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及预算绩效评价报告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2019年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第一部分:河池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市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河池市机关后勤事务工作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办法,指导全市机关后勤管理与服务工作及干部职工岗位培训工作。
(三)负责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管理和调配使用;指导、监督各县(区)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工作。
(四)负责市四家班子机关办公区、生活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市四家班子机关办公区、生活区的国有房产、地产、设备设施的管理、维修工作。
(五)负责市本级机要、通讯、应急公务用车的管理、维修、调配、更新、处置等工作。
(六)负责组织实施在职厅级干部生活服务的协调、保障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协调、推进、指导、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八)负责监督、指导市四家班子生活区的精神文明建设、物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秩序等工作。
(九)负责协助市四家班子重大会议、活动的会务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河池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单位只有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一个单位,没有二级单位。2019年底实有编制人数 52人,现总人数为 77 人(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市直各部门工勤人员划转过来32人,增人不增编)。
第二部分:河池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
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河池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3456.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147.32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86.16万元,增长2.5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46.49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83.2万元,增长2.72 %,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增加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213.74万,二是因2018年绩效奖金在2018年底发放,故2019年绩效奖金支出比2018减少74.69万元。
2.其他收入0.83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34.12万元,下降99.38%,主要原因是2018年审计调整收入133.76万元,2019年只有利息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309.1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37.08万元,增长79.65%,主要原因是审计收入调整,故结余相应的增加。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3456.5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237.17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76.01万元,增长57.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89.92 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和聘用人员工资、我局正常运行经费、一般项目经费、公务用车运行后勤保障等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75.54万元,增长6.47%,主要原因2019年增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13.74万元。
2.教育支出5.19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在职人员培训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58万元,增长12.58 %,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算基数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43.12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按及国家规定发放给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3.3万元,增长10.24%,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算基数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4.80 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为在职、退休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8.16万元,增长10.65%,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算基数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109.14 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4.25万元,下降3.75 %,主要原因是我局2019年人员变动
6.年末结转和结余 219.3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89.85万元,下降29.06%,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部分结余在今年支出。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46.69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83.2万元,增长2.72%。其中:基本支出1545.27万元,项目支出1691.07万元。
本部门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40.2万元,支出决算为3146.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22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693.08 万元,支出决算为2889.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64%,预决算的差异主要是公务用车全年经费1045万元财政没有列入我单位预算。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和聘用人员工资、我局正常运行经费、一般项目经费、公务用车运行后勤保障等支出。
(二)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10.37万元,支出决算为5.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64%,预决算的差异主要是预算50%指标下到宣传部。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培训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年初预算为142.8万元,支出决算为14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按及国家规定发放给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84.80万元,支出决算为84.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为在职、退休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09.14万元,支出决算为109.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45.2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40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2 %。预决算的差异主要是部分绩效奖金在2018年底已发放。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6.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75%。预决算的差异主要是某些特定用途的经费由财政直接转入其他单位。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78%。预决算的差异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及医疗由社保中心支付。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2019年度没有政府性收入,也没有政府基金安排的支出 ,故本表无数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85.0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1.1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55.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运行费用65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经费226.53万元。该项目财政未下达预算到我单位,支出比去年同期数减少1.27万元,下降0.19%,主要原因是我中心能更加合理的调度公务用车,从而节约支出。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7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658.5万元,平均每辆5.18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1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1次,人次92人。完成年初预算数46.4%,比去年同期数增加65.71%。今年我局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原因为2019年其他县市的同仁过来学习交流。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1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0.76万元,降低18.43 %。主要原因是某些特定用途的经费由财政直接转入其他单位。比2018年增加16.56 万元,增长13.85 %。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变动及预决算口径的差异。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4.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0.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7.7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6.26万元。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7辆全部为应急保障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共组织对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专项经费、公共设施维修费、公共机构节能办专项经费等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 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2019年预算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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