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国资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国资委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国资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池市国资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拟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监督制度,依法对县(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三)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动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四)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分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推进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加强监管企业董事会建设、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等工作。
(六)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
(七)按照出资人职责,承担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八)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负责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九) 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党员发展培训管理等工作,联系驻河池中区直企业基层党建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市国资委内设机构
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作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议、督办、机要、保密、档案、信息、信访、 绩效考评 应急管理 综合治理等工作。
2.党群人事管理科
指导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负责监管企业档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工作,协助做好有关驻河池中央自治区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负责监管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等工作。
3.改革规划发展科
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指导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指导监管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审核监管企业新设、重组、合并、分立、改制、破产、解散、上市、合资等方案等工作。
4.财务监督考评科
监督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相关工作,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相关工作,承担国有企业资产统计分析工作;承担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及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拟订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监管企业负责人的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等工作。
第二部分:河池市国资委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2019年决算批复表1207331350.xls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表1207536038.xls
第三部分:河池市国资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44,374.2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2,159.07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34,339.31万元,增加439.13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530.61万元,均为河池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7,710.85万元,增加226.49%,增加主要原因为国投公司、城投公司项目增加 。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628.46万元。
3.河池市国资委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以及其他收入。
4.上年结转和结余2,215.1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全部为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37.64万元,减少为项目结转减少。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44,047.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419.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6,628.46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36,286.09万元,增加467.51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共安全支出50万元 ,用于国投公司建设武警支队教导队达标项目。
2.教育支出(类) 3,000.53万元,主要用于金城江区三中迁建工程和当年机关职工学习培训费用的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市旅游公司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较2018年增加296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9.15万元,下降61.69%,按规定比列减少。
5.卫生健康支出4.6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国家规定缴纳职工医疗保障费用,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3.61万元。
6.城乡社区支出27,986.84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4,012.67万元,主要为2018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自治区本级财政(第二批)补助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自治区乡村振兴(城镇交通基础设施)补助资金、自治区乡村振兴(左右江革命老区重大工程建设)-河池市体育场建设项目资金、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专项贷款担保补助资金。
7.农林水支出309.22万元,主要用于支农融资贷款利息,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78.47万元,增加136.50%,增加主要为国投公司项目增加。
8.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10779.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12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人员工资等支出;项目支出10,673.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履行职能、开展业务、慰问市属困难企业部分参战退役人员、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8740.07万元,增加428.55%,增加主要原因为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增加。
9.金融支出84.28万元,主要用于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2018年无该项目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1504.3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碧水龙湾”小区三期廉租住房工程、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04.99万元,增长7.5%。
11.其他支出22.52万元,用于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补,2018年无此项开支。
12.年末结转和结余326.67万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结余0.18万元,项目支出结转326.49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984.42万元,减少85.87%,主要原因是大多项目资金支付完毕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国资委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419.13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9,661.63万元,增加253.45%。其中:基本支出126.57万元,项目支出27,292.57万元。
河池市国资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202.99万元,支出决算为 27,419.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50万元,年初预算完成率无法核算,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为年内预算调整,主要用于国投公司建设武警支队教导队达标项目。
(二)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0.53万元,支出决算为3,000.53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为年内预算调整3,000万元用于金城江区三中迁建工程,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年初预算完成率无法核算,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为年内预算调整300万元用于市旅游公司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5.68万元,支出决算为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4.69万元,支出决算为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单位按国家规定缴纳职工医疗保障费用。
(六)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358.38万元,年初预算完成率无法核算,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为年内预算调整,用于为2018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自治区本级财政(第二批)补助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自治区乡村振兴(城镇交通基础设施)补助资金、自治区乡村振兴(左右江革命老区重大工程建设)-河池市体育场建设项目资金、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专项贷款担保补助资金。
(七)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309.22万元,年初预算完成率无法核算,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为年内预算调整,调整用于支农融资贷款利息支出。
(八)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为10779.48万元, 支出决算为10779.48万元,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委机关人员工资、慰问市属困难企业部分参战退役人员、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九)金融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4.28万元,年初预算完成率无法核算,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为年内预算调整,用于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
(十)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0.67万元,支出决算为1504.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碧水龙湾”小区三期廉租住房工程、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十一)其他支出上年结转80万元,支出决算为22.52万元,用于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补。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6.5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2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三)资本性支出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国资委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6628.46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6624.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16628.46万元。
河池市国资委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16628.46万元,年初预算完成率无法核算,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为年内预算调整。
(一)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628.46万元,年初预算完成率无法核算,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为年内预算调整,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以及其他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1.0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2016年单位公车已全部划转机关事务局。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8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5次,人次85次,较2018年减少0.24万元,减少29.29%,减少原因为接待人数和次数减少。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5.57万元(与部门决算F01表《机构运行信息表》第24行金额一致),与年初预算数保持一致。比2018年减少9.51万元,降低63.0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公用预算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3万元(口径参见F01表《机构运行信息表》并做好与2019 年度政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支出信息”有关数据的衔接)。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 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委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03%。
组织对“国有资产监管经费”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万元。其中,对“国有资产监管经费”项目组成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从评价情况来看,在经济效益上促进了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了出资人权益;从社会公众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5%,达到了预期效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委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国有资产监管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发现的主要问题量化指标数量不够完整且少数指标质量不够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细化指标数量;二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而提高质量指标。
附件:1.河池市财政局关于批复河池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部门决算的通知1023597812.pdf
2.河池市国资委2019年项目绩效自评报告.0916286861.zip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