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妇幼保健院是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加挂河池市妇产医院、河池市儿童医院、河池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牌子。主要职责是:牵头组织并指导全市各县区开展妇女儿童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指导河池市辖区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承担全市妇产科、儿科专业急危重症和疑难疾病的诊疗,负责妇女疾病筛查、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服务;牵头组织并指导全市各县区开展儿童保健服务,承担河池市辖区妇幼卫生、生殖健康的应用性科学研究并组织推广适宜技术。医院占地面积5965平方米,建筑面积12207.89平方米,编制床位120张,实际开放床位220张,设置有13个行政职能科室,14个业务管理内设科室,30个保健、临床、医技科室。医院现有职工409人,卫技人员328人,占比80.20%,其中高级职称59人,中级职称95人,研究生学历9人,拥有海扶聚焦超声肿瘤治疗系统、E8彩超等高精尖设备。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11988.67万元,同比增加788.08万元,同比增加7.0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9.63万元,同比下降490.24万元,降幅47.60%。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11449.04万元,同比增加1278.62万元,增长12.57%。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11988.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40.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87%;项目支出263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13%。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279.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33%,同比下降196.37万元,降幅41.28%;
(2)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1477.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5.73%,同比增加955.84万元,增长9.08%;
(3)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12.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78%,同比增加28.91万元,增长15.71%。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3340.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8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134.3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3.8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94.1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8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12.5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0.37%。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8647.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1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1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4.28%,主要为医院支付在编人员财政未负担部分、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5128.7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59.31%,主要为支付医院卫生材料费、药品费、委托业务费等;资本性支出141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6.41%,主要为购买医院专用医疗设备、信息化建设、办公设备等。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39.6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9.63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工资福利支出519.61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标准安排的经费支出以及医疗保险、各种社会保障缴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8.03万元,主要为工会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万元,主要为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三、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预算情况。
(一)2021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60万元(全口径),同比预算增加0万元,增幅0%,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79万元,同比下降0万元,降幅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8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幅0%,会议费支出预算2.00万元,同比提高2.00万元,增幅100%,培训费经费支出预算19.19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幅0%。
(二)2021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预算情况。
2021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2020年初预算0万元减少0万元,同比下降0%。会议费及培训费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2020年初预算0万元减少0万元,同比下降0%。
2021年政府采购安排预算1272.75万元,其中新院区建设相关预算1132.7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89%,主要包括新院区建设全过程造价咨询、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费等;医院信息化系统建设预算8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6.29%;医院大型修缮工程预算6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4.71%。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1年河池市妇幼保健院部门预算报表(公开表)
河池市妇幼保健院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