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职责和构成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三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河池市道路运输处2023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河池市道路运输服务处2023年部门预算已通过人大会议审议批准并由河池市财政局(河财预〔2023〕5号)批复下达,现将本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部门职责和构成
一、主要职责
由于2020年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尚未完成,河池市道路运输服务处“三定”规定未获批复。根据工作安排,暂按改革前的职能履行职责。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实施国家道路运输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行业发展规划;
2.负责依法实施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行政审批及管理;
3.完成指令性、战备、救灾、抢险等物资的运输组织;
4.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提供行业有关信息和发展意见,协同做好相关工作;
5.负责全市行业的统计、信息普查,组织市场调查和预测;
6.监督全市道路运输及相关行业的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秩序;
7.负责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8.引导全市道路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9.完成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河池市道路运输服务处属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7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人事监察科、安全监督科、培训科、客货运管科、维修科、财务后勤科。
三、人员构成情况
河池市道路运输服务处核定事业编制人数25人,实际在编在岗人数20人。退休职工27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3人,聘用协管人员2人、清洁工1人。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_河池市道路运输服务处(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支总预算811.94万元,同比增加306.54万元,增长60.66%。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428.4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83.4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3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97.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03万元。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811.94万元,同比增加306.54万元,增长60.6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8.49万元,同比减少76.88万元,下降15.21%;上年结转结余383.46万元,同比增加383.46万元,上年无此项收入。
2023年收入预算总体增长主要是上年结转结余增加。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811.94万元,同比增加306.54万元,增长60.66%。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55.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80%,同比增加9.69万元,增长21.30%。增长的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安排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32.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98%,同比减少6.32万元,下降16.36%。下降的原因是绩效工资总量降低,相应计算基数降低。
3.交通运输支出类科目697.4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89%,同比增加307.55万元,增长78.89%。增长的原因是安排了上年结转项目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27.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3%,同比减少4.36万元,下降13.89%。下降的原因是绩效工资总量降低,相应计算基数降低。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379.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74%,同比减少76.88万元,下降16.8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50.0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2.24%,同比减少32.37万元,下降8.46%。下降主要原因一是绩效工资总量降低,相应工资降低;二是绩效工资总量降低,相应五险一金缴费基数减少。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1.6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70%,同比增加4.50万元,增长26.25%。增长的原因是增加两名驻村人员驻村经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7.8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06%,同比减少48.91万元,下降86.12%。下降原因一是离休人员减少,二是12名退休人员划转至市直其他单位。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432.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3.26%,同比增加383.46万元,增长782.57%。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423.0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7.82%,同比增加381.05万元,增长907.62%。
资本性支出1.9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45%,同比增加0.95万元,增长95%。
对企业补助7.4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73%,上年预算无此科目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11.94万元。收入包含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8.4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3.4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3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97.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0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2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79.4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9.0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05万元,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02万元,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单位职业年金费用。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万元,为基本支出预算。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在职职工计缴的的失业保险。
事业单位医疗15.8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国家统一规定,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16.4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在职职工以及退休职工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公路运输管理313.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95万元、项目支出49.00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完成各项道路运输工作任务、保障道路运输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安全监督管理经费、车辆动态信息服务平台维护经费、安全考核工作经费等。
住房公积金27.0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安排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79.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7.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1.63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驻村人员驻村工作经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9.20万元,同比增加1.90万元,同比增长26.0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增加。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0.50万元,同比增长0.2万元,增长66.6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来访人员增加。
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安排接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督察检查、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8.7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0万元,同比增加1.70万元,增长24.2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车辆老旧导致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发生的汽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市道路运输服务处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市道路运输服务处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预算21.63万元同比增加4.5万元,增长26.27%。主要用于工会经费、福利费、驻村人员驻村工作经费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总额5.55万元,其中:货物类2.55万元,服务类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实有在编车辆12辆、其中在用车辆5辆,有1个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交通信息监控服务平台)。
(四)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2023年单位预算所有项目均已编制绩效目标列入绩效考核范围,其中:运转类项目1个、特定目标类项目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万元。根据市财政局对预算编制的要求,我局在编制2023年度经费预算的同时,对全部5个项目支出预算都结合年度工作计划设置了预算绩效目标,并设置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1)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
公路运输管理(项):反映公路运输管理支出和公路路政管理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 “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