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市发展改革委本级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点专项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全市宏观经济运行预测、预警,研究经济运行中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以及其他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分析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协调和组织拟订综合性及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策建议;深化改革开放,推进区域经济合作。
(四)提出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研究投资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统筹安排市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政府性建设基金和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计划;汇总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公路、民航、铁路、水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投资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国家指令性工业产品生产年度计划和重要工业产品的国家订货计划;提出投融资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提出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综合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对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
(五)承担全市规划重大项目、重要工业基地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建设、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外汇投资项目;负责审批市权限内的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初步设计;负责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提出并组织实施年度市重大建设项目,负责能源规划和项目建设。
(六)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及政策措施,编制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规划,引导投资投向。
(七)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市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管理粮食、食糖、食盐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市级储备;研究提出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八)拟定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研究提出能源、交通发展的战略、规划;研究工业、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
(九)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提出地区经济发展和区域经济合作的战略及政策措施,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研究应对气候变化、资源节约、节能减排、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及政策,综合协调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的发展。
(十)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旅游、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卫生、民政、体育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劳动就业、社会分配、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一)贯彻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拟订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分工管理目录和收费管理目录;负责监测和预测全市价格总水平变动趋势,进行全市价格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价格改革措施;组织实施市价格和收费政策,制定和调整市级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与收费标准;组织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开展价格公共服务。
(十二)依法实行价格监管,维护价格秩序;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审理价格违法案件;按规定权限受理价格行政复议案件和申诉案件;组织实施价格成本调查和价格成本监审;组织实施价格认证和涉案财物价格鉴证。
(十三)组织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参与或组织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起草和实施;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
(十四)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发展改革委委属二层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责
市医改办主要职责:服务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全局性、综合性重大问题;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和建议。研究提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协调医改实施方案相关政策,组织协调医改配套文件的制定和实施,协调解决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市重点项目管办主要职责:服务全市重点项目建设,负责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综合管理;编制年度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推进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的综合性工作措施;组织提出加强重大项目管理政策、法规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统筹指导全市重大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8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独立核算机构数仅1户: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本级与委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河池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河池市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合并编报。
第二部分: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4073.4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44.97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了1275.72万元,增长45.6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544.97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增加1176.35万元,增长49.66%,主要原因是:本年用于河池机场运营、航线运营和航油补贴支出的“其他民用航空运输支出”较上年增加1277.12万元。
2.其他收入0.43万元,较上年的12.64万元差距较大,原因是贵南高铁项目资金已转移至其他部门核算管理,本委实有账户资金仅为数量不多的一些往来资金项目,故产生的利息收入有限。
3.上年结转和结余117.4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结余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411.21万元,下降77.7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于本年实际产生经费支出。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4073.4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956.02万元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275.72万元,增长45.6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1476.06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机关和委属两个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发展改革业务工作、保障发展改革事业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护)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用于办公大楼运行维护、电脑办公设备购置及运行维护等方面的项目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21.64万元,下降39.99%,主要原因是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中列支了河池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费用。
2. 教育(类)2.53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和业务培训教育工作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79万元,增长45.4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07.72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和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69.33万元,增长180.59%,主要原因是本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基数调整及退休干部病逝追加一次性死亡抚恤金。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49.67万元:用于财政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的社会保险经费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6.04万元,增长47.70%,主要原因是按规定调整了缴费基数。
5.节能环保(类)11.40万元:用于编制我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53.60万元,下降52.46%,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支持企业节能技改项目资金安排。
6.农林水(类)4.7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及第一书记驻村经费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40万元,增长2.6倍,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安排第一书记驻村经费。
7.交通运输(类)2108.84万元:用于河池机场运营、航线运营和航油补贴及河池市铁路枢纽布局规划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279.80万元,增长1.54倍。主要原因是:本年河池机场运营、航线运营和航油补贴项目全部在本委新增列支,2017年则有部分经费在其他部门列支。
