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池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
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1.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研究和指导,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请示的有关问题作出决定、批复或者答复。
3.督促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审批所属基层党组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所属基层党组织选出的书记、副书记。
4.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5.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情况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
6.配合市委有关部门抓好市直属机关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了解和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7.督促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8.了解和掌握所属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9.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市委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10.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河池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为市本级一个机构,下设1个二层事业单位,单位内设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等3个部(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中共河池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6名,实有人数6人。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3名。河池市机关党员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实有人数3人。设主任1名。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220.99万元,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较2023年增加10.25万元,增长4.86%。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4年支出总预算220.99万元,基本支出203.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2.31%;项目支出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69%。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165.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82%,同比上年度增加9.91万元,增长6.38%。
2.教育支出类科目1.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76%,同比上年度增加0.06万元,增长3.68%。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25.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66%,同比上年度减少0.26万元,下降0.10%。
4.卫生健康支出14.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65%,同比上年度增加0.06万元,增长0.41%。
5.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13.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11%,同比上年度增加0.50万元,增长3.84%。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03.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2.31%,同比上年度增加13.25万元,增长6.9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70.8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75%,同比上年度增加4.82万元,增长2.9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1.9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75%,同比上年度增加0.11万元,增长0.5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1.2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5.50%,同比上年度增加8.32万元,增长286.89%。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69%。
(三)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20.99万元,基本支出203.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2.31%;项目支出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69%。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148.34万元,主要用于工委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7万元,主要用于工委党员轮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时代前沿知识讲座、 年度党建工作会议、直属工委党建、机关党员服务中心党建等项目支出。
培训支出1.69万元,全部是日常公用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工委干部教育培训方面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7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14.7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本级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13.5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24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0.06万元,2023年初预算0.09万元,同比上年度减少0.03万元,下降33.33%。其中:
1.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0.06万元,同比上年度减少0.03万元,下降33.33%,主要是安排接待召开工作会议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2.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为0,与上年度持平。
3.无公务用车费预算,与上年预算同比持平。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本单位无此项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单位无此项预算。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机关行政运行21.94万元,主要用于工委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预计3.50万元。同比上年增加2.00万元,增长133.33%。主要为货物采购和服务项目采购,如购置空调、复印纸等货物采购及购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中共河池市直属机关工委资产12.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76万元,非流动资产12.16万元,非流动资产为办公用电脑、复印机、打印机、桌椅等办公器材和用品。与上年同比减少13.70万元,减少21.30%。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的要求,我委在编制2024年度经费预算的同时,对所有项目支出预算结合年度工作计划设置了预算绩效目标。此项工作按要求同时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