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的报 告
河池市财政局:
根据《河池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河财绩效〔2023〕1号)要求,现将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派驻11个县(区)管理部)20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基本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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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预算数 (财政局批复数字)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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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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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7.56 |
847.90 |
117.66 |
1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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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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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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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5.62 |
773.21 |
86.99 |
165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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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与执行的差异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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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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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94 |
74.69 |
30.67 |
196.58 |
(一)预算总体执行情况
2022年度,我中心财政批复预算数为2817.56万元,执行数为2515.62万元,预算数比执行数多301.94万元。
1.基本支出情况。2022年,中心基本支出预算965.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27%,执行数为860.20万元,预算数比执行数多105.36万元,主要原因为2022年度人均绩效奖比2021年度有所下降及有3位职工正常退休所致。
2.项目支出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18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5.73%,执行数为1655.42万元,预算数比执行数多196.58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不确定因素,导致有的项目无法开展;二是有的项目在采购执行过程中,从节俭出发进行磋商,实际成交价比预算经费更低,为财政节约了经费;三是因疫情管控导致一些省外业务培训取消;年底未能列支的指标已全额退回国库。
2022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拨款1.8万元, 该项预算安排与上年对比无变化,2022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0.09万元,占“三公”经费预算拨款5%。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中心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 5,994.11万元,较上年增长 12.61%。其中:流动资产229.3万元,较上年减少19.19%,占资产总额的3.83%,减少原因为外单位存入项目质量保证金到期退还;固定资产5,317.16万元,较上年增长14.16%,占资产总额的88.71 % ,无形资产447.65万元,较上年增长17.33%,占资产总额的7.47%。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相关要求,我部门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组长为部门负责人,副组长为分管财务工作的部门领导,组员为财务科工作人员及项目实施科室负责人,具体由财务会计负责收集预算批复文件、政府采购信息、项目实施合同、会计支出凭证以及项目验收资料等,并对2022年7个预算项目及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评价,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从评价情况来看,我中心从节俭出发,尽可能用最少的钱办成最好的事,项目资金使用效益良好,优化各项服务手段,不断提升我市住房公积金服务质量和服务效能,提高数据管理抗风险能力,有效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项目支出达到预期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1.自评得分情况
项目 |
预算执行 |
产出指标 |
效果指标 |
社会满意度 |
合计 |
指标分 |
10 |
50 |
30 |
10 |
100 |
自评分 |
8.96 |
50 |
30 |
10 |
98.96 |
2022年,我部门整体预算总金额为2817.56万元,年末整体决算总金额为2515.62万元,整体项目预算执行率为89.28%,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得分为98.96分,自评为一等等次;
2.部门履职及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2022年,我中心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及中心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紧紧围绕“六新河池”建设目标任务,主动担当作为,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开创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新局面。一是工作成效显著。中心获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连续13年被评为全区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工作优秀单位,获评“广西三八红旗集体”、“广西五一劳动奖状”;金城江管理部获评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一巾帼标兵岗”。在2022全国城市和地区住房公积金综合发展评价中,河池市全国排名第8,南方地区排名第6,华南地区排名第1。二是制度作用充分发挥。全市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4.1亿元,占全市所有金融机构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的比例为30.54%,拉动住房销售面积54.16万平方米,有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三是资金运行效益高。全市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67亿元,增值收益率为1.95%,增值收益率连续第四年排名全区第一,扣除贷款风险准备金后,2023年可上缴市本级财政8685.08万元,累计上缴市本级财政管理费和廉租住房补充资金6.08亿元,为全市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四是信贷资产安全。截至2022年底,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余额为80.61亿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为万分之0.86,远低于全区平均贷款逾期率万分之3.5。五是服务效能全面提升。扎实推进住房公积金数字化管理,升级完善电子档案系统,通过部门数据共享应用,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全程网办”“智能办”“跨省通办”,2022年住房公积金业务网办率92.12%。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2022年,我中心共设置了7项绩效目标,预算总金额为1852万元,年末项目决算总金额为1655.42万元,项目预算执行率为89.38%,具体各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1“购买产权房作业务用房购置费”项目年初预算数为500万元,决算数为497.3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46%,项目自评得分为99.95分,自评为一等等次。该项目的顺利完成,改善了办公服务条件,为缴存职工提供宽敞舒适的服务环境,完善政务服务运行机制,构建服务型政府。
2“产权业务用房装修”项目年初预算数为400万元,决算数为393.4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8.35%,项目自评得分为99.84分,自评为一等等次。项目完成达到年初既定目标,解决了我部门业务档案的安全存放及市本级业务科室无办公场所的问题,同时也为缴存人提供了便利舒适的办事环境,优化了营商环境,政府形象得到提升。
3“本级及十一个管理部工作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25万元,决算数为160.9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1.51%,项目自评得分为97.15分,自评为一等等次。该项目的顺利实施,使全市归集扩面、催建催缴及贷款逾期催收等业务工作成效显著,进一步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高效运作,提高工作人员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住房公积金的知晓率及影响力,有力支持职工利用住房公积金政策改善居住条件。
4“办公场地租用费”项目年初预算数为36万元,决算数为34.3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5.33%,项目自评得分为99.53分,自评为一等等次。通过租赁市财政局1-2楼部分办公室,解决了市本级业务科室无办公服务场所问题,为缴存职工办事提供便利,社会效益及群众满意度得到显著提高。
5“本级及管理部聘请律师费和诉讼经费”项目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决算数为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0%,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自评为一等等次。该项目的实施,持续不断完善和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运作,促进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6“聘用人员经费”项目年初预算数为380万元,决算数为349.0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1.85%,项目自评得分为99.18分,自评为一等等次。该项目的实施,能为18.1万缴存职工提供优质服务,完成全年业务指标工作任务。
7.“部门网站信息系统及网络建设、运行和维护费”项目年初预算数为306万元,决算数为216.4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0.73%,项目自评得分为96.47分,自评为一等等次。该项目的实施,为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及住房公积金规范化管理提供技术保障,提高业务网办率,让数据多跑路办事群众少跑腿,为服务型政府提供技术支撑。
四、自评发现问题及改进措施
五、自评工作建议
建议组织开展一体化系统绩效自评模块的实际操作培训及业务指导,提高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效率。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