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建筑工匠、农村党员干部及乡镇“四所合一”业务培训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名称 村镇建筑工匠、农村党员干部及乡镇“四所合一”业务培训经费
项目单位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管部门
评价类型 事前评价□ 事中评价□ 事后评价R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 25 日
河池市财政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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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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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陶华 |
联系电话 |
07782105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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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河池市江南东路29号 |
邮编 |
547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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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2020.1-20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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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
10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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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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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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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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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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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财政 |
10 |
市县财政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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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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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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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支出(万元)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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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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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内容 |
计划支出数 |
实际支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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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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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费 |
1.8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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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费 |
8.2 |
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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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合计 |
10.00 |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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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绩效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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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 期(或调整后) |
实 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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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切实做好村镇建筑工匠、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村镇建设专业技术水平,提升村镇建筑工匠和农村党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 |
切实做好村镇建筑工匠、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村镇建设专业技术水平,提升村镇建筑工匠和农村党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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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
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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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等次 |
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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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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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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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华 |
村镇科科长 |
河池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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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柏锦 |
计财科科长 |
河池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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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慧琴 |
计财科办事员 |
河池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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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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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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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组长(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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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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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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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村镇建筑工匠、农村党员干部及乡镇“四所合一”业务培训经费自评报告
2021年9月25日,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了自评工作组,对村镇建筑工匠、农村党员干部及乡镇“四所合一”业务培训经费项目开展了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自治区住建厅要求各市每年都要举办村镇建筑工匠和农村党员干部培训班,以乡村建设理念、乡村规划设计、基础建筑技能、环保建材使用等培训为重点,并结合建筑工地现场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职业技能理论知识、职业技能操作知识等科目培训。
2.项目实施情况
2020年,成立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由村镇科、危改办、人教科等部门人员组成,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村镇科,负责村镇建筑工匠和农村党员干部培训相关日常业务。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项目经费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下达,下达时间为2020年,经费年内使用完毕。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不断提高村镇建设专业技术水平,提升村镇建筑工匠和农村党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
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21年9月25日,成立村镇建筑工匠、农村党员干部及乡镇“四所合一”业务培训经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自评工作,工作组的主要成员及职责如下:
1.工作组成员
组 长:陶华
副组长:陆柏锦
成 员:廖慧琴
2.工作职责
(1)组长职责:审批绩效自评方案,监督、检查、核实绩效自评结果;
(2)副组长职责:审核修改拟定的绩效自评方案,并提交考评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监督、布署、确认绩效自评过程及反馈意见的处理。
(3)小组成员职责:起草和修改绩效考评方案报自评领导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实施执行绩效自评方案;牵头组织并实施年度绩效自评,根椐组长、副组长指示,对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完成绩效自核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021年9月25日,考评工作组通过现场检查、核查材料、财务发票等方式开展自评检查工作,对项目整体实施情况和质量进行评定,资金支出情况进行审查。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投入
2020年村镇建筑工匠、农村党员干部及乡镇“四所合一”业务培训经费项目资金1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过程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相关人员对该项目资金各阶段使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三)产出
组织开展了一次村镇建筑工匠、农村党员干部培训班。
(四)效果
1、社会效益:村镇建设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得到提升。
2、群众满意度:受训学员满意度大于90%。
(五)评价结果和评价结论
本项目自评分为97分,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四、经验总结
今后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关注项目完成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