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
(草案)
二0二0年十一月
承诺书
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的职能和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依法授受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监督。
部门法人或负责人签字:陆世许
目 录
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草案)
一、指导思想……………………………………………01
二、主要依据……………………………………………01
三、基本原则……………………………………………01
四、单位基本情况………………………………………02
(一)部门机构设置、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目标……02
(二)人员构成情况……………………………………04
(三)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情况………………………04
五、收入支出预算说明…………………………………05
(一)收入预算说明……………………………………05
(二)支出预算说明……………………………………05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4类………… 0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
预算………………………………………………………06
基本支出预算……………………………………………06
项目支出预算……………………………………………06
六、一般支出预算说明…………………………………06
(一)收入预算说明……………………………………06
(二)支出预算说明……………………………………06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4类………… 07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07
基本支出预算……………………………………………07
项目支出预算……………………………………………09
七、政府采购预算说明…………………………………10
八、收入征收计划说明………………………………10-11
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收支预算总表……………………………………………01
收入预算总表……………………………………………02
支出预算总表……………………………………………03
一般公共预算拔款支出预算表…………………………04
经费拔款支出预算表……………………………………05
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预算表
……………………………………………………………06
政府性基金预算拔款支出预算表………………………07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拔款支出预算表……………………08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预算表……09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预算表…10
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11
基本支出明细表…………………………………………12
项目支出明细表…………………………………………13
政府采购预算表…………………………………………14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15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16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17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18
“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预算表…………19
收入征收计划表…………………………………………20
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部门预算已于2021年3月3号经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并由河池市财政局(河财预﹝2021﹞6号)文件于2021年3月5日批复下达,按照《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本级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17﹞79号)要求,现将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握财政经济发展新常态。
二、主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落实预算法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持过紧日子,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重点支出;推进中期规划管理,强化支出规划约束;强化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加强预算评审,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支出标准的应用,不断提高预算的准确性、科学性。
三、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全面完整。坚持依法理财,严格落实预算管理、政府采购、人大审查、厉行节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坚持应编尽编,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二)统一标准,科学合理。健全预算体系,完善预算供给政策体系,健全支出标准体系,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资产购置、债务等预算管理制度建设。
(三)注重统筹,绩效导向。推动预算编制与盘活存量相结合,加大项目、科目、部门、存量等资金统筹使用。统筹推进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全过程。
(四)公开透明,促进规范。推进部门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扩大预算公开评审范围,优化预算公开评审流程,以公开透明倒逼预算规范管理。
第一部分: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概况
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目标情况
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职责,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内设2个机构:
1、非文化物质遗产保护挖掘部。
协助制定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保护总体规划及分布计划;协助制定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具体承担全市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工作;指导建立市、县(市、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组织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挖掘、抢救、研究、保护和整理工作;负责对全市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业人员的指导和业务培训;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活动、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向各级政府申请非遗保护业务经费,争取社会各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支持;完成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布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和实施情况;指导各县(市、区)成立相应机构;建立和管理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料、数据库和网站等。
2、展演部
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开展公益性展演;从事戏剧的艺术创作、艺术演出、文化艺术教育培训和民族文化传承保护与科研(民族乐改)研究。
主要职责
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主要职能有:
1、协助制定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保护总体规划及分布计划;协助制定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具体承担全市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工作;指导建立市、县(市、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组织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挖掘、抢救、研究、保护和整理工作;负责对全市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业人员的指导和业务培训;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活动、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下达的各项工资任务;向各级政府申请非遗保护业务经费,争取社会各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支持;完成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布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和实施情况;指导各县(市、区)成立相应机构;建立和管理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料、数据库和网站等。
2、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开展公益性展演;从事戏剧的艺术创作、艺术演出、文化艺术教育培训和民族文化传承保护与科研(民族乐改)研究。
(二)人员构成情况。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人员隶属河池市文化广播新闻出版体育局下属独立核算财政全额拨款的二层事业单位,编制30人,编制内实有在职人数27人,退休40人,遗属补助3人。
(三)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情况。
2021年在职人员年工资预算编制350.92万元,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编制40.45万元。全部为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
河池市人社局核定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绩效工资总量69.19万元,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43.52万元,奖励性绩效工资25.67万元。现有专业技术人员五级岗位2人,六级岗位1人,七级级岗位,1人,八级岗位4人,九级岗位5人,十级岗位5人,专技十一级岗位1人,专技十二级岗位6人,专技十三级岗位1人,管理岗九级1人。核定专业技术五级岗位基础性绩效工资基准线水平为1865元/月,奖励性绩效工作基准线水平为1124元/月,年绩效工资总量为3.59万元;核定专业技术六级岗位基础性绩效工资基准线水平为1784元/月,奖励性绩效工作基准线水平为1063元/月,年绩效工资总量为3.42万元;核定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基础性绩效工资基准线水平为1683元/月,奖励性绩效工作基准线水平为1000元/月,年绩效工资总量为3.22万元;核定八级岗位基础性绩效工资基准线水平为1602元/月,奖励性绩效工作基准线水平为938元/月,年绩效工资总量为3.05万元;核定九级岗位基础性绩效工资基准线水平为1423元/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基准线水平为844元/月,年绩效工资总量为2.72万元;核定专技十级岗位础性绩效工资基准线水平为1245元/月,奖励性绩效工作基准线水平为750元/月,年绩效工资总量2.39万元;核定管理九级岗位基础性绩效工资基准线水平为1167元/月,奖励性绩效工作基准线水平为656元/月,年绩效工资总量2.19万元;核定专技十一岗位础性绩效工资基准线水平为1170元/月,奖励性绩效工作基准线水平为661元/月,年绩效工资总量2.20万元;核定专技十三岗位础性绩效工资基准线水平为1167元/月,奖励性绩效工作基准线水平为656元/月,年绩效工资总量2.19万元,全部为财政一般预算拔款。
第二部分: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编制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说明
