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地质勘察设计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依据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二、主要依据
三、基本原则
第二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机构基本情况
3.人员构成情况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1.收入预算说明
2.支出预算说明
3.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4.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依据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握财政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预算法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持过紧日子,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重点支出;推进中期规划管理,强化支出规划约束;强化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二、主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制度要求及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为依据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
三、基本原则。
(一)单位预算编制应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稳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效益优先”的原则;预算编制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统筹规划,全面反映单位年度财务收支总貌;
(二)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逐项核实各项收入,尽可能排除收入中的不确定因素;
(三)支出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首先保证经常性支出,然后根据单位财力安排建设性支出。在经常性支出中,必须先保证基本的人员经费开支和单位日常运转经费,确保投入的日常经费满足事业发展的需要;
(四)日常预算支出以各职能部门为预算单位,专项经费预算支出以项目为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概况
河池市地质勘察设计院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隶属河池市自然资源局二层机构,内设机构需有三科一室:地矿科、生产科、计财科、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地区地质找矿工作,为政府提供各种矿产资源信息。
(二)配合河池市自然资源局做好矿山开发管理、资源储量管理,矿山恢复治理,打击非法盗采,为河池市及各区、县自然资源局提供技术支撑服务。
(三)负责与全区性综合地质单位的联系,共同配合,突破本地区范围内大中型和急需短缺的矿产普查勘探工作。
(四)负责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防治勘查、设计,协助河池市及各区、县自然资源局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五)负责固体矿产勘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调查等工作。
(六)负责岩土工程勘察、工程钻探、水文地质勘察和工程勘察劳务类(凿井)等工作。
(七)负责做好本地区内中小型水库、发电站和厂矿基础的勘探工作,深入缺水地区找水成井,为群众抗旱救灾服务。
(八)负责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等工作。
(九)协助自然资源部门做好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
(十)完成河池市人民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等政府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基本情况
河池市地质勘察设计院成立于1971年12月(原名河池地区地质队),1996年12月更名为“河池地区地质勘察院”,2003年3月更名为“河池市地质勘察设计院”。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隶属河池市自然资源局二层单位,注册资金152万元。主要从事固体矿产勘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灾防治勘查及设计,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程测绘,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环境恢复及治理等作业。目前在职职工41多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1人,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24人。是实现办公自动化的综合性的科研生产单位,拥有各类钻探设备、测量定位、室内制图等配套设施100多台套。院下设办公室、生产科、地矿科、计财科、总工办等部门。2005年5月起通过了ISO9001:2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2011年3月通过了ISO9001:2008国际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制定了“管理规范、质量保证、服务优质、顾客满意” 的质量方针。
河池地勘院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制定了以“人才为核心、以科技求发展、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作保证”的战略方针。经过几十年的历炼,造就了一支技术过硬、吃苦耐劳、服务周到的地质勘察队伍。业务遍及河池、桂林、柳州、南宁、百色、贵州、云南等区内外,几年来先后完成了《广西天峨县瑶塞硫铁矿地质详查》,《广西象州县王铎矿区铅锌矿详查报告》、《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五圩矿区水落矿床铅锌锑矿详查报告》以及东兰、都安、金城江区等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核实等相关报告500多份,同时还完成了《大任产业园区用地测量报告》测绘作业300多份;在水文地质勘查(察)方面先后完成了《南丹县拉么综合选厂马鞍山分厂尾矿库水文地质勘查报告》、《柳州百朋、成团、洛满等找水成井报告》100多份;在在岩土工程勘察方面,先后完成了《广西凤山国家地质公园三门海保护区(景区)配套设施》、《凤山县“老乡家园”—盈通扶贫生态移民安置房》、《东兰县坡豪湖生态保护与旅游建设项目》等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材料1000多份,这些材料均通过专家评审并为业主提供了技术支撑。参与编制的《河池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荣获国土资源部优先成果一等奖、《河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指挥中心综合楼》荣获自治区岩土勘察工程三等奖。河池地勘院也是河池市地勘行业的主要成员单位。精湛的技术、热情的服务、高效的效率得到了业主的一致好评,为发展当地经济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带来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人员构成情况
河池市地质勘察设计院在编人员34人,退休人员46人, 遗属人员11人,共计91人。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预算总收入316.17万元,同比2022年预算收入总预算320.15万元(减少3.98万元,减少1.24%%)。上年结转结余6.71万元,收入总计322.89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316.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98.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2.44%,公用经费1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9%。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26类,其中:
(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98.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2.39%,同比增加2.73万元,增长9.23%。增长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人员的工资基数增加。
(2)住房保障支出24.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67%,同比增加0.01万元,增长0.04%,基本持平。
2.按支出经济科目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322.89元,同比增加2.74万元,增长0.85%。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为0万元。
3.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预算316.17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52.82万元:基本工资125.14万元,津贴补贴7.47万元,绩效工资72.1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1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万元,住房公积金24.5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共计252.82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7.7万元:工会经费支出4.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6万元,主要用于伙食补助,遗属死亡抚恤11.6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66万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24.08万元,遗属生活补助12.79万元,退休人员补助8.78万元。
三、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2023年全口径“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
2.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四、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0万元。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金额无计划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无计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院有三辆公务用车车辆(自有资金购买)。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河池市地质勘察设计院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