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承 诺 书
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的职能和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依法接受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监督。
部门法人或负责人签字:韦幸力
(第二部分)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2、综合预算原则。统筹本单位预算收支,确保部门预算全面、真实反映单位所有收支情况;
3、审慎稳妥原则。收支计划要与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相适应,收入预测要积极稳妥,支出安排要结合近年来市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支出水平进行编制。
二、本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目标:
1、机构设置: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河池市行政一级预算单位。财政全额拨款,财务独立核算,设26个内设机构。
2、单位基本职能:
(1)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依法办理河池市本级企业登记注册。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跨区域或重大违法案件。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联合公安机关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监督,并依据委托开展调查。
(5)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违法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等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河池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实施全市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处理落实情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
(11)负责食品药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承担全市食品(含保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的许可,以及药品零售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医疗器械(一类)生产备案、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等实施。
(12)负责特殊食品和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拟订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和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据授权承担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现场核查工作。承担全市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市场监管与盐政执法职责。
(13)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研制、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研制、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管理规范。配合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和监督管理。
(14)负责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应急管理工作。
(15)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药品召回和处置制度。配合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和执业药师注册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6)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17)指导县(区)、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推动落实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机制。
(18)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9)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市级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规范化活动。
(20)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划指导全市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2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22)组织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扶持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23)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落实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指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24)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拟订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统筹协调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拟订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
(25)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2022年主要工作目标(和部门预算编制有关部分)
2022年,全市市场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和市场监管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和自治区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六新河池”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2686”工作思路,坚持改革创新,以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能力提升为主线,突出制度机制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市场监管,坚决守住安全监管底线,凝心聚力,开拓创新,奋力开创市场监管工作新局面。
(1)突出“两个聚焦”,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日益增长需求。“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是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思想的一个理论支点,与我们党的宗旨一脉相承,也是市场监管必须秉持的工作理念。今年的工作必须突出两个“聚焦”:
聚焦新发展理念,营造干事创业氛围。一是提升质量发展的高线。二是维护市场公平中线。三是筑牢安全底线。
聚焦民生关切,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一是要整治服装鞋帽市场秩序,让老百姓“穿”得称心。二是要整治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三是要整治家居市场秩序,让老百姓“住”得舒心。四是要整治汽车、电动车销售维修市场秩序为重点,让老百姓“行”得安心。
(2)坚守“六个底线”,维护市场公正有序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坚守政治安全底线。
坚守食品安全底线。按照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零容忍”要求,加大对“黑作坊”和“两超一非”的打击力度,提升全市食品安全基础工作。
坚守药品安全底线。结合今年“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年”活动的开展,聚焦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防疫产品,力抓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实现药械、化妆品监管全覆盖。
坚守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切实开展产品质量“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对危险化学品、电线电缆等11种产品开展大排查,对钢筋、燃气灶具等8类产品质量安全进行大整治,对全市75家生产许可获证企业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对10家企业开展“巡回问诊”帮扶。加大产品抽检力度,依法处置不合格产品,营造规范有序、安全稳定的市场环境,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坚守特种设备安全底线。加大对公众集聚场所、重点领域的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盛装危险化学品等高风险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力度,着力解决特种设备涉及城市运行安全和事关社会民生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全市城镇燃气管道进行集中整治,实行设备和安全隐患清单化管理;开展电梯质量安全实施攻坚战,整顿安装维保市场秩序,推行应急互助救援、无纸化维保等改革;年底前全市90%以上电梯要纳入管理服务平台。巩固液化石油气瓶专项整治成果,全市所有液化石油气瓶纳入溯源平台管理,企业自建的平台上半年要100%与自治区级平台和市级平台完成对接;加强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年报工作,年报率要求达到100%。
坚守疫情防控安全底线。市场监管部门务必要聚焦主责主业,把进口冷链食品以及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人员集聚重点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往实里抓、往细里做。
(3)深推“八大行动”,保市场稳定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深入推进稳主体激活力大行动。我们要主动担当作为,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力争2022年底全市实有市场主体数突破22万户,新登记企业数增长10%,企业活跃度提升到72%。要着力在以下几方面下功夫:一要在降低准入准营门槛上下功夫。二要在改善市场主体生态上下功夫,。三要在帮扶企业纾困解难上下功夫。四要在优化市场主体服务上下功夫。
深入推进稳大局保安全大行动。统筹实施六个专项:一是实施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行动。二是实施药品安全“大整治、大帮扶、大提升”行动。三是实施产品质量“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四是实施特种设备“防风险、保稳定”专项行动。五是实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风险防范专项行动。六是实施“稳大局保安全”治理效能提升专项行动。
深入推进稳秩序促竞争大行动。一是完善制度机制。二是强化信用监管。三是加大综合执法。
