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生态环境局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名称 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项目
项目单位 河池市生态环境局
主管部门
评价类型 事前评价□ 事中评价□ 事后评价√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河池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 28日
河池市财政局(制)
一、环境监察执法经费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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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梁方全 |
联系电话 |
228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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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河池市文体路41号 |
邮编 |
54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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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2020年1月至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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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
23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23 |
|||||
其中:中央财政 |
|
其中:中央财政 |
|
|||||
自治区财政 |
|
自治区财政 |
|
|||||
市县财政 |
23 |
市县财政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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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
其它 |
|
|||||
实际支出(万元) |
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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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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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内容 |
计划支出数 |
实际支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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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经济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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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费 |
5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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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费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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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费 |
3.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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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费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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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 |
7.5 |
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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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交通费 |
2 |
1 |
||||||
其他商品服务 |
2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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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合计 |
23 |
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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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绩效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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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 期(或调整后) |
实 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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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保证环境监察行政执法业务的正常运作 |
强化督促、指导、检查各县(区)环境行政执法机构开展环境执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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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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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等次 |
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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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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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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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精刚 |
副局长 |
河池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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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方全 |
支队长 |
河池市环境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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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静 |
综合科科长 |
河池市环境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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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签字): 张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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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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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组长(签字):黄精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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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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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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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二、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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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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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李方 |
联系电话 |
22813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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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河池市文体路41号 |
邮编 |
54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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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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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
5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5 |
|||||
其中:中央财政 |
|
其中:中央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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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财政 |
|
自治区财政 |
|
|||||
市县财政 |
5 |
市县财政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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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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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支出(万元)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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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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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内容 |
计划支出数 |
实际支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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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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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 |
3.5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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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费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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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0.5 |
0.5 |
||||||
支出合计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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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绩效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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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 期(或调整后) |
实 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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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支持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对涉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有效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开展。 |
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支持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对涉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有效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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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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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等次 |
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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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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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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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 |
副局长 |
河池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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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方 |
土壤科科长 |
河池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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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琳 |
土壤科干部 |
河池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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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签字): 舒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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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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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组长(签字):黄精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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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 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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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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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三、环境应急及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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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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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蓝文 |
联系电话 |
228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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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河池市文体路41号 |
邮编 |
547000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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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
4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4 |
||||||
其中:中央财政 |
|
其中:中央财政 |
|
||||||
自治区财政 |
|
自治区财政 |
|
||||||
市县财政 |
4 |
市县财政 |
4 |
||||||
其它 |
|
其它 |
|
||||||
实际支出(万元)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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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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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内容 |
计划支出数 |
实际支出数 |
|||||||
(经济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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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费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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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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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合计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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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绩效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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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 期(或调整后) |
实 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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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1.对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管理,涉重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应急演练等。 2.对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工业废弃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管及淘汰处置处理进行管理指导、检查。建立风险预测预警机制。 |
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财产安全,企业环境应急和固体废物管理能力得到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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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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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等次 |
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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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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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
黄河 |
副局长 |
河池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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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文 |
固废中心副主任 |
河池市环境应急和固体废物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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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飞 |
固废中心干部 |
河池市环境应急和固体废物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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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签字): 陆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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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3月 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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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组长(签字):黄精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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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 2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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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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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2021年部门预算批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1年3月25日,河池市环境保护局成立了自评工作组,在2021年部门预算批复项目中抽取三个项目开展了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我局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由此产生较大的差旅费支出。
2.项目实施情况
此次抽取的“环境监察执法经费”、“环境应急及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工作经费”两个项目均为历年延续项目,“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项目为新增项目,实施时间为2020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范围覆盖我局环境保护监管业务。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项目经费由市财政预算通过广西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系统下达,我单位按月提取使用,年内使用完毕。
(二)项目绩效目标。
1.监督地方对国家环境政策、法规和标准的执行;提升基层百姓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权益意识,强化对涉及民生的公共环境利益的保护;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2. 全面掌握我市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
3. 对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管理,涉重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应急演练等。。
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21年3月25日,成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自评工作,工作组的主要成员及职责如下:
1.工作组成员
组 长:黄精刚
副组长:梁方全、姚忠群
成 员:张静、黄英辉
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2.工作职责
(1)组长职责:审批绩效自评方案,监督、检查、核实绩效自评结果;
(2)副组长职责:审核修改拟定的绩效自评方案,并提交考评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监督、布署、确认绩效自评过程及反馈意见的处理。
(3)小组成员职责:起草和修改绩效考评方案报自评领导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实施执行绩效自评方案;牵头组织并实施年度绩效自评,根椐组长、副组长指示,对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完成绩效自核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021年3月25日,考评工作组开展自评检查工作,对项目整体实施情况和质量进行评定,资金支出情况进行审查。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投入
2021年参加自评的项目资金32万元,用于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差旅、培训、办公业务服务,资金到位率30%。
(二)过程
项目实施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范围覆盖河池市所有的环境保护监管业务。
(三)产出
完成对全市11个县(市、区)的环境执法监察,检查、指导企业规范生产,30%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财产安全。
(四)效果
1、社会效益: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财产安全;全市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好转,年内无重大环境事件事故发生。
2、可持续影响:促进环境质量的改善和环境违法问题的持续下降。
3、社会公众满意度:环境安全、空气质量满意度达90%以上
4、服务对象满意度:人民群众满意度90%以上
(五)评价结果和评价结论
三个项目的自评分均为3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等级,已达到预期的绩效目标。
四、经验总结、存在问题及意见或建议
(一)经验总结
通过合理估价评审,量质并举,全面完成2020年河池市生态环境局预算批复项目评估报告工作。
(二)意见或建议
希望市人民政府每年在市本级财政预算中适当增加专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