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
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河池市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负责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自治区党委领导同志和市委领导同志批示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牵头负责统筹规范全市督查检查考核工作。
(二)负责市委文件和日常文书处理。
(三)负责市委领导集体及领导同志工作文稿的起草工作,围绕市委的总体部署和中心工作开展调研。
(四)负责为市委提供政策法规服务。
(五)承担市委党务公开的具体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党务公开工作。
(六)负责市委会议、活动的服务和领导同志公务活动的组织安排。
(七)负责《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市委议事制度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承办市委交办的与河池市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和河池军分区的协调工作。
(八)负责为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收集、报送信息工作和市委日常值班工作。
(九)承担中共河池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统筹协调全市国家安全工作。
(十)依法履行市档案局相关行政管理职能,统筹安排和协调、检查、落实全市档案相关业务工作。
(十一)承担中共河池市外事工作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归口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市外事工作、重大涉外事务和港澳事务,负责涉外安全和领事保护工作。
(十二)对全市党委系统办公室实行业务指导。
(十三)负责上级文件的管理工作;负责上级以及全市党、政、军领导机关要害部门核心机密文(信)件的传递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2022年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开展营造“三大生态”实施“三大攻坚”六大行动提升年活动,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提升能力,提高效率,做到“办文零差错、办会零疏漏、办事零投诉、服务零投诉、协调零缝隙、信息零迟报、督查零距离”,确保办公室工作再上档更进位,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具体工作和任务
1.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5.8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提升干部的素质。
2. 加强综合协调工作。完成全市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组织协调工作;做好上级领导到我市的调研活动安排及协调工作;做好市委领导同志重要活动安排及协调;统筹做好市四家班子活动安排。
3. 抓好办文办会工作。进一步规范文电办理、提高办文效率;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和归档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党政务办公网络平台;推动会务工作规范化。
4. 抓好信息报送工作。重大紧急信息报送不出现迟报、漏报、瞒报和信息失实现象;“市委书记”信箱、人民网网友来信的办理率达100%。
5. 加强督查工作。强化明查暗访,确保上级党委和市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狠抓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和“市委书记”信箱反映问题落实情况的跟踪,确保上级及本级党委领导批示件年度到期办理率100%。
6. 加强综合文稿写作。围绕营造“三大生态”实施“三大攻坚”六大行动提升年活动,深入调查研究,写出有深度、有力度、有价值的文稿;完成市委及市委领导综合文稿的撰写工作;继续抓好《今日河池》编辑出版工作。
7. 抓好包村帮扶和联系点工作,协助做好市委领导联系点的开发扶贫工作。
8. 党内法规工作。作好各县(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组(党委)报备的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完成好市委及其办公室(含党政联合)名义印发党内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报备等工作,确保出台的文件合法合规。
9. 党务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党务公开制度,统筹作好全市党务公开工作。
10.国安工作。承担市委国安委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全市国安工作。
11.外事工作。承担市委外事委、市外事办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和市委关于外事工作的部署,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部门及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百旺路17号市行政办公中心六楼。
(二)需单位提供的联系人员及财务对公邮箱:
单位负责人姓名:孔建忠
财务负责人姓名:韦玉奉 手机:13977829189
预算编制人姓名:韦柳姣 手机:15977860812
财务对公邮箱:hcsw-wys@163.com
(三)部门设置和人员情况
本部门由机关本级1个行政单位,机关本级1个事业单位人员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
项 目 |
合计 |
行政 单位 |
财政拨款 事业单位 |
财政补助 事业单位 |
编外长期 聘用人员 |
|
参公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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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数 |
53 |
45 |
|
5 |
|
3 |
在职人数 |
42 |
38 |
|
1 |
|
3 |
其中:在岗人数 |
42 |
38 |
|
1 |
|
3 |
离退休人数 |
8 |
8 |
|
|
|
|
其中:离休人数 |
|
|
|
|
|
|
退休人数 |
8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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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预算说明
一、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编制总体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1076.42万元,其中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1076.42万元。无基金安排,无非税收入安排;无部门可支配非税收入,占非税收入总数为零。
二、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一)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1076.4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04.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2万元,商务和服务支出91.85万元,项目支出137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840.05万元
(1) 基本工资198.88万元;
(2)津贴补贴127.15万元;
(3)奖金253.58万元;
(4)伙食补助费15.20万元;
(5)绩效工资12.91万元;
(6)社会保障缴费144.02万元
(7)住房公积金64.77万元
(8)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54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91.85万元
(1)办公费5.60万元
(2)水电费8万元
(3)邮电费6.43万元
(4)差旅费8万元
(5)培训费8.10万元
(6)工会经费10.80万元
(7)福利费0.23万元
(8)其他交通费用38.46万元
(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2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1万元
(1)退休费4.80万元。
(2)生活补助0.37万元;
(3)医疗费补助2.34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22年安排项目支出137万元,同比减少70万元。
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1)信息经费2万元;
(2)年度督查经费5.0万元;
(3)零星维修经费5.00万元;
(4)《今日河池》办刊经费10.00万元;
(5)市委干部执行力督查组工作经费5.00万元;
(6)法律顾问费2.00万元;
(7)综合业务费40.00万元;
(8)党委系统一般会议经费63万元;
(9)建立国际友好城市联络费1万元;
(10)国际交流合作项目工作经费1.00万元;
(11)河池市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专项经费3万元;
三、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我办预算资金全部为公共财政拨款资金,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三部分 2022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变化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为零。
(2)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为零。
(3)公务用车费预算安排为零。
(4)会议经费预算安排为63万元。
(5)培训费预算安排为8.41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7万元,比2020年增加37万元,同比增长28%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故正常运行经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安排本办机关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为保证本部门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结合我办实际需要,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安排68.7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网络维护、计算机应用、办公家具,等采购业务。
(三)车辆构成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 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共组织对 3 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8%。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13日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2022年预算报表.xlsx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表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九:“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表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表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