不减。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不增不减。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不增不减。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4年支出总预算1796.69万元,同比增加27.83万元,同比增长1.57%,这是由于2024年增加了人员基础性绩效奖励支出预算。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438.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07%,同比增加35.83万元增长2.55%;项目支出预算3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93%,同比减少8万元减少2.18%。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教育支出类科目12.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7%,同比增加0.12万元,增加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201.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22%,同比增加58.33万元,增加40.7%。
卫生健康支出科目93.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3%,同比增加1.89万元,增加2.05%。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99.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3%,同比增加0.94万元,增加0.95%。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89.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32%,同比减少33.44万元,减少2.3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
(1) 基本支出预算1438.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0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286.8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9.45%,同比增加48.34万元,增加3.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43.5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97%,同比减少3.82万元,减少2.5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8.3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58%,同比减少6.7万元,减少44.61%。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3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93%。
项目支出预算本年无新增,全部是上年延续项目。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9.97万元,政府集中采购预算4.87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48.85%,部门集中采购预算0万元;分散采购预算5.1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51.15%。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13.22万元,同比降低24.58%。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公车运行维护费12万。河池市应急管理局共保有3辆特种技术业务用车。其中:应急局机关一辆,市地震监测信息中心一辆,市防火防汛服务中心一辆。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未占用国有资产。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我部门预算安排机关运行费用为143.51万元,用于基本商品服务支出。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的要求,我局在编制2024年度经费预算的同时,对所有项目支出预算结合年度工作计划设置了预算绩效目标。此项工作按要求另行公开。
四、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