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池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河池市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行业规划和标准;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范围内,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铁路、航空及城市公共交通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二)负责涉及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三)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以及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监管责任。指导并监督实施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行业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负责本级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营运汽车运输、营运船舶运输、航道及港口管理、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提出全市农村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及自治区、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五)负责全市农村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指导和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依法负责港口、航道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公路、水路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六)负责全市农村公路、水路及公共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七)负责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指导公路、水路及公共交通行业环境保护、科技开发、工程造价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工作。
(八)负责全市公路、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航道行政执法工作。
(九)对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0年河池市交通运输局部门决算共4个单位,具体为河池市交通运输局局机关、河池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河池市港航建设发中心、河池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河池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第二部分:河池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河池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0年度总收入总计37,496.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7,396.03万元,与2019年度决算数58,784.88万元相比,减少21,288.47万元,下降36.2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396.03万元,为河池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19年度决算数55,852.98万元相比,减少48,456.95万元,下降86.76%,主要原因是2019年本级财政安排南丹至下老高速公路项目资金50,0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000万元,为河池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0,000万元,原因是市本级年中追加南宁至贵阳高铁项目专项资金。
3.上年结转和结余100.3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19年度决算数2,931.91万元相比,减少2,831.53万元,下降96.58%,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加快。
(二)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37,497.41万元,其中本年度支出37,336.27万元。与2019年度决算数58,784.88万元相比,减少21,287.47万元,下降36.2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1.97万元,用于干部业务培训教育工作支出。较2019年决算数1.68万元增加0.29万元,增长17.26%,主要原因是职工因业务需要外出培训次数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28.37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经费支出、2019年12月-2020年11月城区高龄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补偿金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支出等。较2019年决算数529.19万元减少0.82万元,下降0.15%,主要原因是2019年根据文件规定提高离休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75.0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防艾宣传经费及新冠防控期间联防联控人员补助经费。较2019年决算数61.31万元增加13.71万元,增长22.36%,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缴纳医疗保险基数增加、年中追加防艾经费及新冠防控期间人员联防联控补助经费。
4.节能环保支出(类)312.8万元,主要用于支出城市公交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较2019年决算数78.71万元增加234.09万元,增长297.41%,主要原因是年中上级追加新能源公交车营运补贴。
5.交通运输支出(类)6,345.82万元,主要用于本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交通运输工作任务、保障交通运输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较2019年决算56,391.63万元减少50,045.81万元,下降88.75%,主要原因是2019年本级财政年中追加南丹至下老高速公路项目资金50000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类)72.2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9年决算59.77万元增加12.52万元,增长20.95%,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
7.其他支出(类)30000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年中追加南宁至贵阳高铁项目专项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161.1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9年决算数1,662.60万元减少1,501.46万元,下降90.31%,主要原因是支出进度加快以及财政收回项目结余资金。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36.27万元,较2019年决算数57,122.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49,786.01万元,下降87.16%。其中:基本支出949.00万元,项目支出6,387.27万元。
河池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85万元,支出决算为7,336.2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资金支出、年中上级追加项目资金的支出以及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增加的支出等。
(一)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年初预算为3.94万元,支出决算为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用于干部业务培训教育工作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98.70万元,支出决算为528.3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城区高龄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补偿金支出。主要用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96.3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单位养老保险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0.26万元,按国家规定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430.00万元,用于支付河池市公共交通汽车公司2019年12月-2020年11月城区高龄老人免费乘坐公共汽车补助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71万元,按照国家规定一定比例缴纳失业保险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编制预算72.39万元,支出决算为75.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缴纳医疗保险基数增加。主要用于:
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万,年中追加艾滋病防治宣传经费。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0.85万元,年中追加新冠防控期间联防联控人员补助经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7.43万元,交通运输局本级根据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3.59万元,局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1.15万元,交通运输局本级和局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四)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支出决算为312.80万元,为上级追加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新能源公交车营运补贴。
(五)交通运输支出(类)年初编制预算1053.24万元,支出决算为6345.8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资金支出、年中上级追加项目资金的支出以及机构改革划转增加的支出等。主要用于:
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支出(项)342.81万元,支付本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交通运输工作任务、保障交通运输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443.55万元,用于局属二层机构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交通运输工作任务、保障交通运输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3.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300万元,用于支付因机构改革划转增加的公路路政执法机构经费。
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航道维护(项)3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港航日常管理业务工作经费。
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船舶检验(项)2万元,主要用于进行辖区内渔业船舶检验工作经费。
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内河运输(项)393.54万元,支付岩滩升船机改造工程项目支出。
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1,288.48万元,其中:①公共汽车公司离休人员工资及相关经费发生的支出11.99万元;②因机构改革划转增加的公路路政执法机构经费909.40万元;③编制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项目经费104.43万元;④六寨至宜州高速路河池东收费站连接线改扩建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27.66万元;④国道G357环江至河池一级路项目前期经费35万元。
8. 交通运输支出(类)民用航空运输(款)其他民运航空运输支出(项)2,669.51万元,其中:①支付华夏航空有限公司(贵阳-河池-惠州)航线补贴款770.61万元;②支付四川绰约航空有限公司(海口-河池-长沙、天津-桂林-河池)往返航班补贴1,823.90万元;③支付2019年河池机场航油经营75万。
9.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对城市公交的补贴(项)125.92万元,支付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对城市公交的补贴。
10.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项)198.08万元,支付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
11.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对出租车的补贴(项)229.55万元,支付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对出租车行业的补贴。
12.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715.9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前期、交通安全管理、建制村通客车补助、“两客一危”车辆智能视频监控装置补助等项目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编制预算72.57万元,支出决算为72.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1%。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9.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决算数为881.16元,年初预算为86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是因为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提标、追加新进人员工资、正常晋级增加的人员工资,从而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
(二)对个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决算数为13.44万元,年初预算35.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是因为年初预算含有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补助和生活补助,而实际支出由社保机构代为发放,不在本单位支出反应。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47.39万元,年初预算6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是因为年初预算安排培训费的50%划转至市组织部使用、年初预算安排的工会费上缴至区总工会。主要用于:办公费1.5万元、手续费0.06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1.2万元、邮电费3.42万元、差旅费3.53万元、维修(护)费1.15万元、会议费0.77万元、培训费1.97万元、公务接待费0.76万元、劳务费0.09万元、福利费0.3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44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16万元。
四、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30,000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0,00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00万元,为年中追加贵阳至南宁高铁专项债券资金。
其他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00万元,主要用于贵阳至南宁高铁项目。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9.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9.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18万元,原因是局属市港航建设发展中心购置了1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保障市港航中心日常航运、航道、港口业务技术勘察等业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23.7万元,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公路路政执法机构划转当地政府,增加车辆运维费用。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0年,市交通运输局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全年运行费支出41.2万元,平均每辆2.42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66万元,原因是与兄弟市、县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增多。据统计,2020年度国内公务接待共25批次,100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39万元,比2019年减少0.44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等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6.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8.3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局机关本级已完成公车改革无车辆;局属二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保有17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64.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十分理想,已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河池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河池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河池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