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01表:2023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02表:2023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03表:2023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04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05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06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07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08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09表: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三、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体检察人员思想和行 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方针,落实检察工作任务,接受相关业务指导。
(四)、负责应由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犯罪。
(五)、负责应由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六)、负责应由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七)、负责应由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八)、受理向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
(九)、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十)、负责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全院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检察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实施检察机关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规划。
(十二)、负责其他应当由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现设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及派驻大化县看守所检察室、派驻都阳检察室。
我部门没有下属单位。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本单位行政编制数33人,实有人数32人,均为行政编制。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本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共9张(报表内容详见附件),分别为:2023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2023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2023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828.11万元,同比增长87.67%。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28.11万元,同比增长87.67%,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828.11万元,基本支出702.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4.78%,项目支出1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5.22%。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公共安全类科目666.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34%,同比增长113.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83.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43%,同比增长19.88%。
卫生健康类科目36.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5%,同比增长26.7%。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41.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09%,同比下降23.04%。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702.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4.78%,同比增长33.15%。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86.8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58%,同比增长24.18%。
商品服务支出预算113.8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21%,同比减少6.0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2%,比去年增加1.4万元,原因是去年未在本级预算遗属人员遗属费用,今年在本级预算。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1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5.22%,比去年增加91.06万元,同比增长260.61%,原因是2023年计划用非税收入修缮办公楼电梯54万元、用非税收入支付自聘人员工资16万元、比去年增加了法警执勤津贴项目经费3.8万元、在编职工新增4人使得经费支出增大。
三、2023年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公务接待费5.5万元,比上年增加2.88万,同比增加109.92%,原因是大型公务接待次数增多;公费出国预算是0,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比上年增加1.8万,同比增加13.63%,原因是2022年车辆空编一辆,2023年计划新购买一辆车辆。
四、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166.05万元,比去年增加44.92万元,同比增长37.08%。主要用于本部门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51万元,比上年增加51万元。政府集中采购预算51万元。增幅较大的原因是2022年未在本级预算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经费,今年在在本级预算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公务车辆编制6辆,实有5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2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办案和装备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存在问题:一是业务装备采购进度较慢,影响转移支付资金整体支出进度;二是相关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需要加大业务装备采购力度,按时做好业务装备采购年度规划编制工作、业务装备采购招投标工作,加快采购进度;二是加强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通过查找内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更好地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单位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重点落实好内部控制的执行,对内部控制的执行进行有效的监督。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