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90.50万元:用于服务业集聚区规划编制和上规服务业奖励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6万元,增长40.31%,增长的原因是自治区财政安排下达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培育经费有所增加。
9.住房保障支出(类)54.60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与2017年度决算数基本持平,仅增加0.08万元。主要原因是:虽然本年度按规定调增了公积金缴费基数但调整量与人员调动带来减量形成对冲。
10.其他支出(类)50万元:用于天峨至大新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0万元,增长66.67%。主要原因是:该项目支出上年仅去30万元,余下的50万元已本年度项目完工时全部列支。
11.年末结转和结余117.44万元:为本年度及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411.21万元,下降77.7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加大预算执行力度,尽量减少项目执行进度慢导致资金结转事项的发生。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55.68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767.51万元,增长80.7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河池机场运营、航线运营和航油补贴项目全部在本委列支;二是河池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结算列支。
本部门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61.93万元,支出决算为395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3.72倍。预决算出现较大差异是用于河池机场运营、航线运营和航油补贴支出的2090万元等为本级财政年中调整追加安排,另有河池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经费为上年结转,本部门年初预算时未对结转经费的支出情况进行安排。
(一)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年初预算864.60万元,支出决算为1475.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68%,预决算差异较大的原因为有部分上年结转的项目经费在本年度得以完工结算形成支出以及市本级财政因政府工作安排追加的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市发展改革委机关和委属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发展改革业务工作、保障发展改革事业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1.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本部门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发改业务工作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6.47万元,支出决算数45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为正常人员变动导致相关经费追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主要是本部门机关相关事务支出和河池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万元,支出决算数134.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88%,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列支了市本级财政统筹安排的财政存量资金。
3.战略规划与实施(项):主要是为实施我市各项规划及其评估工作产生的各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4.36万元,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列支往年结转经费。
4.日常经济运行与调节(项):主要是编纂每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报告,做好河池市宏观经济监测预警系统研究等方面的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万元,支出决算数20.00万元,预决算数持平。
5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项):主要是市节能办的工作支出和配合全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万元,支出决算数1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为预算中有一项经费当年未列支,结转至下年。
6.事业运行(项):主要用于本部门所属2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3.97万元,支出决算数109.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4%,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年中人员经费调整。
7.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项):主要用于本部门机关和所属2单位为完成各项发展改革业务工作、保障发展改革事业顺利进行而发生的项目支出,以及用于办公大楼运行维护专项、电脑办公设备购置及运行维护等方面的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为169.16万元,支出决算数741.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8.38%,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列支上年结转的项目经费及年内因工作需要市本级财政部分项目经费。
(二)教育(类)年初预算2.53万元,支出决算数2.53万元,预决算数持平。主要用于委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和业务培训教育工作支出。
8.干部教育(项):主要用于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外出培训产生的支出。年初预算2.53万元,支出决算数2.53万元,预决算数持平。
(三)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87.99万元,支出决算数107.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42%,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年内追加退休干部一次性死亡抚恤金。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和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支出、退休干部一次性死亡抚恤金。
9.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用于本委离退休工作开支。年初预算为0.48万元,支出决算数0.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4.17%,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市本级财政年内追加离休干部经费。
1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用于本部门及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6.68万元,支出决算数86.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7%,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为社保清算时产生的尾数差异。
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用于补助离休干部生活开支。年初预算0元,支出决算数1.00万元。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为本级财政年中追加离休干部生活补助。
12.死亡抚恤(项):主要用于对已故干部职工的抚恤费用及遗属生活补助费。年初预算为0.83万元,支出决算数19.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倍,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为本级财政年中追加退休干部一次性死亡抚恤金。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年初预算49.67万元万元,支出决算数49.67万元,预决算数持平。用于财政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经费支出。
13.行政单位医疗(项):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行政机关公务员基本医疗保险等。年初预算为22.52万元,支出决算数22.52万元,预决算数持平。
14.事业单位医疗(项):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等。年初预算为6.63万元,支出决算数6.63万元,预决算数持平。
15.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医疗补助支出。年初预算为20.51万元,支出决算数20.51万元,预决算数持平。
(五)节能环保(类)年初预算0元,支出决算数11.40万元, 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为本级财政年中调整追加的项目经费。用于编制我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工作开支。
16.减排专项支出(项):用于编制我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工作开支。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数11.40万元,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为本级财政年中调整追加的项目经费。
(六)农林水(类)年初预算0元,支出决算数4.70万元, 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为本级财政年中追加的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和上年结转的以工代赈项目管理经费。主要用于农村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及第一书记驻村经费支出。
17.其他扶贫支出(项):主要用于农村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和第一书记驻村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4.70万元,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为本级财政年中追加的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和列支上年结转经费。
(七)交通运输(类)年初预算0元,支出决算数2108.84万元,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为:本级财政年中追加的企业补助资金和列支上年结转经费。主要用于河池机场运营、航线运营和航油补贴及河池市铁路枢纽布局规划工作支出
18.其他铁路运输支出(项):主要用于河池市铁路枢纽布局规划后续工作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18.84万元,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列支往年结转经费。
19.其他民用航空运输支出(项):用于河池机场运营、航线运营和航油补贴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2090.00万元,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为本级财政年中追加安排河池机场运营、航线运营和航油补贴支出经费。
(八)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年初预算0元,支出决算数90.50万元,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年中追加安排自治区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及列支上年结转经费。用于服务业集聚区规划编制和上规服务业奖励支出。
