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2020年12月
(第一部分)
承 诺 书
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的职能和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依法接受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监督。
部门法人或负责人签字: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的规定及河池市财政局《关于编制市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和2021-2023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河财预〔2020〕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工作实际,编制本所2021年预算草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从部门工作实际出发,主动适应财政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贯彻落实新的预算法,坚持依法理财、从严从紧、勤俭节约的原则,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努力实现预算编制的科学、规范、合理性和准确性。
(二)基本原则
1、收支平衡原则。充分考虑市本级财力可能,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确保预算收支平衡;
2、综合预算原则。统筹本单位预算收支,确保部门预算全面、真实反映单位所有收支情况;
3、审慎稳妥原则。2021-2023年中期财政规划的收支计划要与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相适应,收入预测要积极稳妥,支出安排要结合近年来市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支出水平进行编制。
二、本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目标:
1、机构设置:河池市产品质量检验所作为二级(预算)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内部机构设置办公室、财务室、业务室、综合检验室。因业务需要,增设两块牌子:广西酒类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广西有色金属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实行一套人马三块牌子的管理运行模式。
2、单位基本职能:主要职能是为保证产品质量提供检验保障;为质量监督行政部门提供产品监管技术支撑;承担政府下达或委托的检验工作;参与检测技术方法与标准手段研究、检测设备研制工作;承担授权范围产品质量仲裁检验与鉴定。
3、2021年主要工作目标: 为保障产品质量提供科学、高效的技术支撑。
(二)部门设置和人员构成情况
人员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
项 目 |
合 计 |
行政 单位 |
财政拨款 事业单位 |
财政补助 事业单位 |
编外长期 聘用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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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公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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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数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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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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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在职人数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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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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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中:在岗人数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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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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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离退休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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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离休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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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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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车辆构成情况
2016年3月根据公务用车改革管理的相关规定,我办已按规定自封存车辆1辆,公务车管理中心未接收管理该车属我单位固定资产,但2021年度实际无车辆经费预算安排与支出。
(四)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情况
我单位为参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缴费单位部分的资金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在职在编人员11名,无退休人员,聘用人员11名。
三、收入支出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227.1万元。同比减少0.3万元,同比下降0.13%。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7.1万元。同比减少0.3万元,同比下降0.13%。
收入减少原因说明:2021年基本支出中社保、公积金等部分稍微有所增加,项目支出部分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227.1万元。同比减少0.3万元,同比下降0.13%。基本支出预算20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8.99%,同比增加26.5万元, 增长15.08%;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83%,同比减少7.4万元, 下降4.1%。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22.12万元,同比增加2.94万元,增长15.33%。
(3)卫生健康支出14.55万元,同比增加1.94万元,增长15.38%。
(4)住房保障支出科目16.09万元,同比增加2.14万元,增长15.34%。
基本支出预算202.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9.01%,同比增加26.32万元, 增长14.9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99.3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8.64%,同比增加25.96万元,增长14.9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75万元, 占基本支出预算1.34%,同比增加0.36万元,增长15.06%。
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从我所的基本情况、工作职能现状考虑,结合财力可能,2021年安排专项支出预算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01%,同比减少26.66万元,降低51.61%。
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经费15万元。具体内容是依据本所现有的人员、设备以及授权的检验检测范围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对本区域的产品质量进行风险监测,为收集、分析数据提供技术支持,为持续提升我市工业产品质量提供技术保障。
二、有色金属、酒类检测中心楼运行维护及设备计量维护经费10万元。本所每年均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对检测使用的仪器设备进行定期检定/校准,以确保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有效性有影响的检测仪器设备量值能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同时,还需对仪器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及维修,以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可靠。仪器设备维护经费项目立项依据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项目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
(第三部分)
附件1
项目申报书(1)
项目名称 |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经费 |
|
项目属性 |
1.新增项目□ 2.业务工作项目□ 3.运行维护项目R 4.专项资金目□ 5.转移支付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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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
15万元 |
|
资金来源计划 |
金额 |
实施年限 |
一、财政安排资金合计 |
15 |
2021年度(常年实施项目) |
1、上级财政补助 |
|
|
2、本级财政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15 |
2021年度(常年实施项目) |
3、本级基金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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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非税收入安排(一般预算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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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单位自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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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银行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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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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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资金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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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内容及项目申请理由 |
