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政策建议。负责对民族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负责协调推动市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委员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对政府系统开展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负责提出全市民族宗教事务地方立法项目的建议,起草有关民族宗教事务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保障少数民族宗教合法权益,联系自治县、民族乡,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审核全市公民民族成份的变更工作。
(四)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社会稳定工作。
(五)负责拟订少数民族宗教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宗教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信息化建设。
(六)承办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和自治区成立逢10周年的庆祝活动,组织指导自治县、民族乡成立逢10周年的庆祝活动。
(七)协同财政部门管理民族宗教工作经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及民族教育专项经费,参与其他有关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八)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配合承办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扶贫事宜。组织协调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科技发展、经济技术合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政策的落实。
(九)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总体规划指导下,研究民族教育改革发展问题并提出政策性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中的困难,配合教育主管部门承办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教育援助和民族教育扶持的有关事宜。研究少数民族文化、体育、卫生、艺术、出版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和全市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相关事宜。指导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和民族图书的出版发行工作。
(十)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等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办理有关少数民族涉外事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第二部分: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自治区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三部分: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0年度总收入 255.1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255.15 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 146.7万元,下降57.4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55.15 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 24 万元,下降 9.4 %,主要原因是有上年结转经费增加,本年收入随之调减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36.64 万元,减少100 %,主要原因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单位无此经费。
3.事业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4.经营收入 0 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 万元,下降 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5.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 8.73 万元,下降 100 %,主要原因是。自治区经费减少拨付及公益性岗位人员减少。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以上情况。
7.上年结转和结余 17.3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 96.66 万元,下降98.4 %,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民族工作经费指标还有剩余,结转至本年。
(二)本部门2020年度总支出 237.85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237.85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 67.7 万元,下降 28.46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194.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和公用等方面的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32.12万元,下降16.5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教育支出(类)0.96万元,主要用于培训等方面的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77万元,增加80.2%,主要原因是外出培训学习增多。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5.96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死亡抚恤方面的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85万元,下降11.59%,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及保险基数调整。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3.16万元,主要用于干部医疗保险等方面的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69万元,增长5.24%,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及保险基数调整。
5.住房保障支出13.4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47万元,增长10.9%,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6.其他支出(类)0万元,主要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36.64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本单位无此经费支出。
4.结余分配 0 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5.年末结转和结余 17.3 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96.66 万元,下降558.3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民族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37.85 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 67.66 万元,下降 28.44 %。其中:基本支出 187.26 万元,项目支出 50.59 万元。
河池市民族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261.22 万元,支出决算为255.1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7.67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基本支出为207.61万元,支出决算为19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8%。年初预算项目支出为40.95万元,支出决算为50.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54%。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2020年发放2019年度绩效年初未列入预算,待考核后经人社部门审核后财政按实际发生数下指标。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二)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基本支出为1.92万元,支出决算为0.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厉行节约,减少培训费的开支。主要用于在职干部培训等方面。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基本支出为20.51万元,支出决算为15.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81%。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正常的人员工资变动导致社保缴纳基数的微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死亡抚恤方面的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基本支出为12.01万元,支出决算为1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3%。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正常的人员工资变动导致社保缴纳基数的微调。主要用于干部医疗保险费。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基本支出为15.77万元,支出决算为1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3%。
其他支出(类)年初预算项目支出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原因该项经费不在本部门的年初预算内,是由财政直接下达的指标。主要用于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单位2020年无此经费支出。
三、201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05.52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 168.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正常的人员工资晋升调资增加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8.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厉行节约,减少培训费的开支。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预决算的差异主要是生活补助等有所调整。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36.64万元,减少10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一)其他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原因该项经费不在本部门的年初预算内,是由财政直接下达的指标。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0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1.04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所属单位出国团组 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 个,累计 0 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购置了 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0 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0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0年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平均每辆 0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1.04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次,人次80 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次,人次0 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8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并做好与2020 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3.48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
无支出也需要注明“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无国有资产则在相关的资产后填0。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2020年度绩效自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 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0 %。
共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项目分别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组织对0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万元。其中,对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分别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一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