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协助制定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保护总体规划及分布计划;协助制定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具体承担全市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工作;指导建立市、县(市、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组织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挖掘、抢救、研究、保护和整理工作;负责对全市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业人员的指导和业务培训;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活动、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下达的各项工资任务;向各级政府申请非遗保护业务经费,争取社会各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支持;完成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布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和实施情况;指导各县(市、区)成立相应机构;建立和管理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料、数据库和网站等。
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开展公益性展演;从事戏剧的艺术创作、艺术演出、文化艺术教育培训和民族文化传承保护与科研(民族乐改)研究。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职责,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内设2个机构:
(一) 非文化物质遗产保护挖掘部。
协助制定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保护总体规划及分布计划;协助制定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具体承担全市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工作;指导建立市、县(市、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组织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挖掘、抢救、研究、保护和整理工作;负责对全市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业人员的指导和业务培训;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活动、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下达的各项工资任务;向各级政府申请非遗保护业务经费,争取社会各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支持;完成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布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和实施情况;指导各县(市、区)成立相应机构;建立和管理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料、数据库和网站等。
(二)展演部
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开展公益性展演;从事戏剧的艺术创作、艺术演出、文化艺术教育培训和民族文化传承保护与科研(民族乐改)研究。
第二部分: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详见附件: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第三部分: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0年度总收入 441.25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441.25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96.88万元,增长22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9.83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 76.15 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财政下拨铜鼓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专项经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 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21.42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0.73万元,增长97 %,主要原因是2020年主管局及上级主管部门下拨经费用于非遗保护项目管理。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 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
8.上年结转和结余 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没有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20年度总支出 389.0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389.09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45.13 万元,增长12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5.64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演出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2.59 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非遗保护工作经费开支及非遗歌曲的制作。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按国家规定发放的死亡人员抚恤金及遗属人员生活补助,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4.68万元,增长12 %,主要原因是单位新调进职工的养老保险的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33.9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4.56元,增长13 %,主要原因是单位新调进职工的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的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9.2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3万元,增长11 %,主要原因是单位新调进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增加。
5.结余分配0.16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0.28万元,下降156 %,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使用增加。
6.年末结转和结余55.6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55.64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结转2021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7.83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3.87 万元,增长6%。其中:基本支出351.47万元,项目支出16.36 万元。
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80.22 万元,支出决算为 367.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 %。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年初预算为 289.78 万元,支出决算为264.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演出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年初预算为42.18万元,支出决算为4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按国家规定发放的死亡人员抚恤金及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35.84万元,支出决算为33.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
(四)住房保障年初预算为 29.27万元,支出决算为29.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1.4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40.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年初预算和决算没有差异。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4.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 %,年初预算和决算差异是因为今年开支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年初预算和决算差异是因为去年支付抚恤金,今年没有。
(四)资本性支出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年初预算和决算差异是因为购置资产减少。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 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0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所以也没有支出。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0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
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0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所以也没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0年度没有三公经费收入,所以也没有支出。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原因是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0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原因是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0年度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原因是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0年没有购置公务车。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原因是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0年没有公务车。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0年,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 辆,全年运行费支 0万元,平均每辆 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无接待费。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 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 次,人次 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0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支出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是事业单位,2020年度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并做好与2020 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 0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无国有资产则在相关的资产后填0。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对2020年文艺创作演出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1%,支出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组织对文艺创作演出经费项目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万元。2021年01月18日,成立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自评工作,工作组的主要成员及职责如下:
1.工作组成员
组 长:陆世许
副组长:潘 湖
成 员:刘运同 韦杨 阳杨
办公室设在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综合部。
2.工作职责
(1)组长职责:审批绩效自评方案,监督、检查、核实绩效自评结果;
(2)副组长职责:审核修改拟定的绩效自评方案,并提交考评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监督、布署、确认绩效自评过程及反馈意见的处理。
(3)小组成员职责:起草和修改绩效考评方案报自评领导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实施执行绩效自评方案;牵头组织并实施年度绩效自评,根椐组长、副组长指示,对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完成绩效自核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021年01月18日,单位自评工作小组召开会议,考评工作组按照项目批复文件,开展自评检查工作,对项目整体实施情况和质量进行评定,核实资金拨付情况等。
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1: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创作更多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作品,进一步提高我中心创编人员的艺术创作水平,争取在第二十一届河池铜鼓山歌艺术节文艺会演中荣获佳绩,同时同时做好各县非遗展演的组织工作,争取能够选上全区基层文艺汇演参加比赛。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文艺创作演出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评价等级为优良,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附件:《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0年度文艺创作演出经费项目支出自评报告.doc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