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投资促进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投资促进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投资促进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投资促进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池市投资促进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是承办河池市促进民间投资、开展招商引资和区域经济合作的有关事宜;组织全市性重大投资促进活动;负责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调查、研究全市招商引资、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情况,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和工作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做好投资软环境建设的工作。二是负责策划、组织实施河池市赴国(境)外开展投资促进活动;组织参加中国—东盟博览会有关投资促进的活动;负责全市利用国(境)外投资有关数据统计工作;与相关国际组织或境外投资促进机构开展业务合作。三是负责对国内外重要投资考察团(组)来访的接洽工作;负责牵头组织本市的国内外投资合作项目的洽谈、签约和跟踪、协调等工作。四是负责组织全市工业园区的重大招商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工业园区重大项目的招商推介活动;负责工业园区重点招商项目库、重点客商名录库的建立工作;研究提出吸引外来投资参与园区开发建设的优惠政策。五是负责指导县域投资促进工作;负责研究提出全市县域投资促进工作政策措施和承接产业转移招商引资工作措施。六是负责国内区域和市际间经济技术合作、对口支援工作;负责全市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的招商引资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负责市级年度招商引资奖励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负责采集全市招商引资绩效考评数据。七是负责受理、协调和处理投资者非涉及党政机关公务人员的投诉事项;参与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大兑现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承担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大兑现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八是根据全市经济发展规划,建立和管理全市招商项目数据库,组织开展招商引资项目的规划、包装推介等工作,协调做好招商项目储备工作;负责建设和管理河池投资促进局网;负责全市投资环境的宣传推介工作;负责国内外招商引资信息的综合分析,向市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招商投资动态信息及提出工作建议。九是为投资者提供项目代办服务,全程代替投资者办理投资项目所申办的事项,为投资者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全过程代理服务。十是负责与自治区主管投资促进工作部门的业务联系;负责与外省、市驻河池的办事机构、我市驻外办事机构开展有关投资促进业务的联系工作。十一是负责外省、市设立驻河池商协会的联系工作;负责驻河池异地商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或团体等新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外省、市“河池商会”的联系。十二是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原事业单位河池市投资促进局内设机构5个科室,参照自治区投资促进局“三定”规定,为对应自治区投资促进局各处室,便于开展工作,新组建的河池市投资促进局拟内设科室3个,即综合科、投资促进科、协调督办科。其中,综合科职责对应自治区投资促进局办公室、信息数据处和人事处职责;投资促进科职责对应自治区投资促进局投资促进一处、投资促进二处、投资促进三处、经济技术协作处和政策研究处职责;协调督办科职责对应自治区投资促进局项目协调服务处、政策研究处职责。
第二部分:河池市投资促进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河池市投资促进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0年度总收入10110.3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110.35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9650.17万元,增长2097.0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5.75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55.67万元,增长33.8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委托招商中介服务费和招商小分队项目经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94.6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新增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城西项目建设费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本部门2020年度总支出10110.3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110.35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9650.17万元,增长2097.0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62.7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科室履行职能,保障各科室的基本支出需要。较2019年决算数增加7.34万元,增长2.87%。
2.教育支出(类)26.65万元,分为以下两部分:其中1.65万元为实际教育支出(类),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14万元,增长9.27%;余下25万元为下半年度财政追加河池市招商小分队经费,指标下达时未按用途安排经济分类。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社保费用。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29.17万元,下降44.65%,减少的原因为2019年度含向个人支付死亡抚恤金的支出,2020年度不存在该情况。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7.08万元,主要用于干部医疗保险等方面的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87万元,增长16.6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基数调整。
5.住房保障支出(类)26.3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9年决算数增加6.28万元,增长31.31%,只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基数调整。
7.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投资促进局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5.75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55.57万元,增长33.81%。其中:基本支出378.93万元,项目支出236.82万元。
河池市投资促进局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58.19万元,支出决算为615.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39%。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65.32万元,支出决算为499.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73%。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科室履行职能,保障各科室的基本支出需要。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新增了委托中介招商及河池市招商小分队项目经费。
(二)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基本支出为3.29万元,支出决算为26.65万元:其中实际教育支出(类)为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15%,主要用于在职干部培训等方面,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厉行节约,减少培训费的开支;余下25万元为下半年新增河池市招商小分队项目经费,财政下达指标时未按实际用途进行经济分类。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基本支出为36.16万元,支出决算为36.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单位保险费用的缴纳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基本支出为27.08万元,支出决算为27.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干部医疗保险费用的缴纳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基本支出为26.34万元支出决算为26.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支出。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5.7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59.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08%。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9%。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25%,差异主要原因为,预算数中含支付给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实际支付时为对退休干部的福利支出。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投资促进局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9494.60万元,2019年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494.60万元。
河池市投资促进局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494.60万元,为对企业补助经费,用于2020年度城西项目建设的人工湖建设、排管渠整治以及购买土地费用。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投资促进局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相关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45%,比上年增减0.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6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因疫情关系,2020年度未开展出国(境)招商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公车改革后单位已注销单位用公车。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5.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45%, 比上年增加0.11万元,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中东盟博览会专项经费中含公务接待费用,年终实际支出为会议费用。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9.0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41.88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市级招商小分队和委托招商中介服务费项目经费,比2019年增加135.71万元,增长105.64%。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较2019年新增了市级招商小分队和委托招商中介服务费项目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9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4.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1.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4.21%。
共组织对“东盟博览会项目专用经费”等3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有)。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招商引资及投资促进督查等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招商引资宣传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东盟博览会项目专用经费自评得分为95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东盟博览会项目专用经费因是第一年申请项目预算,对实际支出的把握不够准确,年初预算中的经济分类不能准确设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河池市投资促进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含“三公”经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