项目内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经费。 项目实施单位:河池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项目申请理由: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文件:桂财税【2017】13号,《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按通知要求我所不得收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详见附件1) 二、桂价费【2013】1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正式核定全区产品质量检验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详见附件2) 三、对我市产品质量状态进行实时跟踪监测,掌握产品质量信息,为政府质量监管部门提供准确、及时的产品质量动态信息,提高政府质量监管部门的监管效率,为避免区域性重大质量事故发生提供科学数据。 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质量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47号)考核要点中第6条规定:“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考核结果一律为D级。”。(详见附件3)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桂绩办发[2017]14号)评分细则中三级指标第16条中规定:“辖区内发生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严重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调查认定的重大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群体性事件等事件,判定为系统性、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实施质量强桂战略全项考核结果为0分”。(详见附件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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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织实施条件 |
依据本所现有的人员、设备以及授权的检验检测范围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对本区域的产品质量进行风险监测,为收集、分析数据提供技术支持,为持续提升我市工业产品质量提供技术保障。 |
附件2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1)
单位:万元
项 目
支 出
明 细 |
支出明细项目 |
金 额 |
合 计 |
15 |
|
办公费 |
2
|
|
电费 |
3 |
|
差旅费 |
4 |
|
专用材料费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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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 算 依 据 及 说 明 |
测算依据: 1、 办公费:2万元(实验室各种原始记录印刷费、办公耗材); 2、 电费:3万元(根据历年全年电费测算) 3、差旅费:4万元(产品质量检验需下各个县(市)抽取样品); (1)除金城江区不用住宿外,有10个县(市)需住宿:2人× 5天×200=元/天×10个县(市)﹦2万元; (2)伙食补助费(按每人每天100元计,文件依据:河财行[2014]30号文)2人×10天×100元/天×10个县(市)﹦2万元; 6、专用材料费:6万元(根据河市监函〔2020〕38号_关于开展2020年春耕护农化肥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的通知,我所负责定检项目由下列四大项目产品组成:农业生产资料计划抽检63次/年,工业生产资料计划抽检6次/年,食品相关产品计划抽检20次/年,需购买实验室高纯乙炔、氩气等气体15瓶、各种药品试剂、各种铅、铜、砷标液等专用标准物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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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书(2)
项目名称 |
有色金属、酒类检测中心楼运行维护及设备计量维护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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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属性 |
1.新增项目√ 2.业务工作项目□ 3.运行维护项目□ 4.专项资金项目□ 5.转移支付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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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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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计划 |
金额 |
实施年限 |
|
一、财政安排资金合计 |
10万元 |
2021年度(常年实施项目) |
|
1、上级财政补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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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级财政安排 (一般预算支出) |
10万元 |
2021年度(常年实施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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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级基金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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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非税收入安排 (一般预算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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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单位自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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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银行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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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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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资金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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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内容及项目申请理由 |
项目内容如下: 1、实验楼运行经费。《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行业标准》(RBt214-2017)对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第四点下列的4.3 场所环境、4.4 设备设施等都有详细的要求。为满足行业标准要求,我所要确保有色、酒类检测中心办公楼正常使用,维护好基础设施,确保检验检测工作正常开展。 2、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运行维护经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章第九条明确规定: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我所100多台/件仪器设备每年都要送法定计量检测部门进行强制性检定。每年均需对仪器设备进行校准、维护保养,并对部分仪器进行调修,更换配件、耗材等。 3、计量认证经费经费。根据《河池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市直属机关绩效考评职能目标任务及评分标准的函》中对市场监督局2020年度绩效考评职能目标任务的要求,市场监督局对我所下达的2020年绩效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中第三点第五条检验检测能力提升:按照市局要求完成质检中心扩项。指标为每年提升10%的检验项目,2021年计划扩项购买标准物质、标准样品88批次;需购质控样品10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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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织实施条件 |
依据本所现有的人员对有色金属、酒类检测中心楼运行维护及设备计量维护,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得以顺利开展。为持续提升我市工业产品质量提供技术保障。项目开展经费需要同级财政预算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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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2)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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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明细项目 |
金 额 |
项 目 |
合 计 |
10 |
|
实验楼运行费 |
2.5 |
支 出
|
仪器设备校准、维护经费 |
5.5 |
|
计量认证经费 |
2 |
明 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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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 算 依 据 及 说 明 |
实验楼运行费:2.5万元 1、保洁员聘用1名,工资2000元/月,一年2.4万元, 2、电梯维护费一年0.1万元。
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运行维护经费:5.5万元 1、检定、校准经费:2021年预计需检定、校准仪器设备180台,约5.5万元,明细见附件。
计量认证经费:2万元 1、购买标准物质、标准样品88批次,每个价格区间为100元~120元,合计约1万元; 2、质控样品10批次×1000元=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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