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大数据发展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大数据发展局
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大数据发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大数据发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池市大数据发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数字化发展工作。负责统筹河池市相关机构的信息化、数字化领域有关项目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大数据发展、数字河池建设、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等工作;负责起草“放管服”相关改革、大数据发展、数字河池建设、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管理办法和考核评估办法并组织实;负责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大数据发展、数字河池发展战略规划,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设施领域的专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快大数据发展、数字河池建设的意见建议;负责拟订市本级信息化、数字化领域的财政性资金(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市本级信息化、数字化领域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数字设施建设,配合做好网络安全工作。负责推进电子政务网络、数据资源安全体系建设。负责协调通信基础设施等其他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协调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平台建设;负责统筹全市数据资源建设、管理、应用,政务数据的汇聚、共享。指导协调行业主管部门推动社会数据的汇聚、共享,统筹推进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的开放、应用;负责统筹数字政府建设。负责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云平、公共应用平台和公共支撑平台建设,负责数字政府建设和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的推进、协调、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网站、政府热线的统筹规划、监督考核、综合分析等工作;负责统筹数字经济发展。协调推进大数据与三次产业深度融合。协调业务主管部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实体经济中的创新融合。负责全市数字经济运行分析;负责统筹数字社会建设。协调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社会民生深度融合。协调推进数字城市、数字乡村,数字信用、数字文化、数字公共安全等领域的大数据应用。协调推动数字民生服务市场化发展;负责统筹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协调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规范、管理等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负责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负责对进驻市政务服务平台的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市各部门实施行政权力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综合协调监督。负责指导、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信用体系建设。负责进驻市政务服务平台的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及奖惩。负责对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及其他公共服务等事项的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指导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拟订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责的督查工作。负责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大数据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有关职责分工。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及监督工作上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市大数据发展局履行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监管职责,对于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综合监,以及承担对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责的督查工。市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商务、卫生健康、国资、医疗保障等部门,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对本行业本系统公共资源交易的审批核准备案、交易过程、履约实施、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等环节的监督职责。市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对公共资源交易的行政监察及违法、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等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市大数据发展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市大数据发展局内设办公室、大数据科、行政审批改革与政务管理科、政务公开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4个科室。下属有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池市信息中心和河池市政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河池市大数据发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河池市大数据发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大数据发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0年度总收入1505.3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89.58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526.93万元,增长54.7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5.47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94.78万元,增长36.3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政务云计算项目384万元、12345政府服务热线150万元、云计算中心机房租用费46.46万元、电子政务外网机房电力系统改造费40万元等几个大项目,同时也减少了“一站式”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建设经费330万元、政务服务工作人员职业装经费74.2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4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8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政务云计算项目384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
4.事业收入0元。
5.经营收入0元。
6.其他收入0.1万元,为基本账户利息收入。
7.上年结转和结余10.3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万元为市本级“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结转和结余;其它资金结转和结余0.30万元为基本户利息。
(二)本部门2020年度总支出1495.01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587.83万元,增长64.0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987.76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48.64万元,增长17.7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政务云计算项目384万元、12345政府服务热线142.36万元、云计算中心机房租用费46.46万元、电子政务外网机房电力系统改造费38.80万元等几个大项目,同时也减少了“一站式”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建设经费330万元以及因机构改革新增人员26名工资福利费用等。
教育支出2.31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94万元,增长68.61%,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培训业务需要;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34万,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8.02万元,增长55.75%,增加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增工作人员26名;
卫生健康支出33.67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4.54万元,增长76.00%,增加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增工作人员26名;
住房保障支出36.93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2.35万元,增长50.25%,增加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增工作人员26名;
城乡社区支出384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8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政务云计算项目384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0.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万元为市本级“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结转和结余;其它资金结转和结余0.30万元为基本户利息。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5.47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70万元,增长32.71%。其中:基本支出686.77万元,项目支出408.7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10.37万元,支出决算为1095.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33%,预决算的差异主要是机构改革新增人员26名工资福利费用等。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85.01万元,支出决算为972.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85%,预决算的差异主要是新增人员26名工资福利费用等。
(二)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4.62万元,支出决算为2.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预决算的差异主要是只有50%预算指标下到我局。主要用于在培训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年初预算为50.34万元,支出决算为5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33.48万元,支出决算为3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6%: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为在职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36.93万元,支出决算为36.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6.7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68.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67%。预决算差异是机构改革新增人员26名工资福利费用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资本性支出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384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84万元,增长100%,增加原因为新增项目,其中:项目支出384万元。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640万元,支出决算为3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比上年增加0.2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业务量的大幅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比上年减少7.37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 比上年增加0.2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业务量的大幅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9次,人次76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12万元,比2019年增加0.06万元,增长0.33%。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量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0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5.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0.3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49.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0年度政务云计算项目等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84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共组织对“市政府视频会议系统技术服务费”等15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9.7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8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局按要求完成所有项目全年的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