20. 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用于服务业集聚区规划编制和上规服务业奖励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90.50万元,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年中追加安排自治区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及列支上年结转经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54.60元,支出决算数54.60万元,预决算数持平。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21.住房公积金支出(项):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年初预算为54.60万元,支出决算数54.60万元,预决算数持平。
(十)其他支出(类)年初预算50.00万元,支出决算数50.00万元,:用于天峨至大新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支出。
22.其他支出(项):用于天峨至大新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50.00万元,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列支往年结转经费。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9.7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45.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4%。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正常的人员增减变动及工资变动。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3.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22%。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的培训费、工会经费由本级财政再行调整分配,实际落实到本部门的费用少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4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医疗费补助支出较预算时减少。主要包括离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四、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市发展改革委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1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年内本部门未被安排参加因公出国(境)考察或培训等行程,故未产生经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12万元,均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未超年初预算的7.00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4.13万元基本持平。2018年市发展改革委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区内、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各项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07万元。主要包括接待自治区发改委、兄弟市同行到访指导交流支出,以及接待市内各县(区市)等各相关部门来访开展业务学习交流人员的支出。我委严格按照接待标准安排公务接待,全年累计安排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1次,人次16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5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9.32万元,降低12.78%,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的培训费、工会经费由本级财政再行调整分配,实际落实到本部门的费用少于年初预算数。比2017年增加9.57万元,增长17.72%,变动的主要原因为部门人员正常的增减变动和工资标准及机关运行经费定额标准的变化。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6.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0.2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8.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4.54%,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7.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5.4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所属事业单位保留的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我委对年初预算中所有5万元的预算项目均编制了预算绩效目标。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委组织对包括追加项目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编制经费在内的3个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9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一: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本项目自评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等级,项目运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项目绩效分析如下:
⑴项目投入
2018年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计划项目资金50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资金50万元,最终实际安排5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⑵项目产出
2018年全市自治区级市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424项,累计完成投资352.58亿元,投资完成率100.8%;已开工121项(其中8个预备项目提前开工),开工率90.30%;已竣工73项(其中9个续建项目提前竣工),竣工率93.60%;前期工作任务343项,已完成244项,完成率71.10%。全市共谋划项目920项,完成年度项目谋划目标任务的115.00%,其中:已谋划5000万元以上项目301个,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58.42%;500-5000万元的项目619个,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01.48%。
⑶项目产生的效果
1、社会和经济效益: 2018年谋划实施自治区级市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共424项,年度计划投资349.67亿元,投资体量和项目数量据历史新高,重大项目年度计划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比重达到70%,支撑拉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作用更加突出。项目谋划补齐交通基础设施薄弱、贫困问题突出、创新发展动能不强、公共服务不足、环境污染防治问题严峻等众多短板。
2、社会公众满意度:项目业主满意度90%以上。
项目二:河池市项目建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本项目自评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等级,项目运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项目绩效分析如下:
⑴项目投入
2018年年初预算计划项目资金30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资金30万元,最终实际安排3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⑵项目产出
2018年全市自治区级市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424项,累计完成投资352.58亿元,投资完成率100.8%;已开工121项(其中8个预备项目提前开工),开工率90.30%;已竣工73项(其中9个续建项目提前竣工),竣工率93.60%;前期工作任务343项,已完成244项,完成率71.10%。全市共谋划项目920项,完成年度项目谋划目标任务的115.00%,其中:已谋划5000万元以上项目301个,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58.42%;500-5000万元的项目619个,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01.48%。
⑶项目产生的效果
1、社会和经济效益:促投资稳增长作用突显。2018年重大项目共完成投资352.58亿元,投资体量和项目数量据历史新高,重大项目年度计划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比重达到70%,支撑拉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作用更加突出。谋划储备工作不断强化。围绕国家战略和政策导向谋划项目,谋划一批事关河池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项目。充分发挥投资项目在做大经济总量、培育新经济增长点、改善基础设施和保障民生的引领、支撑和保障作用,推进一批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影响和带动作用的扩投资补短板领域项目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协调服务成效更优。本着努力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为目标,将“店小二”精神实实在在落到项目服务和项目落地中,以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症结为重点突破口,采取针对性措施扫除障碍,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2、社会公众满意度:项目业主满意度90%以上。
项目三: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编制经费。本项目自评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秀等级,项目运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项目绩效分析如下:
⑴项目投入
2018年年中追加项目资金17.5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资金17.5万元),实际安排17.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⑵项目产出
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了《河池市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在通过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机构意见的基础上,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于2018年10月18日印发实施《河池市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
⑶项目产生的效果
社会效益:编制本方案,可帮助我市理清治理思路、治理方向,明确治理范围,通过实施重要河流水环境、重要水库水环境和城市黑臭水体等三个重点方面的综合治理,有计划、有条理、有步骤推进河池市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以期达到“河池市辖区内红水河、龙江等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明显改善;保持并提高土桥水库、火幕水库、接龙滩水库、澄江河等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的治理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