1.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我单位收入预算总规模、各项收入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21年收入总预算408.19万元,同比增加11.43万元,同比增加3%。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8.19万元,同比增加11.43万元,同比增加3%。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 0%。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0%。其中:教育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0%……。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事业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下降)0%。
收入增加的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新增1名职工,2021年要增加她的工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所以单位2021年总收入相应增加。
2.支出预算说明。
支出预算总规模、各类支出预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如下:2021年支出总预算408.19万元,基本支出预算391.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6%,同比增加11.28万元,增加3%;项目支出预算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同比增加0.15万元,增长0.9%。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4.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同比增加14.99万元,增加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同比减少1.82万元,减少4%;3、卫生健康支出35.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同比减少1.44万元,减少4%;4、住房保障支出28.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同比减少1.32万元,减少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391.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6%,同比增加11.43万元,增加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50.9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0%,同比增加10.33万元,增加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8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同比减少0.22万元,减少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5.4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同比增加1.16万元,增长3%。
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同比增加0.15万元,增长0.9%。
3、一般公共预算说明
1.收入预算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总规模、各项收入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408.19万元,同比增加11.43万元,增加3%。其中:经费拨款396.19万元,同比增加11.28万元,增加3%;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12万元,同比增加0.15万元,增长1%,其中: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0%。
收入增加的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新增1名职工,2020年要增加她的工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所以单位2021年总收入相应增加。
2.支出预算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总规模、各类支出预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08.19万元,基本支出预算391.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6%,同比增加11.28万元,增加3%;项目支出预算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同比增加0.15万元,增长0.9%。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4.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同比减少15.58万元,增加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同比减少1.40万元,减少3%;3、卫生健康支出35.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同比减少0.53万元,减少3%;4、住房保障支出28.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同比减少1.01万元,减少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391.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6%,同比增加11.14万元,增加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50.7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0%,同比增加10.19万元,增加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8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同比减少0.22万元,减少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5.4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同比增加1.16万元,增长3%。
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同比增加0.15万元,增长0.9%。
其中:
2021年无专项资金项目。
2021年业务工作项目有演出经费和文化活动经费(非税收入-门面租金)两个项目,
1、演出经费项目
2021年的演出经费项目立项依据是根据河财预[2020]6号文件由财政下拨的预算项目资金,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创作更多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作品,进一步提高我中心创编人员的艺术创作水平。主要用于参加第二十一届河池铜鼓山歌艺术节文艺会演和做好各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演的组织工作等各项开支,包括用于创作声乐作品参加艺术节比赛,创作具有民族特色的器乐作品,组织创作采风活动及参加演出的服装费及差旅费。组织河池12个县、区参加二十一届铜鼓山歌艺术节的非遗展演工作,保证非遗工作的文化传承不间断,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采集的保真性、保存的长效性、宣传传播的多样性和便利性。同时通过参加比赛,争取在二十一届河池铜鼓山歌艺术节文艺会演中荣获佳绩,同时争取能够选上全区基层文艺汇演参加比赛。参加比赛创作的作品突出地方浓郁的民族特色,接地气,作品在各类演出中受观众欢迎,且与观众产生共鸣,能够受更多群众的喜爱,能够给予人民精神文化需求,助推河池文艺事业发展。
文化活动经费(非税收入-门面租金)项目立项依据是根据河财预[2020]6号文件由财政下拨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项目资金,用于单位文化下乡汇演工作经费,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开展公益性展演;从事戏剧的艺术创作、艺术演出、文化艺术教育培训和民族文化传承保护与科研(民族乐改)研究;组织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挖掘、抢救、研究、保护和整理工作;同时因为财政没有下拨我单位各项办公费,所以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本单位支付下乡非遗培训差旅费、办公水电费、电话费、及各项办公费开支,保证单位日常办公运转正常。2021年项目额度比2020年预算额度相应增加0.15万元。
2021年无运行维护项目。
收入增加的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新进1名职工,2021年要增加她的工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所以单位2021年总收入相应增加。
2021年我们单位无新增项目。
(五)我单位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所以不需要做预算说明。
(六)我单位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支出,所以不需要做预算说明。
(七)我单位2021年无政府采购收入和支出,所以不需要做预算说明。
(八)收入征收计划说明。
2021年收入征收计划23.7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征收计划23.7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专项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政府性基金收入征收计划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征收计划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征收计划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教育收费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征收计划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2021年收入征收计划与2020年保持一致,原因是上缴的国有资产出租租金金额没有变化。
四、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
因我中心为事业单位,公共财政拨款无“三公”经费预算。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无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
(2)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共有2个项目共17万元,其中超过5万元项目的有2个,作为业务工作项目有演出经费和文化活动经费(非税收入-门面租金)两个项目,2个项目均已做项目绩效目标及整体绩效目标申报,申报表附后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河池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河池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河池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公开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收入总表
表三: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表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表
表九:“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表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表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报表详见附件:1、河财预[2021]6号(关于批复市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及2021-2023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0926497933.pdf;2、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预算公开)0927236998.xlsx
第五部分: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公开
报表详见附件:1、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0927519030.xls;2、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项目支出绩效申报表(演出经费)0928303718.xls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项目支出绩效申报表文化活动经费(非税收入-门面租金)0928523249.xls
第六部分:2020年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演出经费)
报表详见附件: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演出经费)0925520588.doc
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21年0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