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教育局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教育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池市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规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执行计划、具体实施办法和有关补充规定。
(二)指导全市中小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智育、体育卫 生与艺术、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安全稳定工作。做好市直相关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工作和人事调配,受市委委托,协助市委组织部管理市直处级学校的领导干部。
(三)指导推进全市教育现代化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市基础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监督指导实施自治区中小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中小学校做好规划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基础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指导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监督实施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五)指导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监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负责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管理依照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指导编写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指导选订自治区审定中小学用书目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六)负责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工作。负责实施自治区制定的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意见和办学标准,开展职业教育评估。指导职业教育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调整等工作,指导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就业指导工作。
(七)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八)管理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九)指导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组织实施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规划,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负责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指导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监督实施自治区制订的全 区教育系统信息化规划。
(十一)负责全市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督促落实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与规划,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负责高中阶段民办教育办学的审批和管理。
(十二)负责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受河池市人民政府委托,
负责对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依法组织实施对基础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各项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督查、安全保密、来信来访及答复、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绩效考评、扶贫工作。指导市直学校和局直属事业单位机要、保密、文档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全市中小学校章程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及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普法教育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办理建议、提案。负责机关权责清单编制和调整工作。牵头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承担河池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和河池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调教育信息化工作。协调中共河池市委员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人事科。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干部培训、考核、任免、奖惩、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因公出国、赴港澳台人员的政审及因私出国、赴港澳台人员的管理工作。规划、指导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培训工作。协助市委管理市直处级学校领导干部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育部门主管的社团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及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三)财务基建科。指导全市教育经费筹措、拨付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学生资助政策。负责全市教育经费投入的基本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中央、自治区和市本级财政安排的教育经费管理和下达工作。指导市直学 校和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预决算、财务管理、内部审计、政府采购等工作。指导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相关管理。指导赠援款和国外教育贷款统筹管理。承担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发布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河池市有关学校基本建设的要求,组织拟订各级各类学校基本建设的政策措施具体实施方案。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基本建设发展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统筹推进教育基本建设专项工程。组织指导对各级各类学校建设项目进行检查评估。指导社会捐资教育项目的建设工作;协调做好各级各类学校建设用地的保障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校舍等基础设施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
(四)基础教育科。负责全市基础教育的宏观管理,指导全市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实施方案,组织拟订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拟订普通高中、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划、组织、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落实基础教育办学标准,规范基础教育办学行为,推进教学改革、质量提升和科学评价。指导中小学的德育、心理健康教育、校外教育,协助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指导选订小学教学用书目录、课程资源目录,组织管理地方教材和教辅资料。指导中小学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指导全市少数民族教育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发展少数民族教育的政策措施,协调少数民族教育的特殊性工作。指导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和教材建设。指导全市学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指导对少数民族教育援助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体育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实施自治区有关体育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的指导性意见和教学设施及专业、学科、课程教材建设标准。组织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教学交流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学生军事理论课教学、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及相关活动。指导全市各级各类民办教育管理工作,负责高中阶段民办教育办学的审批和管理。拟订全市民办教育发展规划、评估标准具体实施方案,指导做好民办教育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民办学校办学行为。负责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违规行为处罚工作。负责河池市农村义务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指导职业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拟订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具体实施方案。指导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专业建设、实习实训管理和办学评估工作。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和学历学籍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撤销、更名、调整。指导本科以外的继续教育工作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六)教师工作科(河池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才 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师补充、机构编制、岗位管理、工资福利、职称改革、人才评审评价等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师培训、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系统教师表彰等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考试、教师招聘考试违规行为处罚工作。协助做好教师队伍稳定工作。指导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拟订语言文字工作政策和规划的具体实施意见。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推广普通话。指导全市语言文字资源数据采集管理。指导普通话师资培训、普通话水平和汉字应用水平培训和测试工作。指导全市各类学校开展语言文字活动。承担河池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七)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科。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教师队伍稳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八)河池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承担河池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拟订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实施方案。拟订教育督导评估的标准、指标体系和方案具体实施意见,负责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全市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负责对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组织对全市各级各类教育进行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第二部分:河池市教育局 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河池市教育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教育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0年度总收入5609.50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711.79万元,增长43.9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广东帮扶广西扶贫协作资金建档立卡贫困户“两后生”职业教育项目1870.535万元,上年度为303.5万元;各类考试考务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比上年度增加311.5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65.61万元,为河池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和上级转移支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843.07万元,增长55.4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各类考试考务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比上年度增加311.5万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中考录取计算机阅档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费);追加广东帮扶广西扶贫协作资金建档立卡贫困户“两后生”职业教育项目比上年度增加1567.03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2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2019年市本财政拨付体育彩票公益金参加广西第十二届学生运动会经费,本年无收入。
