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单位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2021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预算公开)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表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九:“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表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本单位没有数据)
表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本单位没有数据)
表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本单位没有数据)
河池市卫生计生监督所2020年部门预算于2020年1月9日经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并经市财政局(河财预〔2020〕6号)批复下达,按照《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本级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17〕79号)要求,现将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河池市卫生计生监督所是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下的卫生监督机构,经河池市编制委员会核定为全额拨款的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卫生监督和卫生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市城区公共场所卫生、血液安全、传染病防治、放射卫生、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消毒监管、医疗监督等九大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和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及参与全市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监测和应急处理,重大卫生案件的查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设置了办公室、职业卫生与放射诊疗监督科、公共场所与饮用水安全监督科、学校卫生监督科、许可审查科、法制与稽查科、医疗服务与传染病防治监督科、卫生监督信息管理与应急处置科。
三、单位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人员构成情况:我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30人,现实有人数24人,均为参公编,离退休人员16人。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收入预算总规模、各项收入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收入总预算512.98万元,同比增长50.23万元,同比增长10.85%。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12.98万元,同比增长50.23万元,增长10.85%。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0%。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教育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事业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512.98万元,基本支出预算479.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57%,同比增长41.74万元,增长9.52%;项目支出预算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43%,同比增长8.5万元,增长34.7%。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教育类科目支出预算4.27万元;同比减少0.03万元,减少0.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46.6万元;同比减少0.26万元,减少0.55%;
卫生健康类科目支出预算427.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3.42%,同比增长50.73万元,增长13.45%;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4.16万元;同比减少0.2万元,减少0.58%。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总支出预算512.98万元。
(1)基本支出预算479.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57%,同比增长41.74万元,增长9.52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11.2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67%,同比增长41.61万元,增长11.2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4.1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29%,同比减少0.82万元,减少1.4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4.5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03%,同比增长0.94万元,增加6.89%。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43%,同比增长8.5万元,增长34.7%。
三、2021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
2021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总预算9.05万元,其中接待费0.45万元,与2020年持平,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会议费0.3万元,与22020年持平,主要用于召开全市卫生监督机构会议;培训费8.72万元,同比增加5.06%,主要用于举办全市卫生监督机构人员培训、公共场所经营人员等培训班开支。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部门行政运行87.1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扶贫工作经费开支以及各类培训班次的成本性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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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单位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2021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预算公开)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表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九:“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表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本单位没有数据)
表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本单位没有数据)
表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本单位没有数据)
河池市卫生计生监督所2020年部门预算于2020年1月9日经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并经市财政局(河财预〔2020〕6号)批复下达,按照《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本级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17〕79号)要求,现将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河池市卫生计生监督所是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下的卫生监督机构,经河池市编制委员会核定为全额拨款的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卫生监督和卫生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市城区公共场所卫生、血液安全、传染病防治、放射卫生、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消毒监管、医疗监督等九大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和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及参与全市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监测和应急处理,重大卫生案件的查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设置了办公室、职业卫生与放射诊疗监督科、公共场所与饮用水安全监督科、学校卫生监督科、许可审查科、法制与稽查科、医疗服务与传染病防治监督科、卫生监督信息管理与应急处置科。
三、单位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人员构成情况:我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30人,现实有人数24人,均为参公编,离退休人员16人。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收入预算总规模、各项收入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收入总预算512.98万元,同比增长50.23万元,同比增长10.85%。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12.98万元,同比增长50.23万元,增长10.85%。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0%。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教育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事业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512.98万元,基本支出预算479.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57%,同比增长41.74万元,增长9.52%;项目支出预算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43%,同比增长8.5万元,增长34.7%。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教育类科目支出预算4.27万元;同比减少0.03万元,减少0.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46.6万元;同比减少0.26万元,减少0.55%;
卫生健康类科目支出预算427.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3.42%,同比增长50.73万元,增长13.45%;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4.16万元;同比减少0.2万元,减少0.58%。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总支出预算512.98万元。
(1)基本支出预算479.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57%,同比增长41.74万元,增长9.52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11.2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67%,同比增长41.61万元,增长11.2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4.1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29%,同比减少0.82万元,减少1.4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4.5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03%,同比增长0.94万元,增加6.89%。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43%,同比增长8.5万元,增长34.7%。
三、2021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
2021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总预算9.05万元,其中接待费0.45万元,与2020年持平,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无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无预算;会议费0.3万元,与2020年持平,主要用于召开全市卫生监督机构会议;培训费8.72万元,同比增加5.06%,主要用于举办全市卫生监督机构人员培训、公共场所经营人员等培训班开支。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部门行政运行87.1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扶贫工作经费开支以及各类培训班次的成本性开支。
(二)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
(三)国有资本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初总资产711.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6.48万元,占26.2%;固定资产净值518.28万元,占72.82%;无形资产净值7万元,占0.98%。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中安排有卫生监督执法经费、打击“两非”工作经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经费、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业务培训经费、中医监督执法、“双随机”监督抽检经费、食品安全跟踪标准评价经费、职业病防治工作经费、卫生计生监督经费(非税)9个项目涉及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拨款资金总量33万元,占预算项目支出的100%,全部为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资金。项目涉及我单位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及能力提升领域。通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增强了单位项目资金管理的责任性和主动性,促进了部门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2021年度以前的绩效目标管理结果显示,市卫生计生监督所的支出绩效情况较理想,基本达到项目申报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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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