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广西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广西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广西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广西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池市广西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办公室、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共河池市广西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工作委员会河市广西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河办发[2014]22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旅游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决议决定,研究制定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以下简称旅游区)相关配套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旅游区发展规划。牵头制定旅游区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旅游产业布局及重大项目建设规划,编制旅游区旅游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经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审核旅游区旅游产业投资项目和开发项目;负责旅游区旅游产业项目的统筹发展和督促推进。
(四)负责旅游区旅游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旅游产业的社会投资和外资利用工作;负责旅游区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
(五)负责旅游区旅游资源的整体开发、利用和保护;研究拟定旅游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创新旅游营销模式,拓展旅游市场;统筹组织旅游区形象宣传及重大旅游促销活动。
(六)负责旅游区旅游市场的宏观管理,推进旅游区公共信息平台建设;负责旅游区各类人才的引进、培训;负责旅游区公共设施管理;负责旅游区生态环境保护。
(七)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旅游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河池市广西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管理委员 (行政机关)
(二)河池市广西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综合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河池市广西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自治区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广西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485.5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71.03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07.25万元,增长22.09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1.03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62.87 万元,增长34.58%,主要原因是2019年建立旅游联合体,需要召开旅游联合体会议。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
3.事业收入 0万元。
4.经营收入 0 万元。
5.其他收入0万元。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7.上年结转和结余14.5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55.61万元,下降383.25%,主要原因是2019年建立旅游联合体,支出增加,需要用到上年结转资金。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485.5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69.93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07.25万元,增长22.0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培训支出1.3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外出培训费用
2、行政运行241.06万元,用于发放职工工资。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35万元,用于日常办公支出。
4、旅游宣传25.33万元,用于旅游宣传活动支出。
5、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08.67万元,用于规划类项目支出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59万元,用于支付职工养老保险。
7、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72万元,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失业保险支出。
8、行政单位医疗18.43万元,用于职工城镇医疗补助。
9、公务员医疗补助10.98万元,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10、住房公积金33.32万元,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11.结余分配 0万元。
5.年末结转和结余15.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09万元,增长6.99 %,主要原因是2018年结余较多,2019年经费增加。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广西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管理委员会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9.93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06.16万元,增长22.59%。其中:基本支出328.35万元,项目支出141.58万元。
河池市广西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管理委员会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355.26万元,支出决算为469.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27%。
(一) 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2.7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82%。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按规定安排的干部教育培训经费。
(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为273.7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77.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7%。主要用于单位基本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36.4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5.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83%。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20.1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56%。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费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22.1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5.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41%。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池市广西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65.61万元,支出决算为469.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53 %。其中:人员经费307.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助学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21.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广西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河池市广西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管理委员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 人次4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2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则在相关的资产后 0。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旅游宣传促销工作经费:2019年旅游宣传促销工作经费是通过年度部门预算经人大会议审议批准后,由河池市财政局下达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019年1-12月累计下拨金额10万元整,经费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支付,主要用于对外宣传所需场地租赁费、场地布置费、运费、劳务费、制作宣传资料及宣传品费用、旅游商品研发费等。通过宣传促销,提升巴马国际旅游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吸引更多的游客和投资商到巴马国际旅游区旅游投资,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提升当地的服务水平,改善当地的人居环境等。
项目推进工作经费:2019年项目推进工作经费是通过年度部门预算经人大会议审议批准后,由河池市财政局下达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019年1-12月累计下拨金额10万元整,主要用于开展项目督查检查工作。以全面督查、临时抽检、暗访等方式对巴马国际旅游区重点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核验,深入项目建设现场,与施工方、项目业主、县级各审批部门等多方沟通,了解项目存在困难问题,及时协调解决。2019年项目推进工作经费已全部使用完毕,该项目无资金结余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