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地质勘察设计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地质勘察设计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地质勘察设计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池市地质勘察设计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河池市地质勘察设计院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隶属河池市自然资源局二层机构,内设机构需有三科一室:地矿科、生产科、计财科、办公室。主要职责有:
(一)负责本地区地质找矿工作,为政府提供各种矿产资源信息。
(二)配合河池市自然资源局做好矿山开发管理、资源储量管理,矿山恢复治理,打击非法盗采,为河池市及各区、县自然资源局提供技术支撑服务。
(三)负责与全区性综合地质单位的联系,共同配合,突破本地区范围内大中型和急需短缺的矿产普查勘探工作。
(四)负责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防治勘查、设计,协助河池市及各区、县自然资源局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五)负责固体矿产勘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调查等工作。
(六)负责岩土工程勘察、工程钻探、水文地质勘察和工程勘察劳务类(凿井)等工作。
(七)负责做好本地区内中小型水库、发电站和厂矿基础的勘探工作,深入缺水地区找水成井,为群众抗旱救灾服务。
(八)负责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等工作。
(九)协助自然资源部门做好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
(十)完成河池市人民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等政府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河池市地质勘察设计院成立于1971年12月(原名河池地区地质队),1996年12月更名为“河池地区地质勘察院”,2003年3月更名为“河池市地质勘察设计院”。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隶属河池市自然资源局二层单位,注册资金152万元。主要从事固体矿产勘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灾防治勘查及设计,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程测绘,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环境恢复及治理等作业。目前在职职工42多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1人,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24人。是实现办公自动化的综合性的科研生产单位,拥有各类钻探设备、测量定位、室内制图等配套设施100多台套。院下设办公室、生产科、地矿科、计财科、总工办等部门。2005年5月起通过了ISO9001:2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2011年3月通过了ISO9001:2008国际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制定了“管理规范、质量保证、服务优质、顾客满意” 的质量方针。
河池地勘院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制定了以“人才为核心、以科技求发展、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作保证”的战略方针。经过几十年的历炼,造就了一支技术过硬、吃苦耐劳、服务周到的地质勘察队伍。业务遍及河池、桂林、柳州、南宁、百色、贵州、云南等区内外,几年来先后完成了《广西天峨县瑶塞硫铁矿地质详查》,《广西象州县王铎矿区铅锌矿详查报告》、《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五圩矿区水落矿床铅锌锑矿详查报告》以及东兰、都安、金城江区等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核实等相关报告500多份,同时还完成了《大任产业园区用地测量报告》测绘作业300多份;在水文地质勘查(察)方面先后完成了《南丹县拉么综合选厂马鞍山分厂尾矿库水文地质勘查报告》、《柳州百朋、成团、洛满等找水成井报告》100多份;在在岩土工程勘察方面,先后完成了《广西凤山国家地质公园三门海保护区(景区)配套设施》、《凤山县“老乡家园”—盈通扶贫生态移民安置房》、《东兰县坡豪湖生态保护与旅游建设项目》等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材料1000多份,这些材料均通过专家评审并为业主提供了技术支撑。参与编制的《河池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荣获国土资源部优先成果一等奖、《河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指挥中心综合楼》荣获自治区岩土勘察工程三等奖。河池地勘院也是河池市地勘行业的主要成员单位。精湛的技术、热情的服务、高效的效率得到了业主的一致好评,为发展当地经济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带来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
第二部分:河池市地质勘察设计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河池市地质勘察设计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地质勘察设计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223.28万元,本年收入810.89万元, 本年支出928.7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41.17万元。
(一)2020年度总收入810.89万元,同比去年增加149.78万元,同比增加22.6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33.52万元,为河池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同比上年减少3.13万元,同比减少1.32%。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577.36万元,为本单位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经营收入。同比上年减少83.75万元,同比减少12.66%。
5.其他收入0万元。
(二)本部门2020年度总支出928.78万元,同比去年增加120.88万元,同比增加14.9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1万元,同比去年减少22.82万元,同比减少65.51%;主要原因是2020年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27.82万元统计在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科目下,死亡抚恤金增加4.66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27.85万元,同比去年减少1.38万元,同比减少4.72%;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减少1人。
3.住房保障支出21.51万元,同比去年减少1.84万元,同比减少7.88%;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减少1人。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66.41万元,其中171.15万元为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5.25万元为经营支出。同比去年减少90.72万元,同比减少9.47%。2020年在编人员减少1人,财政拨款支出比去年增加21.9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27.82万元统计在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科目下,死亡抚恤金增加4.66万元,总的增加了21.92万元。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3.52万元,同比去年减少3.13万元,同比减少1.3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93.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同比去年减少9.1万元,同比减少4.48%;减少原因是2020年死亡1人,辞职1人,退休1人,12月份招聘新增3人,总的在编人员减少了1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同比去年增加5.97万元,同比增加17.63%。增加的原因:2020年新增退休1人,加上死亡抚恤金的基数增加,2020年补付了2019年的死亡抚恤金基数增加的差额。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1辆是轿车,2辆是越野车;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0年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