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传染病专科医院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河池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及2021-2023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河财预[2021] 6号)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现将我单位2021年经费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河池市传染病专科医院是2003年应对“非典”疫情而设立的专科医院,注册资金2500万元,编制床位40张,设有预防保健科、传染科、结核病科、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科、静脉用药等6个诊疗科目,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2007年11月15日增设内科、康复科、中医科。2008年7月1日,河池市卫生局决定由河池市人民医院托管该院,并将市传染病专科医院行政职能科室及医技科室并于河池市人民医院,仅保留传染科职能。目前市传染病专科医院有编制60个,实际在职人员9人,退休14人,其中副高职称4人,中级职称4人,初级职称1人。医院拥有病房楼(2个病区)、3层办公楼、医技楼、老干部诊室等建筑。
第二部分:河池市传染病专科医院2021年部门预算(预算批复)、河池市传染病专科医院2021—2023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1年全年预计收入数为1814.11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收入154.11万元,主要是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2、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事业收入)1660万元。
(二)2021年全年单位预计总支出1814.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4.11万元,为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和各种社会保险缴费。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1660万元,主要包括聘用人员工资以及医院日常运转产生的各种专用材料费,如卫生材料费、药品费等。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54.11万元。
1)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性支出139.99万元:①基本工资42.67万元、津贴补贴2.42万元、伙食补助2.16万元、绩效工资53.70万元;②社会保障缴费27.19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8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2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9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7万元;③住房公积金按工资年总额的12%计算后得11.85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03万元,其中:工会经费1.98万元、福利费0.0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2.09万元,其中退休费:8.40万元、医
2、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1660万元,其中:
1)奖励性绩效工资371.54万元。
2)在职职工住房物业补贴1.87万元。
3)退休职工住房物业补贴2.79万元。
4)办公费:0.5万元。
5)印刷费0.26万
6)水费4.20万元。
7)电费9.30万元。
8)邮电费1.60万元。
9)物业管理费24.00万元
10) 差旅费0.1万元
11)维修费6.00万元。
12)培训费5万元。
13)专用材料费1222.50万元,主要包括药品费和卫生材料费。
14)工会经费1.39万元。
15)福利费0.05万元。
16)其他交通费用3.90万元。
17)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0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目前,本部门共有房屋面积9200.05平方米,房屋价值227.46万元。
3、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预算管理要求对2021年预算整体绩效目标进行评价指标设置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河池市传染病专科医院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