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河池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委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委政法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池市委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本部门主要职责是: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措施;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互相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市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有关领导干部;完成市委及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预算决算单位构成
市委政法委部门决算单位有委机关一个单位,代管市法学会。市委政法委设1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治部、执法监督室、宣传调研室、法治建设室、社会综合治理指导科、维稳指导科、防范指导科、平安建设指导科)。
第二部分 河池市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 收入决算表
表三 支出决算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以上详见附件表格
第三部分 河池市委政法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805.25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804.14万元,较2018年(726.14万元)增加10.74%。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1.11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0.6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801.74万元。包括基本支出451.05万元;项目支出350.69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类)692.0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2.公共安全支出0.07万元。
3、教育支出2.22万元:主要用于干部教育培训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以及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71.83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5.扶贫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帮扶救助。
6.住房保障支出(类)30.6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7. 年末结转和结余4.1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委政法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1.7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1.05万元,项目支出350.69万元。
三、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委政法委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1.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9.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9.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9.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7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9.7万元。 黄光华书记出国考察。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
(三)2019年本委比较少安排公务接待,由上级机关来访的公务活动一般按照程序报接待办按规定接待。2019年市委政法委公务接待费1.9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0次,120人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