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河池市委员会党校
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委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委党校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委党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池市委党校概况
一、 主要职能
市委党校是在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主阵地,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中共河池市委党校创建于1973年10月,1996年11月、2004年3月先后挂牌成立河池市行政学院和河池市社会主义学院,目前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模式。
主要职责包括:
1、根据中央对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和河池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发挥对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干部、国家公务员培训轮训主渠道的作用,有计划地培训县处级领导干部、乡科级主要领导干部、处级后备干部、国家公务员、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和宣传理论骨干、非党干部等;负责对学员在党校(院)学习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提出使用建议。
2、受市委、市政府委托举办领导干部研讨班,研讨中共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重大理论和方针政策。
3、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战略部署,对全市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社会科学研究,将重要成果提供市委、市人民政府决策参考。
4、承担对政府系统处级领导干部、乡科级领导干部及其后备干部等国家公务员的培训;围绕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教学科研活动。
5、承担对统战系统管理的非中共党员干部及其后备干部的培训、轮训;围绕统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教学科研活动。
6、在做好主体班教学的基础上,按照中央有关政策和国家有关高等教育的法规和办法,开展与区内外高校联办干部学历教育。
7、对县(市、区)党校、行政学校进行业务指导。
8、督查、协调、指导县、乡党校教学和管理体制改革。
9、与各县(市、区)共同挖掘、培植干部教育现场教学基地。
10、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组成本部门的单位仅市委党校本级一个单位,没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学校(院)设有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教务科、科研咨政管理科、培训管理科、图书信息技术中心、后勤管理科7个职能科室和哲学教研室、文史教研室、经济学教研室、管理学教研室、统战理论教研室5个教研室。2021年我校编制人数80人。全校实有人数110,其中在职教职工65人(参公人员24人,事业人员36人,工勤人员5人),退休人员45人。
第二部分:河池市委党校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河池市委党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委党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1508.58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08.58 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 291.87万元,下降16.21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76.89 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 29.38万元, 下降2.25 %,主要原因是由于受疫情影响,按规定核减了单位经费;市本级财政困难,部份项目经费未能形成支出,年末财政收回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本单位本年度无此项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本单位本年度无此项收入。
4.事业收入179.41 万元 ,人才公寓楼建设经费31万元、主体班办班成本40.64万元、社会培训班成本性开支34.13万元、补充学校正常运转45.33万元;课题费5.51万元、引进人才安家费20.4万元、课题特派员经费2.4万,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 258.29万元,下降59.01 %,主要原因:本年度人才公寓楼交付使用,正在办理工程竣工决算审核,工程款支付较2020年度减少。
5.经营收入51.19 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主要包括:充分利用河池的红色教育资源,承接市内金城江扶贫办等5个部门委托班、区内外南宁市机关工委等4个单位异地教学班。较2020年度决算减少3.87万元,下降7.02%。
6.其他收入1.10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0.32万元,其他收入来源不稳定,没有可比性。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 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 94.39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8.88 万元,增长44.08 %,主要原因是非财政拨款结余增加。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1548.9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548.9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18.66 万元,下降12.37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才公寓楼交付使用,正在办理工程竣工决算审核,工程款支付较2020年度减少。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205类)1252.81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性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退休人员和遗属抚养人员的补助支出、人才公寓楼建设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121.0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的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机关养老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遗属人员生活补助和一次性死亡抚恤金。
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88.58 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
4. 住房保障支出(210类)84.49 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的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科学技术支出(206类)1.95 万元:主要用于科技特派员开展技术服务工作。
7.年末结转和结余54.07 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44.33万元,增长45.05%,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市委党校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9.49 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3.76万元,增长1.07 %。其中:基本支出1183.32 万元,项目支出116.17 万元。
市委党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314.84万元,支出决算为1299.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8.83 %。
(一)教育支出(205类)决算数为1005.35 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 98.42 %。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进调出以及正常退休变动。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规定发放在职人员工资、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 决算数为 121.06 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的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按规定发放的遗属人员生活补助和按照国家政策的规定比例为事业人员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三)卫生健康支出(210类) 决算数为88.5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2 %。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比例缴纳的医疗保险。
(四)住房保障支出(221类) 决算数为84.4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100 %。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的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3.32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113.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8.5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工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5.67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 73.91 %。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工会经费和50%的培训经费,直接由国库拨付到市总工会和市委组织部,没有在本单位支付系统上反映收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3.9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主要开支遗属生活补助、依据《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补充通知》发放离退休干部春节慰问金。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补助费(独生子女待遇)均由社保所预算并负责发放,不在本单位列支。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市委党校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 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 0 %。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市委党校2021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市委党校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市委党校2021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41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 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 个,累计 0 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41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6次,人次 37次,其中包括:主要接待自治区党校业务指导及督查、各地市党校教学科研等调研学习、县市党校业务往来等接待。
(四)“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对比及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年初预算数1.07万元,因疫情原因,广西区社会主义学院未组织外出开展文化交流活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1.25%,较2020年决算数下降48.7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学校部份接待费用尚未支付。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55.67 万元(与部门决算F03表《机关运行信息表》第24行金额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7万元,下降3%;比2020年减少19.14万元,下降25.5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校园维修维护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7.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4.6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17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1 台(学术报告厅中央空调),单位价值在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教学经费”、“科研经费”、“人才经费”三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24.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资金的总额21.2%。经过绩效评价,三个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河池市委党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155825416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