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三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河池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河池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部门预算已通过人大会议审议批准并由河池市财政局《河池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河财预〔2023〕5号)批复下达,现将本部门2023年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河池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承担辖区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一)河池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承担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河池市有关交通运输领域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健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机制,完善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联合协作机制。
2.依法统一行使交通运输系统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港口行政、航道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和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职能。
3.依法受理交通运输执法有关投诉、举报线索。负责依据法定职责和程序对市辖区实施具体综合行政执法,负责对跨区域、复杂、疑难重案要案查处。
4.负责市辖区范围内交通运输行业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含安全检查)执法工作。
5.承担全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有关工作任务。
6.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7.负责指导、督促、督查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交通运输执法等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综合考评工作。
8.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派出机构主要职责
负责所辖区域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和负责本辖区内交通运输行业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含安全检查)执法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河池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市交通运输局管理的执法机构,以市交通运输局的名义统一执法。设12个内设机构,具体为:办公室、人事科、法制科、宣传科、科技信息科、后勤保障科、应急管理科、路政执法大队、运政执法大队、港航执法大队、工程质量安全执法大队、治超大队,设两个派出机构,具体为:金城江执法大队、宜州执法大队。
河池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核定事业编制172人。实有在职人员142人,退休人员43人。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支总预算3634.07万元,同比增加411.03万元,增长12.75%。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3471.5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62.5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5.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2.4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877.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8.88万元。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3634.07万元,同比增加411.03万元,增长12.7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71.52万元,同比增加248.47万元,增长7.7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162.55万元,同比增加162.55万元,上年无此项收入。
2023年收入预算总体增长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3634.07万元,同比增加411.03万元,增长12.75%。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385.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61%,同比增加6.15万元,增长1.62%。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安排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182.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02%,同比减少22.14万元,降低10.82%。降低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相应计算基数降低。
3.交通运输支出类科目2877.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17%,同比增加457.28万元,增长18.90%。增长主要原因是安排项目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188.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同比减少30.26万元,降低13.89%。降低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相应计算基数降低。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481.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8.28%,同比增加569.97万元,增长29.8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346.9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4.58%,同比增加579.737万元,增加32.8%。增加主要原因是部分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划转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上年安排在项目支出,2023年安排在基本支出而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3.1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96%,同比减少2.76万元,降低2.19%。降低主要原因是驻村人员经费调整到其他部门。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11.3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46%,同比减少7万元,降低38.18%。降低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补助由社保局核算。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152.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1.72%,同比减少158.95万元,降低12.11%。降低主要原因是部分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划转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上年安排在基本支出。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634.37万元。收入包含本年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71.5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2.5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5.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2.4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87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8.8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471.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481.4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990.11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基本支出-人员经费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1.8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5.9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单位职业年金费用。
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7万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在职职工计缴的失业保险。
4.事业单位医疗108.76万元,根据国家统一规定,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5.公务员医疗补助73.7万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在职职工以及退休职工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01.31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支出,按照国家规定基本工资、津补补贴、绩效工资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
7.住房公积金188.88万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基本支出-公用经费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3.13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三)项目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90.11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执法工作正常运转发生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支出及聘用人员工资、执法专项设备和装备购置及维护费等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安排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81.41万元。
(一)人员经费2358.28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2346.95万元,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33万元,用于退休费、医疗费补助。
(二)公用经费123.13万元
用于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驻村人员驻村工作经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2.6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6.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65.67万元;会议费2.01万元;培训费18.72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23.13万元,同比减少2.78万元,降低2.21%。主要用于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驻村人员工作经费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33.09万元。主要为集中采购预算33.09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其中:货物类24.09万元,服务类9万元。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0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实有在编车辆16辆,其中在用车辆16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治超非现场执法管理系统)1套。
(四)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2023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项目5个,金额1152.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52.66万元。根据市财政局对预算编制的要求,我支队在编制2023年度经费预算的同时,对全部5个项目支出预算都结合年度工作计划设置了预算绩效目标,并设置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