3.事业收入147.25,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向财政申请往年结余的各种考试考务非税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3.05万元,下降8.1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所有的非税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4.上级补助收入294.07万元,为自治区拨入的各项考试补助:成人高考补助、自学考试补助、高考补助、招生考试专项经费、教师资格笔试和面试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19.13万元,下降28.83%。
5.其他收入2.57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利息收入。
6.上年结转和结余557.6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09.08万元,增加24.32%。主要原因是非财政拨款结转433.1万元(高中毕业会考、教师资格考试和面试),财政拨款结余140.29万元(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国培计划专项资金等)
(二)本单位2020年度总支出5454.04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682.85万元,增长44.62%。主要原因本年度追加广东帮扶广西扶贫协作资金建档立卡贫困户“两后生”职业教育项目比上年度增加1567.035万元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3303.7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福利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3.29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死亡人员抚恤金及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与健康支出(类)91.1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
4.农林水支出1867.47万元:主要是广东帮扶广西扶贫协作资金建档立卡贫困户“两后生”职业教育项目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88.3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713.0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教育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54.26,3258.7万元,较2019年决算数增加1895.56万元,增长58.17%。其中基本支出1116.29万元,项目支出4037.96万元。
河池市教育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14.81万元,支出决算为515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5.82%,预算决算差异原因是追加广东帮扶广西扶贫协作资金建档立卡贫困户“两后生”职业教育项目1870.535万元。
1.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1697.3万元,支出决算为300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98%。主要用于行政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预算决算差异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50万元、学生资助金51.1万元、国培区培计划项目资金979.7万元、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30.76万元、教育费附加安排的职业教育宣传活动周70万元不在年初预算范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26.45万元,支出决算为10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68%。,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和死亡人员抚恤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决算差异原因是实际扣除的五险一金基数与预算基数有变化。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99.68万元,支出决算为9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47%。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预算决算差异原因是实际扣除的五险一金基数与预算基数有变化。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67.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广东帮扶广西扶贫协作资金建档立卡贫困户“两后生”职业教育项目,预算决算差异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不在年初预算范围
5.住房保障支出初预算为92.38万元,支出决算为88.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预算决算差异原因是实际扣除的五险一金基数与预算基数有变化。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6.2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062.24万元,年初预算为102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7%。预决算差异原因调入人员6人、公招3人、退休1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9.71万元,年初预算为83.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72%。预决算差异原因财政压缩经费、交通补贴决算放在人员工资福利中。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2万元,年初预算为7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93%。预决算差异原因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发放。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教育局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9年决算数减少20万元,下降100%,为财政拨付体育彩票公益金参加广西第十二届学生运动会经费,全为项目支出。
河池市教育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预决算差异原因无。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比上年增减0.27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3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23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82%,比上年度减少2.46万元,下降66.6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0次,人次130次。下降主要原因是压缩接待,比上年度少接待30批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7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3.54万元,降低64.27%。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经费、交通补贴决算放在人员工资福利中,比2019年减少1.19万元,降低3.8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1.02万元,其中货物类42.87万元,主要为通用设备及家具用具采购,服务类138.15万元,主要为“国培计划”、“区培计划”教师培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本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36.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0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共组织对“教师培训经费”等1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6.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13个项目的评价达到优等级,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预算的绩效目标:
“教师培训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财政压缩经费,使教师接受的培训减少,不能全面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下一步改进措施:希望政府继续保持市直学校教师培训经费预算,每年都能组织市直教师参加各类培训,以此强化全体教师的素质和能力,不断提高学校的办学能力和水平。
“教研活动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学科教研员配备不足,教研活动经费不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市教育科研活动的深入开展。对教研员的培训,缺少中长期规划和持续跟进。下一步改进措施:配齐配足学科教研员,提高教研活动经费,让教研活动能够更深入、更好地开展,全面提高河池市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做好教研员能力提升培训中长期规划,加强市本级培训和持续跟进培训,有效提升教研员的业务素质,更好地发挥教研员的专业引领作用。
“薄弱学校改造项目检查经费”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上级对新建学校奖补资金有限,造成新建学校资金缺口较大,当地政府压力大。下一步改进措施:希望政府继续保持对学校项目检查经费的预算,每年都能组织相关人员深入施工现场督促检查指导项目建设工作,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职业教育发展中心经费”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职业教育招生难,学生对职业教育的认识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希望政府继续保持河池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经费预算,每年都能开展职业教育系列宣传活动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送生督导检查工作,以及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培训,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招生送生指标任务,促进我市职业教育稳步发展。
“教师节经费”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有限,不能全面慰问所有教师。下一步改进措施:希望政府继续保持教师节经费预算,每年都能开展教师节慰问活动,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教师队伍,增强广大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弘扬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
“全市教育发展大会”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义教校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教育科学研究室经费”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人员不足,经费不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育科学研究所更深入开展工作,河池教育办刊经费受资金不足限制,不能加大发行数量和投稿的支出。办公设备较陈旧,影响到办公效率。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提高经费,让教育科学研究所能够更深入开展工作,全面提高河池市教育教学质量。
“戏曲进校园”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校园足球”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经费不足,以致于比赛活动需要限制参赛队伍、压缩时间和赛程,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和学校的参与积极性。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年度加大对足球联赛活动经费预算支持。
“职称评审”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经费被财政统筹50%,所需的评审经费不足,专家评审的积极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申请财政加大对职称评审工作的投入。
“控辍保学”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考试考务”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2020年学考报名考试费收费的时间较长,资金不到位,不能按时发放考务工作人员及评卷教师的劳务费;学生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学校宣传教育不到位,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生违规作弊现象还时有发生;职业教育招生难,学生对职业教育的认识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2020年学考报名考试费应按照文件下发的时间进行收费,按时上交,确保学考考试考务工作及评卷工作的正常开支;学校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诚信意识和道德品格修养,让学生意识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重要性,考点要加强考务培训,考务人员要加强考试监管,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试秩序;希望政府继续保持河池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经费预算,每年都能开展职业教育系列宣传活动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送生督导检查工作,以及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培训,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招生送生指标任务,促进我市职业教育稳步发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河池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河池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河池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