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档案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档案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档案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池市档案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自治区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规划计划,配合做好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档案公共管理。编制和实施本馆档案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管理制度,集中统一管理市级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档案完整和安全。
(二)依法接收河池市市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各类档案及政府公报等政府公开信息。
(三)研究制定本馆进馆档案的接收标准和规范,负责市级单位进馆档案整理质量检查和移交工作。
(四)收集本市各个历史时期政权机构、社会组织、著名人物的档案。
(五)征集本市散存在国内外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长久保存价值的重要档案资料。
(六)开展档案资料的整理、编目、鉴定、保管、保护、统计等各项基础业务工作。组织市直单位依法依规开展馆藏档案解密和开放鉴定工作。承担重要档案异地异质备份工作。
(七)开展档案资料的利用服务工作,提供档案资料查阅利用,依法依规公布档案,研究、编纂、出版档案史料,举办档案陈列展览,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为社会提供服务。
(八)开展档案宣传、档案文化建设和档案科研工作,建设党性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等基地。开展馆际合作和业务交流工作,推进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九) 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 负责河池市级重要公共数据、电子档案管理和长久保存,采用先进技术管理档案资料,保证数字档案资源的安全管理和有效利用,配合做好全市档案信息化、推进数字化档案共享等事务性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9年度河池市档案局的汇总决算报表由1个单位构成,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没有二层单位。
第二部分:河池市档案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河池市档案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档案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284.6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3.35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0.0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3.33万元,为河池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96万元,增长0.67%,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上级拨款收入2万元。
2.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无事业收入。
4.无经营收入。
5.其他收入0.02万元,,为单位基本户的银行利息收入。
较2019年度决算数基本相等。
6.无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情况。
7.上年结转和结余1.3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76.39万元,下降98.22%,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项目资金已经基本结清。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294.6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93.3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68.09万元,下降18.8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类)24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12万元,项目支出76.21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及离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项目支出用于档案数字化工作、档案馆水电费支出、档案保管支出、电梯运行维护费、重大活动档案征集、珍贵档案征集等支出。基本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3.89万元,下降2.26%,主要原因是2019年工资有所变动;项目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61.18万元,下降44.53%,主要原因是2019年减少了一个项目。
2.教育支出(类)0.89万元,主要用于干部教育培训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基本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3.46万元,下降15.06%,主要原因是2019年无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补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4.1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5万元,增长3.66%,与上年基本持平。
5.住房保障支出(类)14.4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6.年末结转和结余1.3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8.4万元,下降85.88%,主要原因是档案馆自动消防系统项目于2018年支付应付款项,结转项目质量保证金于2019年财政收回。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3.2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61.53万元,下降17.35%。其中:基本支出217.09万元,项目支出76.11万元。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29.57万元,支出决算为29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9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74.53万元,支出决算为244.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96%。
(二)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1.79万元,支出决算为0.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72%,差距原因是财政实际拨款为0.89万元。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23.84万元,支出决算为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79%。
(四)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14.85万元,支出决算为14.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8%。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4.56万元,支出决算为14.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4%。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7.0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79.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39%,差异的原因是工资变动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4.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47%。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66%,退休费和医疗费补助在社保系统支出。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档案馆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7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0.17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支出0.1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次,人次16次,无国(境)外公务接待。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8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64万元,降低15.71%。比2019年增加3.27万元,增长15.12%。主要原因是:其他日常公用支出也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2.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车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我单位对10万元以上的两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5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1.9%。从评价情况来看,两个项目支出绩效情况都较为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