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
第一部分:河池市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市人民政府的设置,河池市农业农村局的主要职责是:
1.研究并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重大举措。组织开展全市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2.负责提出全市“三农”发展的工作意见。参与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3.统筹推动发展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协调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4.承担全市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职责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有关改革试验区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
5.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大数据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归口管理农业农村相关对外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
6.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监督管理全市渔业和渔政渔港,参与国家渔业维权护渔。
7.监督管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及广西特色农产品安全标准。指导全市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8.组织全市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承担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河池市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由机关本级和 1个行政单位、9 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8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组成。
第二部分: 河池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部门(单位)代码 |
部门(单位)名称 |
资金性质 |
“三公”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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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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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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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2 |
3 |
4 |
5 |
6 |
7 |
|
|
合计 |
45.00 |
|
40.00 |
40.00 |
|
5.00 |
|
|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
45.00 |
|
40.00 |
40.00 |
|
5.00 |
501 |
河池市农业农村局 |
|
45.00 |
|
40.00 |
40.00 |
|
5.00 |
501001 |
河池市农业农村局 |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
45.00 |
|
40.00 |
40.00 |
|
5.00 |
第三部分: 河池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河池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河池市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5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比 2022 年增加22万元,主要是因机构整合,2022年划转入金城江区4辆农业执法车辆。
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
(二)2023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5万元,同比减少2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万元。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同比增加24万元,增加150%。主要是因机构整合,2022年划转入金城江区4辆农业执法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