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河池市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河池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池市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市国土资源局是市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调查评价、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测绘行政管理以及不动产登记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机构设置情况)
市国土资源局内设有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与执法监察科、财务管理科、规划与耕地保护科、地籍科、测绘管理科、土地利用科、矿产开发管理科、地质勘查与储量管理科、地质环境科、信访与纠纷调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工业园区分局等14个科室。二层机构(未设独立核算)有城区分局、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参公事业单位)、市国土资源局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和市不动登记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即预算单位共有5个。其中:行政单位2 个,参公事业单位1个,全额补助的事业单位2个。在市国土资源局还增挂了市不动产登记局、市测绘地理信息局两个机构,在单位原有的人员中调配使用。
三、人员配置情况
行政编制38人,后勤服务事业编制3人,财政全额拨款参公事业编制(执法支队)12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5人。其中:实有在职人数:行政34人(局机关干部27人,城区分局7人),后勤服务3人,参公事业(执法支队)9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17人(信息中心4人,不动产登记中心13人),退休共35人(其中:自收自支退休人员6人)。
第二部分:河池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河池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主要有: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921.25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2440.93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 424.49万元,增长21.05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财政局下达上级土地整治监管项目专项资金706万元。
2.其他收入480.31万元,其中480万元为国土资源厅退回2016年购买补充耕地指标保证金,0.31元是物价局转入手续费。
3.上年结转和结余710.2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主要是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2430.94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1.95万元,
2.教育支出3.0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培训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10.16万元,主要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5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缴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92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缴纳本单位职工的五险等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59.5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142.17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69.51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72.23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0.42万元等。
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132.0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和部分项目经费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623.2万元,增长318.97 %,主要原因是:2018年下达上级全区土地整治验收与监管工作经费905.66万元、国土厅退回2016年购买补充耕地指标保证金480万元,旅游产业用地地价评估经费190万元。
9.年末结转和结余1200.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河池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56.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5.7万元,项目支出611.02万元。
(一)基本支出1045.7万元。主要用于干部教育支出3.0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9.3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2.54万元,死亡抚恤1.2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2.28万元,事业单位医疗9.9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6.69万元,行政运行625.65万元,事业运行170.95万元,住房公积金59.58万元。
(二)项目支出611.0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1.95万元,其他扶贫支出3万元,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20万元,国土整治33.98万元,地质灾害防治支出42.93万元,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114.56万元,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104.6万元。
三、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42.16 万 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2.16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土地出让业务支出17.51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2万元,土地开发支出40万元,农 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72.23万元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04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78.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支出;公用经费13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印刷、差旅、水电、会议、培训、维护、其他交通和其他商品服务等等费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5万元;资本性支出29.5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在决算中的总支出为13.6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为6.9万元,与上年同期比支出减少了1.03万元,公务接待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6.0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9万元。根据国土厅的安排及部署,我局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出国考察学习培训、住宿、伙食、交通等费用。
(三)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公务接待费费6.0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56 次,人次1217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29万元,比2017年的82.97万元增加80.32万元,增长96.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全局工作量增加,干部职工差旅、培训、会议等费用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备案104份,备案总额819.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4.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0.0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2个,涉及资金1076万元,自评覆盖率占年度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
共组织对基本农田、不动产数据整合、一张图数据库更新等3 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7.9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良好。自评得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等级,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