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财政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河池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国家财政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拟订财政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财政分配政策;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政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
(二)起草财政、预算、财务、会计、资产评估管理等方面规范性文件。
(三)承担全市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本级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市本级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编制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财政票据,负责彩票市场监管。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负责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工作。
(七)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支管理,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八)负责管理市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参与拟订市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九)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管理工作,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防范财政风险。管理全市政府外债。
(十一)负责管理全市会计、资产评估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全市金融业发展规划或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金融工作及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河池市人民政府对地方金融机构的管理。
(十四)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9年度河池市财政局的汇总决算报表由12个单位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5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6个。行政单位是河池市财政局机关本级;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河池市财政稽查大队、河池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河池市财政预算编制审核中心、河池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河池市预算绩效评价中心;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分别是:河池市财政政策研究中心、河池市财政信息中心、河池市财政干部教育中心、河池市政府投资项目财务总监中心、河池市财政社会保障资金中心、河池市金融服务中心。
河池市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河池市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1115192378.xls
第三部分:河池市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 2470.42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04.21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 69.24 万元,增长2.88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02.83 万元,为河池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92.39万元,增长4.38 %,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厅、市政府临时安排项目支出。
2.其他收入1.38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0.43万元,下降23.76%,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来源不稳定,没有可比性。
3.上年结转和结余266.2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22.71万元,下降7.86%,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已在本年执行完毕,不需要结转至下年继续执行。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 2470.42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2314.8 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57.12 万元,增长7.28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810.46 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局机关和11个局属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本级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财政专项检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财政投资项目评审、“金财工程”和信息化建设、办公用房和设备维护修缮、设备更新购置等方面的项目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21.79万元,增长7.21%,主要原因是2019年底预发部分绩效考评奖及追加建设绩效视频会议室项目。
2.教育支出6.4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干部业务培训教育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07万元,增长1.1 %,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增工作人员,增加培训费用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及遗属人员抚恤金、生活补助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35.49万元,增长18.50%,主要原因是2019年中追加病故人员抚恤金,支出结构不稳定,较去年不具有可比性。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8.98万元,是根据市本级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44万元,增长1.48%,主要原因是追加新进人员医疗保险预算支出。
5.农林水事务支出19.33万元,主要用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财政奖补资金项目管理支出和其他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32.11万元,减少62.24%,主要原因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经费根据年度实际工作情况安排。
6.金融支出31.03,主要用于对接各金融机构,解决困难企业融资难问题,承担全市筹资、融资的组织、协调工作及打击和处置全市各种非法集资案件,开展打非金融知识宣传培训等工作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31.03万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政府机构改革中河池市金融办公室并入我局新增职能相应增加职能运行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119.3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9.11万元,增长8.27%,主要原因是增加新进人员住房公积金预算支出
8.年末结转和结余155.6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10.6万元,下降41.55%,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已在本年执行完毕,不需要结转至下年继续执行。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财政局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314.66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62.01万元,增长7.53 %。其中:基本支出1663.75 万元,项目支出650.91万元。
河池市财政局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2195.57万元,支出决算为 2314.6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2 %。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377.08万元,年初预算为123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年中有病故人员3人及退休、调出员工3人和为了落实中央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调减一般性预算指标。行政运行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支出主要是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本级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91.89万元,年初预算为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32%,主要原因是年中因职能增加追加金融办经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主要用于财政局机关和11个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相关财政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用于“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的选拔和培养、行政事业企业财务管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财政法制建设、年度部门决算、财政票据印刷、办公用房和设备维护修缮、设备更新购置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支出决算为33.35万元,年初预算数为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92%,主要原因是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需要结转至下一年度继续执行。预算改革业务主要用于局属单位预算编审、预算改革等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支出决算为199.13万元,年初预算数为35万,完成年初预算的568.9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财税国库横向联网运行经费,以保障财政、税务、人行三方联网系统正常运行。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支出决算为31万元,年初预算数为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8%。财政监察主要用于财政监察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66.86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88.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35%。主要原因是“金财工程”、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运行维护需要结转至下一年度继续执行,信息化建设支出主要用于“金财工程”、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运行维护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1.43万元,年初预算数为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4.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结转资金安排上年未完成的项目支出,如国库支付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其他财政事务支出主要用于国库支付系统升级改造、会计资格考试等专项支出。
