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市本级2024部门预算已于2024年2月3日经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并由河池市财政局(河财预〔2024〕5号,2024年2月6日)批复下达,按照《关于深入推进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河财预〔2014〕19号)要求,现将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办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文电。
2.负责市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3.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4.研究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请示市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5.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6.督促检查市直各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对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市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7.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要由市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8.收集、编辑、报送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参阅的信息资料。
9.负责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处理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以及各级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10.做好接待和行政事务工作,为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服务。
11.负责地方志工作督查、表彰、奖励等工作。
12.管理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
13.办理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市人民政府研究中心、综合科、第一秘书科、第二秘书科、第三秘书科、第四秘书科、第五秘书科、第六秘书科、第七秘书科、第八秘书科、第九秘书科、法规科、人事科、党务科、信息科、文电科、行政后勤科、值班室。
2.设在机构: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内设专项查办科、决策督查科)
3.所属事业单位: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二)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员构成情况
1.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66人,实有行政在职人员56人,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1人)。
2.河池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0人,实有在职人员21人。
3.政府购买服务人员6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1905.05万元,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同比减少86.88万元,同比减少4.36%。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4年支出总预算1905.05万元, 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其中:基本支出1742.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1.4%,同比减少74.26万元,减少4.1%;项目支出1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6%,同比减少12.62万元,减少7.2%。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1429.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同比减少55.61万元,同比减少3.75%。
2.教育支出类科目1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78%,同比减少0.68万元,同比减少4.4%。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23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同比减少22.03万元,同比减少8.7%
4.卫生健康支出科目111.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83%,同比减少3.07万元,同比减少2.7%。
5.住房保障支出科目119.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3%,同比减少5.49万元,同比减少4.4%。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742.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1.4%,同比减少74.26万元,同比减少4.1%。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515.0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同比减少78.82万元,同比减少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80.6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3%,同比减少7.59万元,同比减少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6.3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7%,同比增加12.16万元,同比增加35.5%。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6%,同比减少10.4万元,同比减少6%。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我单位预算资金全部为公共财政拨款资金,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三部分 2024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说明
一、2024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公务接待费1万元。主要用于安排接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
二、2024年公共财政拨款会议费预算4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召开全市性重大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政府专题会议、各类协调会议及市政府办公室各类会议需开支的会议场地费、食宿费、租车费、会议用水及各类耗材费等。
三、2024年公共财政拨款培训费预算14.9万元,比去年减少3.68万元,同比减少19.8%。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运行1389.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财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为保证本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结合办公室实际需要,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安排5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网络维护、计算机应用、办公家具、印刷服务等采购业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市政府办公室无公务用车车辆,单位价值298.5万元应急平台建设专用设备1套。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4年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