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一般公共支出情况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 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管辖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二审案件。
(三)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四)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五)承办对有关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的工作,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六)在业务工作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公民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由一个预算单位构成,即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第二部分: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251.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1.94万元,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251.94万元,项目支出251.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总共分1类:
公共安全类科目251.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总共分1类:
项目支出预算251.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
三、2023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公务接待预算是0,公费出国预算是0,公务用车购置费35.96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