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复退军人医院
2019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复退军人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河池市复退军人医院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复退军人医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池市复退军人医院概况
一、 主要职能
河池市复退军人医院成立于1980年,隶属河池市民政局二层机构,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2019年机构改革后隶属于河池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二层机构,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收治河池、桂林、柳州、来宾四个地市因战患上精神病的复退军人,同时负责河池全市400万人口的精神卫生防治工作,医疗服务覆盖河池市全境及周边柳州、贵州等地。医院2001年通过国家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评审,是市级医疗机构中唯一一所集医疗、预防、救助、科研、教学为一体的非营利性精神病专科医院。是河池市精神病残疾鉴定、儿童智力鉴定、精神病劳动能力鉴定、精神病司法技术初步鉴定的唯一机构,是全市精神卫生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技术人员培训中心,是医保定点和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院。
第二部分:河池市复退军人医院 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表:河池市复退军人医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复退军人医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我院2019年度总收入8296.22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下降2.2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728.49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下降37.61%,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较上年度减少了彩票公益金的财政资金。
2.事业收入6567.73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长14.90%。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医院公立医院改革后,医院加强病人服务工作,主动下乡接送病人收治工作,协助病人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医疗等报账工作,让病人主动就治。
3.年末结转和结余好298.73万元,为本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余到下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主要为财政拨款结余。
(二)2019年度总支出6574.64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长1.2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1.35万元,425.2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医院基本养老保险事务支出、优抚恤恤支出、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等。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长29.66%,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优抚事业支出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强5844.3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事业精神病医院支出、公共卫生支出、优抚对象医疗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长17.29%,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公立医院精神病医院支出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39.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4.其他支出140.00万元月,主要是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下降86.58%,主要原因是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工程款支出减少。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我院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59.1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下降9.76%。其中:基本支出755.49万元,项目支出703.61万元。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526.15万 元,支出决算为1459.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32%,主要原因是年初做预算时只按工资金及社会保障来预算,其他支出根据中央资金等下拨文件实际下发为准。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78.86万元,决算支出55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9.15%,主要原因是离退休支出、基本养老支出、优抚抚恤支出只按当年文件为准等。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447.29万元,支出决算868.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2%,主要原因精神病医院支出、其他公立医院支出、公共卫生支出、医疗保险缴费支出等。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39.00,支出决算39.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5.4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26.15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29.34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526.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229.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我院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40.0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下降86.58%。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0.0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未列入年初部门预算,支出决算140.00万元以当年文件下达实际数为准,为其他支出(类)的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情况:“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总额26.00万元,支出决算数64.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49.76%;上升主要原因是2019年两部车辆报废,重新购置两部新车。其中:一是公务用车决算数为17.40万元,与2018年相比下降34.00%;二是公务接待费本年决算数为1.42万元,与2018年相比上升21.36%。三是公务用车购置36.78万元。四是培训费及会议费9.33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4.1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36.78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7.40 万元。主要用于为加强全区精神病人防治工作送医送药下乡上门治疗、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42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次,人次0 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院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救护车)、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河池市复退军人医院2019年决算批复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