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河池市委员会老干部局
2024年度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河池市委员会老干部局单位概况
—、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河池市委员会老干部局2024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河池市委员会老干部局2024年部门预算相关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开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2024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河池市委员会老干部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办公室、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中国共产党河池市委员会老干部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河办发〔2015〕85号)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老干部政策,并根据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实施意见,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协同有关部门落实好离休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进一步做好离休干部提高待遇的审批工作。
(三)协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以及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
(四)针对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市委、市人民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提供决策依据,做好老干部来信来访工作。
(五)协助做好离休干部的医疗保障工作。协助离休干部原单位做好离休干部危急突发病的抢救、处置工作。指导有关单位做好易地安置老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督促老干部原单位安排和组织离休干部健康疗养、参观考察活动。协助老干部原单位处理离休干部的丧事和善后事宜。
(六)负责对全市老干部工作的宏观指导和各级老干部部门领导的培训工作,加强全市老干部工作部门的自身建设,提高老干部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总结推广经验。
(七)负责市直副厅级(含享受待遇)以上离退休干部传达文件、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通报情况会等的组织协调工作,以及重大节日期间的慰问活动。
(八)指导、督促全市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开展的教学活动。
(九)协助做好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由1个行政机关单位和1个事业单位(老干部活动中心)组成,中共河池市委老干部局编制数为17人,按照单位性质划分可分为行政编和事业编,其中行政编制为9人,事业编为8人。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在职在编人数韦15人,其中行政编为9人,事业编为6人。退休人员6人。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河池市委员会老干部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收入485.08万元,总支出485.08万元。总收入较2023年度预算数483.66万元,增加1.42万元,增长0.29%,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总收入略有增加。总支出较2023年度预算数483.66万元,增加1.42万元,增长0.29%,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总收入略有增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我部门总收入485.08万元,较2023年度预算数483.66万元,增加1.42万元,增长0.29%,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总收入略有增加。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我部门总支出485.08万元,较2023年度预算数483.66万元,增加1.42万元,增长0.29%,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总收入略有增加。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5.21万元,教育支出2.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5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5.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41%,比上年减少6.04万元,减少1.54%,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经费压缩,非税收入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22.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59%,比上年增长0.58万元,增长2.67%,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总收入略有增加,卫生健康支出略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78%,比上年增长6.34万元,增长13.80%,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总收入略有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略增加。
(4)教育支出2.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58%,比上年增长0.06万元,增长2.18%,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总收入略有增加,教育支出略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22.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4%,比上年增长0.48万元,增长2.18%,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总收入略有增加,住房保障支出略增加。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326.08万元,占支出预算67.22%,比上年增长11.62万元,增长3.70%。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77.22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85.02%,比上年增长4.07万元,增长1.49%,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总收入略有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37.88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11.62%,比上年增长0.14万元,增长0.37%,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总收入略有增加,培训费略有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97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3.36%,比上年增长7.40万元,增长207.2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补贴提高。
2. 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59.00万元,占支出预算32.78%,比上年减少10.20万元,减少6.03%。其中:
(1)商品和服务支出79.54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50.03%,比上年减少64.46万元,减少44.76%,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经费压缩,非税收入减少,部分项目经济分类科目之间调整。
(2)工资福利支出55.36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34.82%,比上年增长55.3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经济分类科目之间调整。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1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15.16%,比上年减少1.10万元,减少4.37%,主要原因是:离休人员去世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我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455.08万元,总支出455.08万元。财政拨款总收入较2023年度预算数453.66万元,增加1.42万元,增长0.31%,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总收入略有增加。财政拨款总支出较2023年度预算数453.66万元,增加1.42万元,增长0.31%,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总收入略有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455.08万元,较2023年度预算数453.66万元,增加1.42万元,增长0.31%,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总收入略有增加。中央提前下达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支出0.00万元。具体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355.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8.05%,较2023年度预算数361.25万元,减少6.04万元,减少1.67%,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经费压缩,非税收入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2.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94%,较2023年度预算数22.02万元,增长0.48万元,增长2.18%,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总收入略有增加,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略有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22.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90%,较2023年度预算数21.70万元,增长0.58万元,增长2.67%,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总收入略有增加,卫生健康支出略有增加。
