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负责办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文电。
(二)负责市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研究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请示市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督促检查市直各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对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市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要由市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八)收集、编辑、报送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参阅的信息资料。
(九)负责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处理各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做好接待和行政事务工作,为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服务。
(十一)管理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
(十二)办理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共包含6个决算单位,其中: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为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电子政务管理中心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市人民政府驻南宁办事处、市人民政府驻东莞办事处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2778.0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29.02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2.64万元,增长11.88%。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924.36万元,为河池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7.98万元,增长0.94%,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绩效奖金、社保、机关事业养老保障缴费支出的增加。
2.其他收入4.67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67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来源不稳定,没有可比性。
3. 上年结转和结余849.0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20.74万元,下降2.38%,主要原因是2018年支出一部分去年的结余资金。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2778.0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096.03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8.65万元,增长0.8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688.92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00.34万元,下降5.61%,主要用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机关和5个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河池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河池市人民政府公报编制发行、设备更新购置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91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86.38万元,增长131.82%,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单位养老金缴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及遗嘱人员抚恤金、生活补助支出。
3.教育支出5.64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94万元,增长52.43%,主要原因是基数增加。主要用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干部业务培训教育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3.50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4.70万元,增长42.01%,主要原因是将年度绩效奖励纳入计提医疗保险基数,从而增加医疗保险费的支出。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医疗费等医疗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91.06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6.15万元,增长7.24%,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主要原因是将年度绩效奖金纳入计提公积金基数,从而增加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6.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27.00万元,主要用于广西电视台天气预报播出费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48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扶贫联系点帮扶项目资金和第一书记工作经费的支出。
8.年末结转和结余682.0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67万元,下降19.66%,主要原因是2018年支出一部分去年的结余资金。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96.03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1.82万元,增长1.05%。其中:基本支出1551.18万元,项目支出544.85万元。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727.33万元,支出决算为2096.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中市财政局、市政府临时安排项目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决算为1688.92万元,年初预算为136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9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结转资金安排上年未完成的项目支出。主要是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工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基本运行费、一般项目经费、后勤保障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决算为151.91万元,年初预算为152.9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所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单位养老保险金。
(三)教育支出决算为5.64万元,年初预算为11.29万元。主要用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干部业务培训教育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决算为83.50万元,年初预算为82.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9%。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在职职工、退休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医疗费等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决算为91.06万元,年初预算为91.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决算为48万元,年初预算为3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扶贫联系点帮扶项目资金和第一书记工作经费的支出。
(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决算为27万元,年初预算为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主要用于广西电视台天气预报播出费的支出。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46.51万元,比上年增加298.63万元,增长23.8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决算数为1285.57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158.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是因为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提标、追加新进人员工资、正常晋级增加的人员工资,从而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决算数为201.75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59.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购置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机关开展的各项业务较去年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75万元,年初预算数33.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提高离休人员工资。
(四)资本性支出17.44万元,年初预算数为20万元,完成年初算的87.2%。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8.5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54万元;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36.5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8.54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组团2个,累计2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1. 境外业务培训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参加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织的境外业务培训,学习新加坡国情与治国理念,招商引资、营商环境建设与发展,政府推动与监管,扶持中小企业的策略与优惠政策等,并拜访新加坡经济发展局、新加坡企业发展局等与专题相关的机构。
2.境外业务培训支出5.54万元。主要用于参加自治区糖业办组织的境外业务培训,学习巴西制糖创新科技研发与推广机制、巴西糖业经济存在的问题与前景、巴西糖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巴西制糖产品流通体制和流通渠道的发展模式等业务培训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3.5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与兄弟省(市、自治区)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以及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6.56万元,主要用于河池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购买公务用车及运行费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支出数对比及增减变动原因说明。2018年度我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8.6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5.71万元增加32.93万元,增长了209.61%,比年初预算55万元减少6.36万元,下降11.56%。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决算8.54万元,比上年减少4.35万元,下降33.7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6.56万元,比上年增加36.56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购置1部车辆作为河池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5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共32批次,280人次,比上年增加0.72万元,增长25.53%。
2018年“三公”经费总体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9.19万元,比2017年增加51.89万元, 同比增长31.02%。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购置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机关开展的各项业务较去年增加。与业务相关的差旅费、印刷费、委托业务费、咨询费、办公费等各项费用也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19万元,其中:购买货物支出42.19万元;购买服务支出2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车辆已全部参加公务用车改革,只保留河池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共组织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6.0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58%。绩效评价结果显示,2个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1.广西电视天气预报节目制播费,该项目长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是确保气象预报节目的播出,让人民群众能收看河池市天气预报节目,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2.河池市政府公报编制发行经费,该项目长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是进一步发挥政府公报在发布政府信息,促进政务公开、服务群众等方面的作用,提高政府服务效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河池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河池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河池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