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计量测试研究所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计量测试研究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计量测试研究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计量测试研究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池市计量测试研究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承担河池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条例》等计量法律法规的技术保证工作。负责建立计量标准及河池市范围内量值传递工作,执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和提供其他检定、校准、检测服务,以保证量值传递的准确可靠。负责对企事业单位计量人员的技术培训,承担有关部门委托的仲裁检定、计量检测和计量标准的考核。承担与计量有关的科学技术研究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0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核算单位共1个: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基本性质 |
单位预算级次 |
1 |
河池市计量测试研究所 |
事业单位 |
二级预算单位 |
第二部分:河池市计量测试研究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河池市计量测试研究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计量测试研究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0年度总收入530.2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61.85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42.94万元,增长8.8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4.34万元,为河池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2.9万元,增长4.14%,主要原因是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2人,本年度人员经费支出相应增长。
2.经营收入137.38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40.3万元,增长41.5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计量校准测试业务发展较快,经营收入随之增长。
3.其他收入0.13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18.18%。
4.上年结转和结余68.3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0.28万元,下降13.08%,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本部门2020年度总支出530.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40.99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42.94万元,增长8.8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52.6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和业务工作项目计量强检经费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1.35万元,增长3.33%,主要原因是随着市本级财政经费保障力度的下降,本单位的经营支出特别是经营支出中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较快。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7.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96万元,增长11.95%,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调增及新进人员相应增加社保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25.1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46万元,增长15.94%,主要原因是医保缴费基数调增及新进人员相应增加医保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26.0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22万元,增长14.10%。
5.结余分配20.73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0.73万元,2019年无结余分配。
6.年末结转和结余68.4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22万元,增长0.32%。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计量测试研究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4.34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2.9万元,增长4.14%。其中:基本支出253.38万元,项目支出70.96万元。
河池市计量测试研究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95.97万元,支出决算为324.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9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06.51万元,支出决算为236.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01%。主要用于:
1.质量基础(项)支出70.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9%。主要用于计量强检经费支出及加油机检定专用车更新改造经费支出。
2.事业运行(项)支出165.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21%。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6.95万元,支出决算为37.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8%。主要用于: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34.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死亡抚恤(项)支出1.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39%。
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6.47万元,支出决算为25.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9%。主要用于:
1.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1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
2.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8%。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6.05万元,支出决算为26.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6.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3.3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49.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28%。主要原因是在预算实际执行过程中,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增量由单位自筹解决。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99%,主要原因是2020年遗属生活补助标准提高,相应追加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9.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18%,比上年增长13.54 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年内新购加油机检定专用车1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1%,比上年增加10.8万元,原因是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年内新购加油机检定专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比上年增加2.8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0年,河池市计量测试研究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全年运行费支出8.2万元,平均每辆1.64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 比上年减少0.1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次,人次15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1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1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检定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9.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共组织对“计量强检经费”等1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2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涉评项目能按时按量完成预设的绩效目标任务,自评等次为优秀。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计量强检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细致;二是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合理。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经费和绩效管理经验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根据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调整预算;二是在设定量化细化的绩效目标时,更加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年度标值。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