教育支出(类)支出2.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62%,较2023年度预算数2.75万元,增长0.06万元,增长2.18%,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总收入略有增加,教育支出(类)支出略有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52.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1.49%,较2023年度预算数45.93万元,增长6.34万元,增长13.80%,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总收入略有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略有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共326.08万元,较2023年度预算数314.46万元,增加11.62万元,增长3.70%,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总收入略有增加,退休人员退休补贴提高,退休人员医疗补助基数提高。具体情况为:
工资福利支出支出预算277.2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5.02%,较2023年度预算数273.15万元,增长4.07万元,增长1.49%,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总收入略有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预算37.8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1.62%,较2023年度预算数37.74万元,增长0.14万元,增长0.37%,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总收入略有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0.9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3.36%,较2023年度预算数3.57万元,增长7.40万元,增长207.2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补贴提高,退休人员医疗补助基数提高。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9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9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6.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90万元,同口径较2023年度预算数6.44万元,增长0.46万元,增长7.14%,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较2023年度预算数0.00万元,增长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4年单位人员无人因公出国,因此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安排0.90万元,较2023年度预算数0.44万元,增长0.46万元,增长104.55%,主要原因是2023年年初疫情开放,各地市委老干部局、市老年大学和市关工委加强交流,2023年本单位接待费用实际支出决算数增加,,接待次数明显变多,因此根据2023年接待费实际支出来制定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安排6.00万元,较2023年度预算数6.00万元,增长0.00万元,增长0.0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较2023年度预算数0.00万元,增长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安排,因此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安排6.00万元,较2023年度预算数6.00万元,增长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在编数量为3辆,2024年公务用车在编数量也为3辆,无变化。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共0.00万元,较2023年度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共0.00万元,较2023年度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7.88万元,较2023年度预算数37.74万元,增加0.14万元,增长0.37%,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总收入略有增加,因此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略有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41.4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35.1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6.38万元。主要用于:河池市老年大学物业管理服务(保安保洁人员及水电工人员)、印刷服务、复印纸、多功能一体机、公务用车加油维修保养等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我部门2024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18个,预算资金159.2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日常运转类项目、工资类人员经费项目和涉密项目等除外)。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1、春节慰问老干部活动经费: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3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7〕6号)文件精神,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让广大离退休干部切身感受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2、市直单位特殊困难离休干部帮扶资金:精准落实特殊困难离休干部政策待遇,帮扶特殊困难离休干部,充分体现市委、市人民政府对离休干部的关怀、关爱;3、离退休党工委、老干部党校工作经费:继续开展“银耀寿乡”离退休干部党建品牌创建,加强对“银耀寿乡”离退休干部党建品牌创建调研指导;举办全市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业务培训班,约90人参加;4、老干部活动经费: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为老干部提供亲情化服务,让老干部感受到党委、政府的关怀;5、老年大学书画摄影联展交流活动经费:加强与周边州、市老年大学的文化交流,展示办学成果;6、老年大学日常运行经费:落实管理人员聘任经费,确保学校有人正常管理;水电费正常开支,确保学校师生有水电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电梯维护、检验费,方便师生乘坐电梯上下楼开展教学活动;落实学校活动经费,确保教学活动形式丰富多样;购买办公耗材,确保学校教学有序开展;征订报刊杂志,丰富师生课余文化生活;开通宽带网络,确保教师采用信息化教学;7、老年大学聘请水电工经费:通过聘请水电维修工,保障水电正常供应,事关学校安全运行,保证学校学习、活动正常开展,满足我市离退休干部及社会老人的求学、娱乐健身需要,让我市离退休干部及社会老年共享改革发展成果;8、市老年大学非实名编制内实聘人员经费:通过政府购买保安、保洁人员的管理,维护学校治安稳定和正常教学秩序及学校财产安全,满足我市离退休干部及社会老人的求学、娱乐健身需要,让我市离退休干部及社会老年共享改革发展成果;9、会议费:2024年全市老干部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全区老干部局长会议精神,总结2023年全市老干部工作,部署2024年工作;2024年老干部工作年中会,总结上半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交流经验做法,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10、“多彩金秋”文化周活动经费:根据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要求,组队参加全区离退休干部第十届“多彩金秋”文化活动活动。通过组队参加自治区举办的“多彩金秋”文化活动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生动展示我区经济社会文化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推进我区老干部文化建设,助力广西民族文化强区建设;11、金城江京剧之友联谊会经费:京剧之友开展联谊活动,加强各地京剧之友之间联系和交往,增强沟通和交流。推进特色文化,加强传统文化的传播与推广。让京剧爱好者老有所乐,老有所教,老有所学;12、敬老节活动经费:组织召开敬老节暨河池市经济发展情况老干部通报会,弘扬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在全社会营造敬老爱老的氛围;13、走访慰问跨省易地安置离休干部经费:年内走访慰问跨省易地安置离休干部,落实离休干部政治待遇,把党委、政府的关怀送到老干部心坎上。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河池市委员会老干部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