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中心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中心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中心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池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政策、法规在本市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对贯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指导和监督检查已经过国家批准有文字方案的壮、侗、苗等少数民族文字在全市的学习、推行使用和发展。
(四)负责全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协助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规范标准,提出推广规划和措施。
(五)负责本市7个世居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调研工作,指导建立全市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资料库和信息处理;组织、协调全市各少数民族口头文化遗产的抢救、整理、保护和传承工作。
(六)主管全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工作,研究制定全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工作的管理办法;负责全市使用壮汉两种文字书写公文、牌匾、印章等翻译、审定工作。
(七)监督壮语文在广播、影视、图书、报刊、互联网等领域的规范使用工作;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全市壮文进中小学校管理。
(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积极提倡鼓励和指导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
(九)组织和协调民族语文工作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民族语文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完成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河池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设综合科1个科室。
第二部分:河池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中心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自治区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 (厅、局、办)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 70.39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70.37 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 24万元,下降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0.39 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3.6 万元,下降5.11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经费
3.事业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 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经费
4.经营收入 0 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经费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中心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86.13 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下降) %。其中:基本支出 83.13 万元,项目支出 3 万元。
河池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中心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86.13 万元,支出决算为70.3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 %。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66.73 万元,支出决算为 56.4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 %。
-
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0.66万,支出决算0.32,完成年初预算4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8.7万,支出决算6.07万,完成年初预算69%。
-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4.6万,支出决算3.4万,完成预算73%。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70.54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 59.6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8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13 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减少,变动原因厉行节俭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河池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中心所属单位出国团组 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 个,累计 0 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购置了 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0 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9年河池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中心、0 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平均每辆 0 万元。(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 次,人次0 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次,人次 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并做好与2019 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
无支出也需要注明“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无国有资产则在相关的资产后填0。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有)。
本单位共组织对2 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万元,占年初总预算的10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项目支出绩效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河池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中心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中心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中心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池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政策、法规在本市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对贯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指导和监督检查已经过国家批准有文字方案的壮、侗、苗等少数民族文字在全市的学习、推行使用和发展。
(四)负责全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协助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规范标准,提出推广规划和措施。
(五)负责本市7个世居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调研工作,指导建立全市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资料库和信息处理;组织、协调全市各少数民族口头文化遗产的抢救、整理、保护和传承工作。
(六)主管全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工作,研究制定全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工作的管理办法;负责全市使用壮汉两种文字书写公文、牌匾、印章等翻译、审定工作。
(七)监督壮语文在广播、影视、图书、报刊、互联网等领域的规范使用工作;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全市壮文进中小学校管理。
(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积极提倡鼓励和指导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
(九)组织和协调民族语文工作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民族语文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完成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河池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设综合科1个科室。
第二部分:河池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中心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自治区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 (厅、局、办)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 70.39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70.37 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 24万元,下降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0.39 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3.6 万元,下降5.11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经费
3.事业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 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经费
4.经营收入 0 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经费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中心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86.13 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下降) %。其中:基本支出 83.13 万元,项目支出 3 万元。
河池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中心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86.13 万元,支出决算为70.3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 %。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66.73 万元,支出决算为 56.4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 %。
-
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0.66万,支出决算0.32,完成年初预算4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8.7万,支出决算6.07万,完成年初预算69%。
-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4.6万,支出决算3.4万,完成预算73%。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70.54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 59.6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8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66.73 万元,支出决算为 56.4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 %。主要厉行节俭。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13 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减少,变动原因厉行节俭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河池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中心所属单位出国团组 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 个,累计 0 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购置了 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0 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9年河池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中心、0 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平均每辆 0 万元。(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 次,人次0 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次,人次 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并做好与2019 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无国有资产则在相关的资产后填0。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有)。
本单位共组织对2 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万元,占年初总预算的10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项目支出绩效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河池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中心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中心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中心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池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政策、法规在本市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对贯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指导和监督检查已经过国家批准有文字方案的壮、侗、苗等少数民族文字在全市的学习、推行使用和发展。
(四)负责全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协助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规范标准,提出推广规划和措施。
(五)负责本市7个世居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调研工作,指导建立全市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资料库和信息处理;组织、协调全市各少数民族口头文化遗产的抢救、整理、保护和传承工作。
(六)主管全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工作,研究制定全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工作的管理办法;负责全市使用壮汉两种文字书写公文、牌匾、印章等翻译、审定工作。
(七)监督壮语文在广播、影视、图书、报刊、互联网等领域的规范使用工作;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全市壮文进中小学校管理。
(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积极提倡鼓励和指导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
(九)组织和协调民族语文工作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民族语文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完成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河池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设综合科1个科室。
第二部分:河池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中心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自治区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 (厅、局、办)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 70.39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70.37 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 24万元,下降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0.39 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3.6 万元,下降5.11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经费
3.事业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 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经费
4.经营收入 0 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经费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中心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86.13 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下降) %。其中:基本支出 83.13 万元,项目支出 3 万元。
河池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中心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86.13 万元,支出决算为70.3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 %。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66.73 万元,支出决算为 56.4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 %。
-
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0.66万,支出决算0.32,完成年初预算4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8.7万,支出决算6.07万,完成年初预算69%。
-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4.6万,支出决算3.4万,完成预算73%。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70.54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 59.6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8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66.73 万元,支出决算为 56.4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 %。主要厉行节俭。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13 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减少,变动原因厉行节俭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河池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中心所属单位出国团组 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 个,累计 0 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购置了 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0 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9年河池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中心、0 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平均每辆 0 万元。(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 次,人次0 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次,人次 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并做好与2019 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无国有资产则在相关的资产后填0。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有)。
本单位共组织对2 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万元,占年初总预算的10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项目支出绩效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