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群众艺术馆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群众艺术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群众艺术馆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运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群众艺术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运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池市群众艺术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组织、策划、承办各类文艺演出、比赛、展览等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组织、辅导和研究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性文艺创作活动;举办各类知识性、技能性、普及性文化培训班;辅导、培训文化馆(站)业务干部及具有一定水平的文艺社团(队)人员,指导各县(市、区)文化馆、乡镇文化站开展业务工作;挖掘、整理、开发、利用本市的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资料);组织、开展对外地区群众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加强同各地群众文化艺术组织的友好往来。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河池市群众艺术馆内设办公室、财务室、音乐舞蹈部、美术书画摄影部、戏剧曲艺部、群文调研部、群文网络部。
第二部分:河池市群众艺术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运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河池市群众艺术馆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群众艺术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0年度总收入310.4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6.01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54.65万元,下降16.5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2.36万元,其中54.74万元为中央、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资金,其他为河池市本级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7.44万元,下降2.66%,主要原因是今年获得中央补助资金比2019年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没有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3.6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29万元,下降54.66%,主要原因是2019年有职工清退款转为收入使用。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34.4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0.24万元,增加72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取得中央、自治区项目资金未使用完结转到2020年的资金过多。
(二)本部门2020年度总支出275.5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75.59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24.84万元,下降8.27%。其中基本支出216.15万元,项目支出59.4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16.6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福利及日常开展项目经费支出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31.96万元,下降1.2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以及因为“新冠”疫情影响很多项目无法正常开展。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3.6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死亡人员抚恤金及遗属人员生活补助。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0.53万元,下降2.29%,主要原因是2019年社会保障支出费用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18.1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的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13万元,增长20.78%,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医疗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数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17.1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47万元,增长25.46%,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及转入的事业基金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相同。
6.年末结转和结余34.8634.4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42万元,增加1.22%,主要原因是因为“新冠”疫情影响很多项目无法正常开展,项目资金实施进度慢。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群众艺术馆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9.07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9.72万元,增加7.91%。其中:基本支出209.63万元,项目支出59.45万元。
河池市群众艺术馆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36.36万元,支出决算为26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3.84%。
(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72.23万元,支出决算为21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99%,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开展项目经费支出等。预、决算差异原因:在职人员调整工资及收到中央、自治区项目资金使用。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6.48万元,支出决算为23.68万,完成年初预算的89.43%,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职工单位养老保险金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死亡人员抚恤金及遗属人员生活补助。预决算差异原因: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和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9.45万元,支出决算为18.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2%,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的医疗保险缴费。预决算差异原因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的基数调整。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8.20万元,支出决算为17.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6%,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9.6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0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1%。预决算差异原因:本年度在职人员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住房公积金等缴费基数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9%。预决算差异原因:基本支出中只有在职人员福利费0.10万元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81%。预决算差异原因:本年度预算退休生活补助不由本单位发放,由社保机构代发。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群众艺术馆2020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群众艺术馆2020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池市群众艺术馆2020年度没有“三公”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河池市群众艺术馆因是事业单位,2020年度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本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文化活动费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0%。
我单位组织对“文化活动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该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金额6万元,年初目标为通过组织干部参加群众文化交流活动及各类文化业务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为保证单位办公正常运转,支付干部差旅费、办公费等费用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显示,2020年此项目支出费用6万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