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救助管理站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能河池市救助管理站概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救助管理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救助管理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池市救助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救助管理站承担着对我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教育、返家、安置等职责,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体现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河池市救助管理站为河池市民政局独立核算二层机构,内设业务一、二科,办公室、财务室。
第二部分:河池市救助管理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附件表一至表七所示)
第三部分:河池市救助管理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 717.62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59.87万元,增长56.77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680.75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47.11 万元,增长56.98 %,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项目增加。2019年决算数为422.2元,2018年决算数为163.34元,较上年增加258.86元,增长158.47元,项目收入主要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79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3.27万元,增长56.42 %,主要原因是政府购买服务彩票公益金增加。
3.事业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下降)0 %,
4.经营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
5.其他收入 0.07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均为利息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0.52万元,下降88.14 %。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
7.上年结转和结余 50.26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52.51万元,下降51.09 %,主要原因是2018年其他应收款较2017年其他应收款下降58.06%。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 713.82 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 189.34 万元,增长36.1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1.07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培训开支。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3.04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死亡抚恤金。
3.卫生健康支出16.4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6.4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其他支出36.79万元。主要是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主要用于未成年保护项目购买服务支出、救助机构建设及维修改造支出。
6.结余分配0 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
7.年末结转和结余54.06 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 18.02 万元,增长50 %。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救助管理站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3.61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81.93万元,增长37 %。其中:基本支出 257.92万元,项目支出 415.7 万元。
河池市救助管理站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323.37 万元,调整预算数673.61万元,支出决算为673.61万元。
1.教育支出1.07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培训开支。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9.63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死亡抚恤金、人员工资等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6.4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6.4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57.92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
工资福利支出 218.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9.44 %。主要原因为2019年人员退休1人及调出1人。
-
商品和服务支出32.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2.61% %。主要原因为2019年人员退休1人及调出1人,其他交通费减少。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46.17%。2019年遗属人员有1人死亡,一人大学本科已毕业不符合领取。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救助管理站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36.79 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4.59万元,增长14.25 %。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 36.79万元。
河池市救助管理站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 36.79 万元,均为上级彩票公益金。
(一)项目支出包括:
1.用于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36.7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3.1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3.32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情况:“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总额8万元,本年支出总额6.44万元,支出占年初预算80.5%;上年支出总额9.69万元,本年支出总额与上年相比减少3.25万元,下降33.53%。下降主要原因是我站2019年车辆运行费及公务接待费都有所下降。其中:因公出国(境)年初预算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上年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年初预算、本年支出、上年支出均没有变动;公务用车运行年初预算4万元,本年支出3.12万元,上年支出6.35万元,本年支出占年初预算78%,本年支出与上年支出相比下降了3.23万元,降低50.86%,降低主要原因为我站2019年加强救助用车运行管理,降低了车辆运行费用支出;公务接待年初预算4万元,本年支出3.32万元,上年支出3.34万元,本年支出占年初预算83%,本年支出与上年支出相比减少了0.02万元,下降0.59%,下降主要原因是我站2019年严格管控公务接待费开支。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3.12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购置了 0 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3.12 万元。主要用于接送救助人员及每天进行街面巡逻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9年河池市机救助管理站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2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3.12 万元,平均每辆 1.5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3.32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57次,人次 476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次,人次 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2.94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 6.93 万元,降低17.38 %。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减少,比2018年增加8.3 万元,增长33.68 %。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物业管理费及差旅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5.36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37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24.99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25.36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37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55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3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3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2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8.72%。组织对2019年度设有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 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
共组织对“救助专项、安置点工作经费、人才队伍建”等3 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28.2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所涉及绩效评价的项目均为自评项目。从评价情况来看
其中:1.救助专项经费项目:
目标:目标救助市本级出现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10000人.天。对全市救助人员能够做到及时准确的进行救助。保障受助人员的基本生活,维护流浪乞讨人员的尊严,维护社会秩序,构建和谐发展社会;
项目投入:项目总投入20万元。
项目产出:接受救助人数。救助人数11814人.天,超过计划救助人数1814人.天,完成率118%。
产出质量达标率:每个求助人员都能够妥善合理有效的救助,质量达标率为100%。
能够安排救助人员返乡或安置人数。救助人员100%安全返乡或者妥善的安置。
完成及时率:实际完成时间比计划完成时间早10天时间。
3.项目效果
(1)社会效益。通过为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保障困难群体正常生活,困难群众100%受益。维护河池市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弘扬社会互帮互助风气。
(2)社会公众群众满意度。救助人员及家属对救助工作的满意度达95%以上。
2.安置点工作经费
目标:安置"三无人员"35人,确保“三无人员”基本生活保
项目投入:项目总投入6.7万元。
项目产出:安置三无人员人数35人。
产出质量达标率:安置三无人员达标率100%
完成及时率:2019年12月前完成
3.项目效果
(1)社会效益:确保“三无人员”基本生活保障100%受益
(2)社会公众群众满意度:“三无人员”满意度95%以上。
3.人才队伍建设
目标:培养人才队伍建设1支15人,提高人员的专业素养,从而为救助人员提供更优质服务。
项目投入:项目总投入1.5万元。
项目产出:培养人才队伍建设1支15人。
产出质量达标率:确保人才队伍培养覆盖率100%。
完成及时率:2019年12月前完成
3.项目效果
(1)社会效益:提升人才素质100%受益
(2)社会公众群众满意度:受培养人员满意度满意度95%以上。
组织对1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8.2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其中,“救助专项、安置点工作经费、人才队伍建”整体支出分均展开自评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救助市本级出现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111184人.天.次。对全市救助人员能够做到及时准确的进行救助。保障受助人员的基本生活,维护流浪乞讨人员的尊严,维护社会秩序,构建和谐发展社会;安置"三无人员"35人,确保“三无人员”基本生活保;培养人才队伍建设1支15人,提高人员的专业素养,从而为救助人员提供更优质服务。全市流浪乞人员、“三无”人员,及受训的人才队伍建设受益100%,满意度大于等于95%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救助专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 分。安置点工作自评得分100分,人才队伍建设自评得分100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