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依据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二、主要依据
三、基本原则
第二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2.机构基本情况
3.人员构成情况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1.收入预算说明
2.支出预算说明
3.2022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依据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基调,把握财政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预算法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持过紧日子,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重点支出;推进规划管理,强化支出规划约束;强化这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加强预算评审,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二、主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求及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为依据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
三、基本原则。
1、单位预算编制应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稳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效益优先”的原则;预算编制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统筹规划,全面反映单位年度财务收支总貌;
2、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逐项核实各项收入,尽可能排除收入中的不确定因素;
3、支出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首先保证经常性支出,然后根据单位财力安排建设性支出。在经常性支出中,必须先保证基本的人员经费开支和单位日常运转经费,确保投入的日常经费满足事业发展的需要;
4、日常预算支出以各职能部门为预算单位,专项经费预算支出以项目为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共河池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河办发﹝2013﹞71号)精神,河池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教育归侨侨眷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合法权益,保障我市各级侨联依法开展活动;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提供法律报务;根据归侨侨眷的特点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二)组织发动归侨侨眷利用海外关系优势,为引进海外资金、人才、技术牵线搭桥;协助政府的对外招商活动;引荐和协助海外侨胞在我市投资兴办企业和文化卫生、社会公益事业,为侨资企业和侨属企业提供服务。
(三)组织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开展与海外华侨、华人在经济、科技、文化和社会福利等方面进行交流与合作。
(四)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参加各级人大、政协的归侨侨眷代表的人事安排,积极支持他们参加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活动,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五)组织调查研究新时期侨情和侨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了解归侨侨眷和海外胞的意见和要求,并向党委、政府反映;开展侨史研究。
(六)密切与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促进乡谊亲情;组织对本市和国外侨情进行调查研究;向上级侨务部门以及市委、市政府提供侨务信息;参与有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工作并对其实施发挥监督作用。
(七)做好接待和处理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来信来访工作;协助救济鳏寡孤独归侨侨眷;扶持农村贫困侨户。
(八)加强自身建设,发扬民主、廉洁奉公,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全心全意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服务;重视培养、推荐和选拔德才兼备的归侨、侨眷干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本会内设有秘书科。
2.部门决算单位仅限本会。
三、人员构成情况
我会行政编制数3名。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1名,科级领导职数1人。实有人数3人,其中行政在职3人。退休人员3人。无工勤人员,无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无单位自聘人员。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预算收入总预算87.11万元,同比2020年总预算增加6.96万元,同比增长8.68%。全部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8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80.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96%,同比增加6.96万元,同比增长8.69%;项目支出预算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4%,与去年保持一致。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66.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6.47%,同比增加4.99万元,同比增长7.49%。
2.教育支出类科目0.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8%,同比增加0.07万元,同比增长9.72%。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86%,同比增加0.78万元,同比增长10.10%。
4.卫生健康支出6.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9%,同比增加0.53万元,同比增长8.47%。
5. 住房保障支出5.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65%,同比增加0.58万元,同比增长10.03%。
(二)按支出经济科目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80.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96%,同比增加6.69万元,同比增长8.6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7.6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4.38%,同比增加4.83万元,增长7.1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8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07%,同比增加1.38万元,增长15.5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6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54%,同比增加0.76万元,增长20.88%。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7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三)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80.1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7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支出预算65.61万元,其中7万元为项目支出,其中58.61万元为基本支出, 主要用于我会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侨联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用于调研、座谈、外对交往、考察、招商、会议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干部教育支出预算0.72万元,是根据公务员工资安排的干部教育培训费用。
卫生健康支出预算6.25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3.2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0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5.79万元, 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本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7.7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三、2022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
2022年全口径“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一致,零增长,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参加自治区侨联组织安排的出国(出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侨联及兄弟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⒊公务用车运行费为0万元。
(二)会议费经费预算为1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召开全市侨联工作和全委会议。
(三)培训费经费预算为0.72万元,比上年增加0.07万元,增长9.72%。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预算金额为65.61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数为零。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会无公务用车车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市绩效办抽取了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专项拨款1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即:对困难归侨侨眷慰问费。
该项目目标是在春节期间,通过发放慰问金、救济费和生产、生活物资等方式,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市困难归侨侨眷送温暖,献爱心,为促进侨界稳定,提高侨界凝聚力提供保障。
绩效评价结果显示,项目执行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比较好,保证了侨联工作畅通,为促进侨界稳定,提高侨界凝聚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达到了预期效果。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河池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1059207448.xls
侨联工作会议专项1100259964.xls
侨联绩效申报表1101396074.xlsx
侨联海外联谊专项1102088738.xls
侨联春节慰问费1102414215.xls
侨联侨胞之家专项 110308843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