深入推进稳消费拓市场大行动。一是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二是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三是完善消费维权机制。四是加强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深入推进质量和品牌提升大行动。把握四个重点:一是加强质量强市统筹协调。二是贯彻落实质量提升“十百千万”工程。三是扎实推进品牌创建。四是增强质量基础支撑能力。
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提升大行动。着重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二是加强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推动全市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0.28件,有效注册商标达到1.3万件,新增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1件。创建自治区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1家。筹建自治区级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1个。三是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新增自治区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单位5家。
深入推进智慧监管提升大行动。以“互联网+智慧市场监管”为抓手,推动智慧监管提升。一是提高“河池智慧市场信息化平台”使用率。二是打造务实互联网监管平台。三是推进大数据分析广泛应用。
深入推进模范机关建设大行动。一是开展干部作风大查摆大整治活动。紧扣干部队伍作风“八弊”顽疾的表现,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二是开展“文明科室(单位)”评比。三是开展清廉政机关建设。
(4)力抓“六个强化”,为市场监管任务顺利完成提供有力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
强化作风建设。
强化能力提升。
强化党建引领。
强化宣传引导。
强化督查问效。
(二)部门设置和人员构成情况
市局本级本部门由1个行政单位组成,人员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
项 目 合 计 行政
单位 财政拨款
事业单位 财政补助
事业单位 编外长期
聘用人员
参公 其他
编制数 70 60 7 3
在职人数 104 69 7 2 26
其中:在岗人数 104 69 7 2 26
离退休人数 62 62
其中:离休人数
退休人数 62 62
(三)车辆构成情况
车辆编制为10辆,实有车辆10辆,全部为执勤执法用车。
(四)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情况
我单位为行政单位,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缴费单位部分的资金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在职在编人员78名,退休人员62名(2022年移交金城江区政府管理的退休人员62人),编外聘用人员26名。
三、收入支出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市局本级收入总预算21831545.68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19861545.68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1970000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1、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我单位2022年支出预算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无其他类预算支出。2022年支出总预算2183.15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6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8.56万元。
2、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基本支出预算1702.15元,占支出总预算77.97%;项目支出预算4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03%。项目支出与去年对比数见附件。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702.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9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15.5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1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14.08万元, 占基本支出预算12.5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72.55万元, 占基本支出预算4.26%。
(2)项目支出预算:
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从我局的基本情况、工作职能现状考虑,结合财力可能,2022年安排项目经费预算4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03%,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284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197万元。去年28个项目,今年增加了第四届市长质量奖经费(每两年组织评选)和质量强市工作经费,共30个项目(详见附件),情况如下:
12315热线运行经费20000元。
消费环境工作经费140000元。
行政审批事项专项经费180000元,其中非税安排100000元。
食安委办公室专项经费80000元。
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经费80000元。
全市知识产权会议费10000元。
专利资助和奖励经费300000元。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经费250000元,其中非税安排200000元。
非公党建经费50000元,其中非税安排20000元。
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经费20000元。
注册证照费80000元。
标准化管理经费50000元。
食品安全监管经费70000元。
认证审评中心专项经费200000元。
物价管理专项业务经费20000元。
信用监管工作经费40000元。
广告监测工作经费30000元。
执法办案经费200000元,其中非税安排120000元。
计量监督管理经费20000元。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经费20000元。
打击传销专项经费30000元。
信息化建设经费60000元。
药品安全监管经费50000元。
医疗器械监管经费30000元。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经费30000元,全部为非税安排。
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经费1200000元,全部为非税安排。
新办企业印章及税控盘办理经费250000元。
聘用人员经费300000元,全部为非税安排。
质量强市工作经费100000元。
第四届市长质量奖奖金900000元。
(第三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收入214.08万元。主要用于安排局机关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等维持机关运行所需要费用。
二、单位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市本级财政安排政府采购,主要是:1.信息化建设经费安排3万元作为采购打印机等设备;2.机关运行经费(人头0.5万元/年)中安排复印纸采购、印刷服务采购。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1.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 4,928.25 万元。负债总额 182.11万元 %。净资产 4,746.14万元。
(1)资产分布情况。
单位行政单位国有资产 4,928.25万元,占 100.00%;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0万元,占 0.00%,其中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国有资产 0万元,占 0.00%。
(2)资产构成情况。
流动资产 194.21 万元; 固定资产 4,112.37万元 ; 无形资产 621.66万元。无其他资产。
(3)固定资产构成情况。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3,838.77 万元 ;通用设备192.3 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62.26万元。
2.资产使用情况。
(1)资产自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月31 日,单位自用固定资产2,481.67 万元。自用无形资产(土地) 624.1 万元。
(2)出租出借情况。
至 2021 年 12月31日,单位出租出借资产 2,968.17 万元,主要机构改革后,原市食药局办公楼由市机关事务中心无偿安排给市应急局使用。
3.重点资产情况。
(1)土地资产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单位土地账面面积16,892.78平方米,账面原值621.66万元,账面净值621.66万元。
(2)房屋资产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月31日, 单位房屋建筑账面面积 14,843.70平方米,账面价值 4,186.54 万元, 其中办公用房面积 4,611.76平方米,占房屋的31.07 %;业务用房面积9,398.98平方米,占63.32%;其他用房面积832.96 平方米,占 5.61%。
(3)车辆资产情况
至 2021 年 12月31日, 单位车辆账面数量 10辆,账面原值 250.44 万元,账面净值 7.96 万元 。从使用状况分析:在用 10 辆。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
“三公”经费2022年安排预算为31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费20万元和公务接待费11万元,公费出国一直为0)与2021年保持不变,会议费和培训费共39.92万元与2021年基本持平。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政府采购情况),部门预算无重大政府采购项目。
2022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见附件)。(第五部分)
2022年度新增项目预算申报书、项目支出与去年对比数(见附件)。
(第六部分)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单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见附件)。
(第七部分)
上年度2021年预算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政府采购情况)0019191863.xlsx
(第五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见附件2206554739.xls)
(第五部分)
2022年度新增项目预算申报书、项目支出与去年对比数(见附件2209038191.rar2215266365.xls)。
(第六部分)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单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见附件2209237881.xls2209423665.rar)。
(第七部分)
上年度2021年预算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