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
部门名称 | 河池市生态环境局 | 部门编码 | 405 | |||||||
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万元) |
资金来源 | 年初预算数 | 年中预算调整数 | 调整后预算数 | 实际支出数 | 预算执行率(%) | ||||
合计 | 8729.356 | 4165.316 | 12894.671 | 5124.822 | 39.74%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8,729.356 | 4,165.316 | 12,894.671 | 5,124.822 | 0.397 | |||||
政府性基金 | 0 | 0 | 0 | 0 | 0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0 | 0 | 0 | 0 | 0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0 | 0 | |||||
部门职能概述(逐条填写,每条控制在150字以内。) | 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组织开展生态状况评估,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 | |||||||||
负责全市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参与核与辐射恐怖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 ||||||||||
负责全市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 ||||||||||
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执法监测、污染源监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 ||||||||||
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有关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具体措施和行动,指导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 ||||||||||
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导检查。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导检查制度,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导检查工作,根据授权对各县(区)及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河池市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提出督导检查问责建议。 | ||||||||||
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 ||||||||||
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
整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原市国土资源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市水利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原市农业局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职责。 | ||||||||||
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作战方案。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建设美丽河池。 | ||||||||||
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授权,承担起草相关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 | ||||||||||
负责全市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县(区)人民政府对较大以上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 | ||||||||||
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 ||||||||||
负责提出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 ||||||||||
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 ||||||||||
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逐条填写,和部门职能对应) | 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作战方案。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建设美丽河池。 | |||||||||
自评得分(满分100分) | 93.97 | 预算执行(10分) | 3.97 | |||||||
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衡量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分值 | 实际完成值 | 指标得分 | 完成情况简要描述 | 偏差原因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对重点管理企业实时自动监控监管 | =24小时 | 5 | 24 | 5 | ||||
涉及辐射建设项目现场监督检查 | ≥10次 | 3 | 10 | 3 | ||||||
开展生态环境监察稽查 | 11个县、区 | 5 | 达成预期指标 | 5 | ||||||
开展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及开展环境信访调查处理工作 | 11个县、区 | 5 | 达成预期指标 | 5 | ||||||
全市11个市县(区)检查评比次数 | ≥1次 | 2 | 1 | 2 | ||||||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申报前期调研 | ≥20次 | 5 | 20 | 5 | ||||||
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 | ≥1次 | 5 | 1 | 5 | ||||||
开展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检查 | ≥1次 | 3 | 1 | 3 | ||||||
质量指标 | 空气优良指数 | 达到全区中上水平 | 5 | 达成预期指标 | 5 | |||||
在线监控中心正常运转 | 运转率100% | 5 | 达成预期指标 | 5 | ||||||
时效指标 | 各项工作按计划年度完成率 | =100% | 5 | 100 | 5 | |||||
成本指标 | 聘用人员6人,含五险人均3000元/月、伙食补助等 | ≤26万元 | 2 | 26 | 2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环境保护政策落实率 | =100% | 10 | 100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确保环境安全,保障群众健康 | 0环境污染事件 | 5 | 达成预期指标 | 5 | |||||
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的作用,提升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能力 | 稳步提升 | 5 | 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 | 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 效果明显 | 10 | 达成预期指标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5 | 95 | 5 | ||||
服务企业满意度 | =100% | 5 | 100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