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是经河池市人民政府批准和国家法律确认的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其宗旨是:弘扬人道主义,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具有“代表、服务、管理” 三种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其相关法规,维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3)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维权、文化体育、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5)参与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发挥综合、协调、咨询、服务作用,对有关领域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6)承担河池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8)管理和指导各类残疾人群众组织,培养残疾人工作者,使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中更加活跃,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加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上更加活跃。
(9)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0)承担河池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机构设置:办公室、康复文体科、教育就业科、组联维权室、河池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河池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
2.单位性质:
(1)市残联本级属党政群机关,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民团体。
(2)河池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河池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933.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57.62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672.61万元,下降41.8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0.92万元,为河池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73.28万元,下降26.09%,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较2018年度减少了贫困残疾人假肢装配、置换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参加残疾人运动会、全市残联换届选举等项目经费预算开支。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6.32万元,为河池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256.17万元,下降60.63%,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较2018年度减少了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经费预算开支。
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上级单位补助的业务工作经费。较2018年决算数据减少19.0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较2018年度上级减少了基层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支出及中辅具服务车运行费用等补助。
4.其他收入0.39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单位银行账户存款利息收入等。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0.94万元,下降70.68 %,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较2018年度减少了处理废品收入等。
5.上年结转和结余275.8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221.12万元,下降44.50%,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已经将以前年度结转的市残疾人综合服务大楼建设项目经费执行完毕,同时将2017年结转的康复项目也一并在2018年实施完毕,故结转至2019年的经费减少。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933.4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66.92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672.61万元,下降41.8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1.38万元:均为“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支出,用于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在职干部职工继续教育培训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47万元,增长51.65%。主要原因是干部职工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班有所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465.26万元:主要用于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残疾人事业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404.08万元,下降46.48%。主要原因是:相对于2018年度减少了贫困残疾人假肢装配、置换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参加残疾人运动会、全市残联换届选举等项目经费预算开支。
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0.25万元,用于补缴以前年度公益岗聘用人员社保费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2.75万元,用于伤残军转在职干部生活补助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224.41万元,用于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12.05万元,用于反映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如进行康复需求调查、假肢装配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99.49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残疾人就业和扶贫等方面的支出,如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技能培训、创业扶持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体育”项39.20万元,用于反映残疾人体育方面的支出,如选拔残疾运动员、参加各类残疾人运动会获奖等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事业支出”项86.89万元,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残疾人事业宣传、维权、基层组织建设、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0.22万元,用于市残疾人联合会直属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失业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16.40万元:主要用于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本级及直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0.18万元,下降1.09%。主要是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有所变动。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9.29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7.12万元。
4. 住房保障支出(类)17.55万元:均为“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主要用于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本级及直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0.30万元,下降1.68%。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有所变动。
5. 其他支出(类)166.32万元:主要用于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256.17万元,下降60.63%。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较2018年度减少了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经费预算开支。
6.年末结转和结余266.5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0.86万元,下降3.92%。主要原因是:将2018年度未完成的项目在本年完成支出,减少了部分资金结存。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7.55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394.76万元,下降44.24%。其中:基本支出262.72万元,项目支出234.83万元。
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84.91万元,支出决算为497.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1%。
(一)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32万元,支出决算为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48%,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28%,均为“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支出,用于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在职干部职工继续教育培训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本会实际收到年初预算培训经费1.38万元,其余预算指标调整给相关培训单位代为对公务员继续教育培训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为445.45万元,支出决算为462.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6%,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2.90%,主要用于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残疾人事业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原因:主要是自治区追加残疾人事业项目及在年中调整追加预算及结余调整支出造成的。主要用于以下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年初预算为2.76万元,支出决算为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4%,用于伤残军转在职干部生活补助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53.08万元,支出决算为224.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67%,用于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年初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1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1.25%,用于反映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如进行康复需求调查、假肢装配后续跟踪服务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年初预算为98.00万元,支出决算为99.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2%,主要用于反映残疾人就业和扶贫等方面的支出,如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技能培训、创业扶持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体育”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08万元,此项经费为自治区年中追加经费,用于反映残疾人体育方面的支出,如选拔残疾运动员、参加各类残疾人运动会获奖等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事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7.40万元,支出决算为85.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9%,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残疾人事业宣传、维权、基层组织建设、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21万元,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6%,用于市残疾人联合会直属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失业保险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8.28万元,支出决算为16.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72%,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29%,主要用于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本级及直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方面的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原因: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有所变动,从而减少了此项经费支出。主要用于: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0.43万元,支出决算为9.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7%。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7.85万元,支出决算为7.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70%。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8.86万元,支出决算为17.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5%,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53%,均为“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主要用于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本级及直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原因: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有所变动。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2.7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3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8%。其中:基本工资63.98万元;津贴补贴34.23万元;奖金8.15万元;伙食补助费5.60万元;绩效工资21.8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2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6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1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0万元;住房公积金17.5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0.29万元。存在差异主要是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基数下调造成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6.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82%。其中:办公费2.39万元;水费0.22万元;电费0.59万元;邮电费1.69万元;差旅费1.89万元;会议费0.06万元;培训费0.68万元;公务接待费0.19万元;劳务费0.12万元;福利费0.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9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78万元。存在差异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实际支出比预算数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16%。其中:生活补助2.75万元;医疗费补助0.92万元。存在差异主要是年初预算退休人员经费调整由社保机构代为发放。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66.32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较256.17万元,下降60.63%。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较2018年度减少了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经费预算开支,均项目支出。
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无本级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166.32万元。均为“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主要用于中央补助资金“残疾人儿童康复训练”项目的实际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45%,较2018年决算数减少0.42万元,下降19.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1.5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9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支出较2018年减少了维修费用支出。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00%,较2018年决算数减少0.42万元,下降21.00%。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9年,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58万元,平均每辆1.58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次,人次21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主要为接待上级部门来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各县(区)到市里汇报工作等发生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2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07万元,降低16.18%。较2018年决算数增加3.16万元,增长13.68%。主要原因是:行政办公经费、邮电费及物业补贴费用等较上年有所增长造成。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直属管理的事业单位业务用车(已封存);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会组织对2019年市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从自评情况看,我会在自治区残联指导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认真实施残疾人六大脱贫攻坚重点项目,切实推动改善残疾人民生,抓好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基层组织建设、文化体育等工作。我会2019年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从自评结果看,项目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社会满意度良好。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会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73.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4.07%。
共组织对“创建市级‘阳光扶贫基地’”“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创业”等10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3.95万元。从自评情况看,我会在自治区残联指导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认真实施残疾人六大脱贫攻坚重点项目,切实推动改善残疾人民生,抓好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基层组织建设、文化体育等工作。我会2019年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从自评结果看,项目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社会满意度良好。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详见附件:河池市残联2019年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