8.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支出决算6.43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8.71%。主要原因是干部业务培训教育服务合同跨年支付需结转至下年继续执行,教育支出主要用于财政干部业务培训教育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143.03万元,年初预算数175.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1.27%。主要原因是2019年年中有病故人员及退休调出职工不再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财政局机关和11个局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单位养老保险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85.57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19年年中有3名病故人员。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抚恤金。
1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数0.66万元,年初预算数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5%,支出主要用于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缴纳养老保险金。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98.98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04.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2%。是财政局本级根据市本级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项)支出决算19.33万元,属于年中追加的资金,用于支付农村综合改革相关业务费用。
14.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17.29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机构改革中河池市金融办公室并入我局,新增加职能相应增加职能运行经费。
15、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数9.44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机构改革中河池市金融办公室并入我局,新增加职能相应增加职能运行经费。
16、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监管支出(款)金融稽查与案件处理(项)支出决算数2.3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机构改革中撤并原河池市金融办公室新增加进来的职能相应增加的职能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召开国务院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向县区印制并发放非法集资宣传手册等,加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度。
17、金融支出(类)金融发展支出(款)其它金融发展支出(项)支出决算数2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机构改革中撤并原河池市金融办公室新增加进来的职能相应增加的职能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召开全市金融发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支出决算13.84万元,属于年中追加的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工作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为105.46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0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8.64%。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05.9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396.41万元,年初预算148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6%,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年中有病故人员3人和退休、调出员工3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59.06万元,年初预算197.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62%,主要原因是年初安排的工会经费由财政部门直接划拨给市总工会和年中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调减一般性预算指标。
(三)对个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决算数为107.91万元,年初预算62.13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73.68%,主要原因2019年年中追加病故人员一次性抚恤金。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财政局2019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3 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境外培训费0.72万元、国际旅费1.55万元、住宿伙食费2.62万元、公杂费0.45万元、交通费0.26万元、其他费用0.4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0.7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0次,人次75次。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11个事业单位接待上级部门及与兄弟(市、县)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对比及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6万元,和年初预算6万元一样,比上年决算数12.09万元减少6.09万元,减少50.37%。其原因是我局的因公出国(境)的批次及人次是由自治区财政厅及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根据工作安排2019年较2018年因公出国人数及批次都由所减少,使得因公出国费用大幅度减少。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4.6%,比上年决算数1.03万元减少0.3万元,减少29.13%。
3.2019年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费运行维护费。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6.73万元,较2018年13.12万元减少6.39万元,减少48.7%,其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各类财政调研工作。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9.4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7.85万元,降低12.46%,主要原因是年初安排的工会经费由财政部门直接划拨给市总工会。比2018年增加12.94万元,增长8.83 %。主要原因是机关撤并新增职能和人员,增添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部门开展的各项业务较去年增加,与业务相关的差旅费、印刷费、委托业务费、咨询费、办公费等各项费用也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67.6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7.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10.12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并做好与2019 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 辆、其他用车 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4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我局抽取4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3万元,占年初项目预算18.51%。绩效评价结果显示,四个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如:“金财工程”财政信息化管理工作经费。
该项目长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都是购买软硬件运维服务和租赁网络以确保业务系统稳定运行来达到保证财政业务正常开展的目的。
绩效评价结果显示,项目执行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比较好,保证了河池市财政局与自治区财政厅和各县(区)财政局网络线路畅通,确保财政系统间的公文实时传输。达到了预期效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财政监督检查经费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运行维护费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金财工程”财政信息化管理工作预算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