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糖业发展中心公开2023年部门预算 “三公”经费 预算绩效目标
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糖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糖业发展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本单位没有数据)
第三部分:河池市糖业发展中心2023年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二、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六部分、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
第一部分:河池市糖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提出贯彻落实自治区糖业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意见以及工作方案;提出优化糖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提出糖料蔗生产发展战略和规划;对蔗区规范化管理遇到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二)负责全市制糖生产经营的指导和服务。
(三)负责蔗区规范化管理的指导和服务,协调有关部门抓好蔗区社会稳定。
(四)指导糖料蔗生产的新品种新技术推广、技术培训,组织新品种新技术推广交流合作。
(五)负责全市糖业生产动态统计分析、汇总和上报工作。
(六)指导全市糖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糖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项目的申报及其实施工作;提出糖业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安排的建议。
(七)提出甘蔗多样性产业、糖业循环经济与综合利用方案和发展指导。
(八)指导全市食糖储备和临时储存项目申报和实施。
(九)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全市蔗区社会稳定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以上职责,河池市糖业发展中心设置2个部门。
(一)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协调各科室工作。负责财务、统计、档案管理、信息收集、机要保密、信访接待、工作督查、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收集和整理糖业生产的各种数据资料,并建立档案。
(二)综合业务科。拟写贯彻落实自治区糖业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意见以及工作方案和优化糖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提出糖料蔗生产发展战略和规划、蔗区规范化管理意见建议。制定榨季生产指导性计划。指导制糖企业生产经营和制糖技术改造、制糖技术咨询和培训。指导制糖企业在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技术方面的推广应用。指导全市糖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糖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项目的申报及其实施。指导全市食糖储备和临时储存项目申报和实施。提出糖业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安排的建议。提出甘蔗多样性产业、糖业循环经济与综合利用方案和发展指导。指导制糖企业抓好环保、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收集统计和分析汇总制糖生产经济指标数据。拟定糖料蔗种植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建议。提出糖料蔗产量、蔗糖分评估意见。指导糖料蔗生产的新品种新技术推广、技术培训,组织新品种新技术推广交流合作。提出推进糖料蔗生产机械化、水利化的政策意见。协同有关部门抓好糖料蔗基地及保护区的规划建设和组织实施。
第二部分:河池市糖业发展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本单位没有数据)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河池市糖业发展中心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133.13万元,同比增加9.36万元,增长7.56%。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其中: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总计133.13万元,同比增加9.36万元,增长7.56%。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16.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23%,同比增加12.36万元,增长11.91%;项目支出预算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77%,同比减少3万元,减少15%。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8类,其中:
(1)培训支出:1.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76%,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6%,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8%,
(4)行政单位医疗:4.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2%,
(5)公务员医疗补助:3.23万元,支出占支出总预算2.43%,
(6)行政运行:82.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62.26%,
(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12.77%,
(6)住房公积金:8.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6.12%。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16.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23%,同比增加12.36万元,增长11.91%。增加原因:2022年11月,我单位新调入人员1人。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0.7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78%,同比增加11.81万元,增长16.7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4.8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75%,同比增加2.12万元,增长16.6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5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47%,同比减少1.57万元,减少74.2%。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77%,同比减少3万元,减少15%。减少原因:被压减经费。
二、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33.13万元,同比增加9.36万元,增长7.56%。其中,基本支出116.13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预算87.23%,同比增加12.36万元,增长11.9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0.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54万元。),项目支出17万元,同比减少3万元,减少15%。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7万元(全口径),同比减少0.2万元,降低22.22%。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7万元,同比减少0.2万元,降低22.2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二)公务接待费0.7万元,同比减少0.2万元,降低22.22%。主要用于安排接待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兄弟市及本市各县(区)有关领导来我单位参加各类会议、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相关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会议费0.6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五)培训费1.92万元,同比增加0.07万元,增长3.7%。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1万元,同比增加2.12万元,增长16.69%。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
(四)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2023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金额17万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7万元。根据市财政局对预算编制的要求,我局在编制2023年度经费预算的同时,对全部4个项目支出预算都结合年度工作计划设置了预算绩效目标,并设置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河池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河池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附件:河池市糖业发展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1145506914.xls
第六部分 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
附件:河池市糖业发展中心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1146143014.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