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妇幼保健院2020年度
项目绩效自评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中央下达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社〔2019〕153号)下达资金102.56万元,此项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城市公立医院发展和能力提升,包括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等投入。
《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艾滋病防治经费(市县上划返还部分)的通知》(桂财社〔2020〕127号)下达资金15万元,此项补助资金专项用于艾滋病预防控制与艾滋病医疗救治。
《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社〔2019〕167号)下达补助资金19.53万元,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基本公卫服务项目(妇幼健康)、重大公卫服务项目(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检测)。具体为:①12.01万元用于妇幼保健补助项目;②3万元用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③4.52万元用于妇幼卫生监测项目。
(二)省内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无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进一步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资金安全有效。医院保健部把关基本公卫、重大公卫服务项目资金支取,财务部配合跟进项目指标余额预警,将资金支取、资源分配落到实处。
(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合理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为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进一步规范项目执行管理。医院妇女保健部负责健康教育、新生儿预防接种、孕产妇健康管理等项目,儿童保健部负责儿童健康管理项目,通过孕产妇新生儿访视、印发妇女健康手册、到各县妇幼保健机构进行监督指导等方式,对全市的妇幼保健等项目的执行开展全方位的监督管理。
三、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加强医院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0年收到财政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河财社〔2020〕26号、桂财社〔2019〕153号)102.56万元。
2020年收到财政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艾滋病防治经费(市县上划返还部分)的通知(河财社〔2020〕111号、桂财社〔2020〕127号)15万元。
2020年收到财政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河财社〔2019〕131号、桂财社〔2019〕167号)19.53万元。
-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河财社〔2020〕26号、桂财社〔2019〕153号)用于支付乳腺诊疗项目乳管镜等医疗设备款及差旅费,共102.56万元,指标完成率100%。
2020年中央财政艾滋病防治经费(河财社〔2020〕111号、桂财社〔2020〕127号)用于支付全自动清洗消毒机等医疗设备款,共15万元,指标完成率100%。
2020年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河财社〔2019〕131号、桂财社〔2019〕167号)用于支付食源性疾病监测标本采样补助款及相关差旅费共0.91万元,指标完成率9.25%。
所有指标已执行99%。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
1.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公立医院医疗收入的比例较上年提高,2020年比例为33%。
2.严格控制支出成本。公立医院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支出(不含药品收入)2019年比例为16.2%,2020年比例为17.5%,医院应不断提高内部成本管理制度,优化成本支出。
(2)项目完成质量。
基本达成预期指标。
(3)项目实施进度。
已执行99%。
(4)项目成本节约情况。
年内成本支出不突破批准的项目预算。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无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增加医院活力,维护医院公益性,促进医院提高运行效率和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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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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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无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当地群众满意程度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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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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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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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河池市妇幼保健院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