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纪委监委
2023 年 部 门 预 算
(草 案)
中共河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河池市监察委员会
(加盖公章)
二○三年一月
目录
1. 承诺书………………………………………3
2.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4
3.单位基本情况………………………………5
4.市纪委监委收入支出预算说明…………8
5.市纪委监委2023年预算报表…………12
承诺书
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的职能和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依法接受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监督。
部门法人或负责人签字: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及部门概况
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自治区十一届纪委六次全会工作部署,认真落实预算法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决定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持过紧日子;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重点和财政改革目标,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安排财力,努力保障重点支出需要。继续推进预算编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完善预算决策和管理制度,努力实现预算编制的科学、规范、精细和透明,促使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
(二)预算编制原则
1、保增长、促发展原则。进一步整合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有效使用资金,加大对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投入,改善纪检监察机关办案重要条件,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作好保障。
2、优化结构、加强重点原则。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支持农村改革与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
3、厉行节约原则。除法定支出和政策性支出按法定增长比例及有关政策标准审核安排外,从严进行审核安排,大力压缩日常工作经费,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4、综合预算科学精细原则。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各项收支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加强部门预算“基础数据精细化、定额管理标准化、监督监管透明化”的建设,科学有效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5、绩效评价原则。项目支出安排与资金使用效果相结合,对列入预算安排的大额支出项目进行跟踪绩效评价。
二、部门主要职责
市纪委接受市委和自治区纪委的双重领导,市监委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市纪委和市监委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督促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协助市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负责全市监察工作。依照《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市委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或其他重要、复杂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四)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六)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草拟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以及参与制订党内法规。
(七)承办中央纪委、监察委、自治区纪委、监察委和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治区纪委监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持续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要把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自身职责结合起来,真正学在深处、谋在新处、干在实处,更加精准有效地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抓好政治监督。主动协助党委(党组)紧紧跟进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责任。
(三)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厉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向扶贫、救助等民生款物伸手的党员干部,坚决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紧盯重点事、重点人、典型案例,不断提高案件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勇于探索创新运用多种监督方式,营造“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乐于接受监督”的良好氛围,加强对 “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督促同级党委领导班子落实好主体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良性互动、贯通协同。
(五)强化对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继续完善有关制度规定和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加强派驻机构管理的有效模式,根据上级精神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向基层乡镇延伸工作,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述责述廉工作。
(六)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完善巡察联动机制,探索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成果运用、信息共享、力量配置等方面联动的途径和方式,全面提升巡察效果。
(七)持续提高纪检监察队伍能力素质。深化全员培训,提高专业能力。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从严从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守权力边界,督促纪检监察干部真正做到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忠诚干净担当。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纪委监委是河池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共有2个直属事业单位、33个派驻(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无独立核算,其财政财务并入市纪委监委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一)本级机构设设置
机关内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五监督检查室、第六监督检查室、第七审查调查室、第八审查调查室、第九审查调查室、第十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机关党委办公室等共20个职能部门。
(二)直属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
河池市反腐倡廉教育中心、河池市纪检监察和巡察工作服务中心。
三、单位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我委总编制人数224人,其中行政编制194人,事业编制26人,工勤编制4人。实有人数207人,其中行政在职166人,工勤在职4人,事业在职16人。公益性岗位1人、离退休人员20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2)
第三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 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8473.64万元,同比增加116.3万元,同比增长1.39%。其中:经费拨款4983.64万元,同比减少283.7万元,下降5.39%,主要原因绩效奖金减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3490万元,同比增加400万元,增长12.94%。
(二) 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8473.64万元,基本支出预算4505.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3.17%,同比减少277.7万元,下降5.81%;项目支出预算39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83%,同比增加394万元,增长11.02%。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科目7185.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79%,同比增加45.7万元,增长0.64%。
(2)教育支出类科目39.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7%,同比减少5.19万元,下降11.51%。
(3)社会保障支出类支出科目638.33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3%,同比增加155.6元,增加32.23%。
(4)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科目291.2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4%,同比减少36.93万元,下降11.25%。
(5)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科目319.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77%,同比减少42.89万元,下降11.8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4505.64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3.17%,同比减少277.7万元,下降5.8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948.49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63%,同比减少280.43万元,下降6.6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33.8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85%,同比增加1.38万元,增长2.5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3.2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52%,同比增加1.34万元,增长6.1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商品和服务支出)39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83%,同比增加394万元,增长11.0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473.64万元,同比增加116.3万元,同比增长1.39%。其中:经费拨款4983.64万元,同比减少283.7万元,下降5.39%。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3490万元,同比增加400万元,增长12.94%。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8473.64万元,基本支出预算4505.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3.17%,同比减少277.7万元,下降5.81%;项目支出预算39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83%,同比增加394万元,增长11.02%。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科目7185.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79%,同比增加45.7万元,增长0.64%。
(2)教育支出类科目39.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7%,同比减少5.19万元,下降11.51%。
(3)社会保障支出类支出科目638.33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3%,同比增加155.6元,增加32.23%。
(4)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科目291.2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4%,同比减少36.93万元,下降11.25%。
(5)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科目319.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77%,同比减少42.89万元,下降11.8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4505.64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3.17%,同比减少277.7万元,下降5.8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948.49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63%,同比减少280.43万元,下降6.6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33.8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85%,同比增加1.38万元,增长2.5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3.2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52%,同比增加1.34万元,增长6.1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商品和服务支出)39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83%,同比增加394万元,增长11.02%。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9万元(全口径), 与上年持平。2023年部门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2.9万元(全口径), 同比减少11.24万元,下降5.25%。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二)公务接待费14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用于安排接待自治区纪委监安、兄弟市及本市县(区)有关领导来我委参加各类会议、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相关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安排用于我委保留车辆的运行维护费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1070万元,同比增加391万元,增长57.58%;增长原因:搬迁新办公区需购置办公等设备、新建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廉政档案系统平台等。
(二) 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说明
2022年收入征收计划4986万元,同比增加572万元,同比增长12.9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对预算编制的要求,我委在编制2023年度经费预算的同时,对全部14个项目支出预算都结合年度工作计划设置了预算绩效目标,并设置整体支出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